被中國公司收購!此後的超英片,不再只有漫威、DC

2019-07-19     殺姐電影

教你一招,懟爆裝X的偽美漫迷。

當你在影院看DC、漫威電影時,如果有人絮絮叨叨現場解說,或者不由分說嚎啕大哭,再或者義正辭嚴張口就來。

你覺得這是抖音土嗨們的現場直播,忍耐力已經達到了極限,小時候幼兒園裡隻手遮天的學前班扛把子,也沒這麼囂張過。

那殺姐建議你,禮貌而又不失優雅的請教對方一句:

「你媽貴姓?......啊不.....你知道美國第三大漫畫公司是誰嗎?」

正確答案:

黑馬漫畫。


黑馬這個名字,的確挺符合公司調性。

它成立於1986年,老闆是個開漫畫店的,儘管起步比漫威和DC晚了半個世紀,卻能迅速的搶占市場,成了名副其實的黑馬公司。

不過,現在說黑馬漫畫是美漫第三,其實不夠嚴謹。

手握《行屍走肉》、《再生俠》的Image漫畫,以及執掌《變形金剛》、《星際迷航》的孩之寶小弟IDW出版社,這兩年發行量都挺高。


但黑馬漫畫的確長時間穩居於美漫第三,像《變相怪傑》、《罪惡之城》、《斯巴達300勇士》、《冥界警局》等電影,都由它家的漫畫改編。

前兩天,殺姐剛看完《地獄男爵:血皇后崛起》,今天正好跟大家聊聊,黑馬漫畫的當家頭牌之一:

《地獄男爵》

這部漫畫的作者麥克·米格諾拉,大學畢業後在漫威和DC都待過。

曾給DC畫過蝙蝠俠,想必你也能猜到,麥克的漫畫多半十分費墨。

除了漫畫,像什麼怪獸電影、恐怖小說、克蘇魯文化,反正只要是黑漆漆、怪兮兮,還有鬼啊神啊什麼的,麥克都喜歡。

當然,這些放在麥克身上叫才華,如果放在肥宅身上就是變態了。(陀螺暫時算例外)

於是,在大公司練完手,跳槽到黑馬沒兩年,麥克就創作了《HALLBOY》(即<地獄男爵>)。

認識麥克的漫迷,經常從獨樹一幟的繪畫風格夸《地獄男爵》。

畫畫那一套,殺姐鬧不太明白,我是只覺得:

麥克的編劇生涯,真是被漫畫給耽誤了。

漫威的超級英雄,通常都是普通人獲得超能力,簡單直接,通俗易懂,有點像小爽文。

DC的超級英雄,大多是神祗後裔內容深刻。

說白了就是一群投胎水平MAX的人,語重心長的跟你聊人生有多艱難。

而《地獄男爵》直接就是一手兩開花。

地獄男爵是地獄公爵Azzael和亞瑟王后裔的孩子,出生後就被換上了一隻右手,這隻手沒有痛感、力大無窮,卻也是毀滅世界的鑰匙。

可還沒等體驗一把魔尊的淫威,他就被召喚到人間,並被一個光棍教授帶到美國,以教育人類的方式撫養成魔。

如果拿蜘蛛俠來對比,地獄男爵明顯更深刻。

因為他生來自帶原罪,保護地球是工作,最大的敵人不是什麼妖魔鬼怪,而是自己的宿命。

如果與蝙蝠俠相對照,地獄男爵又不夠深沉。

因為他喜歡擼貓,一直覺得自己是人類(只是長得奇怪),騷話連篇,本質是個被父愛泛濫的人類,長期軟禁的大號宅男。

作者麥克顯然熟稔各種超英的套路,而地獄男爵更像是個雜糅平衡的混合體。

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

地獄男爵就是被死侍上身,有蝙蝠俠口音,偶爾會像浩克一樣喪的超人。

不過在超能力方面,這個大塊頭的設定就比較常規了。

超強力量,衰老延緩,以及惡魔自帶的火系免疫和變身技能。

其實地獄男爵最牛X的超能力,是抗揍。

甭管什麼刀槍劍戟,斧鉞鉤叉,還是火槍大炮,魚雷飛彈,基本都無法致命。

哪怕心臟被掏出來抓爆了,也就是兩卷繃帶的事兒。

這樣的設定,總讓人感覺主角是在給反派機會。

說到反派,就得講講這部漫畫的另一個特色——

民間傳說。

像是英格蘭及威爾斯神話中的湖之仙女,

俄羅斯民間傳說的雅佳婆婆,

日本傳說的妖怪拔首,

丹麥傳說的沃德大帝,

蘇格蘭傳說的棕精靈......

放在這些小眾傳說里,反倒是狼人、九頭蛇、亞瑟王、梅林等一列老牌角色,顯得相當礙眼。

作者麥克有點像西天路上神奇的土地公。

上到漫威、DC超級英雄大仙,下到世界各地山頭上的妖王,基本上都摸了個遍。

雖然不知道美國的漫畫師和編劇,誰的收入高,但照這個知識儲備量,麥克不去干編劇真是超英電影的一大遺憾。

《地獄男爵》的真人電影最早誕生於2004年,由陀螺執導的那兩部改編程度挺高,主角塑造卻很有魅力。

最近剛出的《地獄男爵:血皇后崛起》暴力場面夠生猛,可惜故事卻極度催眠,殺姐不推薦。

許多人將新版《地獄男爵》的失敗,歸咎於製片人與導演的撕逼大戲,但我覺得它最大的障礙在於:

根據男主的造型和設定,註定用不了特別美型的演員。

無論是老版的朗·普爾曼,還是新版的大衛·哈伯,都太糙了,對女性觀眾缺乏吸引力。

去年年底,黑馬漫畫正式被上海的一家傳媒公司收購,相信內地的美漫迷們,也將更頻繁的接觸到黑馬漫畫的作品。

以後再談到超級英雄和美國漫畫,別再只知道漫威、DC了。

在內地,黑馬漫畫的作品,將來沒準比兩巨頭的知名度,還要高。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Lu3mFWwBmyVoG_1ZVn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