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https://aeon.co/essays/consciousness-is-neither-a-spooky-mystery-nor-an-illusory-belief
如今流行將意識視為「幻覺」,而這種說法反過來又促進了公眾普遍持有的一個印象,即我們的精神生活已經被現代科學證明是完全謬誤。在某些特定場景下,這種說法或許正確,但顯而易見,意識仍可被看做是人類演化中最顯著特徵。作為生物,我們能夠像其它物種那樣經驗世界;憑藉意識,我們還可以反思經驗,並據此作出未來的抉擇。
很多的困惑都源於我們對 "意識 "和 "幻覺 "的確切定義,因此,為不必糾纏於心靈哲學和認知科學的巨量文獻,並將我們的觀點置於堅實基礎之上,讓我們先來回顧一篇由基斯·法蘭克西所寫的文章。在文章中,作者法蘭克西首先定義了兩種意識:現象意識(phenomenal consciousness)和取用意識(access consciousness)。現象意識從外部經驗獲得主觀性,哲學家們把這種主觀性稱為感質(qualia)。它允許我們(以及其它許多動物)在一段經驗背後獲得某種感受,比如看見紅色,品嘗柿子或者寫一篇關於心靈的哲學文章。
在產生感受之前,我們首先需要接收到外部的經驗,而取用意識就是我們對外部事物的接收過程。如法蘭克西所寫,「取用意識使感知得到的信息能被心靈的其它部分取用,這個『心靈的其它部分』也就是『你』——由這些心理系統組成的個體。」在你對「紅色看起來是什麼樣的」有所體驗之前,你首先得看到紅色。法蘭克西認為,取用意識是真實存在的,它不是幻覺,儘管他也表明,從科學角度出發對它的研究才剛剛起步。或許在取用意識中,最廣為人知的是我們的視覺系統,視覺作為中樞神經系統的一部分,使我們得以窺見世界的外表。我們對視覺系統的解剖學、生理學和神經生物學方面有許多研究,並且我們可以合理的推想,其它取用意識也有類似的運作機制。因此,科學可以(至少在原則上可以)通過與視覺系統類似的研究方法,來揭示並理解其它的取用意識。
但正如法蘭克西所說,即使我們對取用意識有了完整的理解,許多哲學家仍會抱怨,在關於意識的完整圖景中,有些重要的東西被忽略了。那個被忽略掉的部分——也就是現象意識——它是我們對某種事物感受背後的基礎,是托馬斯·內格爾在他經典的論文《身為一隻蝙蝠是什麼樣的感受?》中嘗試指出的那種東西。
對於心理事件,「二元論者」與「幻覺論者」有著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首先,他們都同意,在人類心靈之中,除了取用意識之外,還存在有更多別的東西;而那些被稱作是現象意識的「別的東西」似乎有著非物理學的特性。由此出發,可以產生兩種相反的推論:其一擁護科學,寄希望科學能對現象意識作出令人滿意的解釋,就像法蘭克西所做的那樣。另一反對科學,主張現象意識不屬於科學的研究範疇,戴維·查爾莫斯是這一觀點的擁護者。
在反對科學的態度中,查爾莫斯和他的同僚們不可避免的會走向二元論。二元論認為,物理現象和心理現象是不可調和的,就像是兩隻猛獸,它們沒法和平共處。經典的二元論關注不同的實體:如笛卡爾指出的,身體由物理的東西(拉丁語中的廣延實體)組成,而心靈則是由精神的東西(拉丁語中的認知實體)組成。不過,鑒於我們在物理和生物學上取得的巨大進展,如今已經不再有人會拿這種實體二元論當回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被稱為性質二元論的觀點,這種觀點認為所有事物——無論是身體還是心靈——都由相同的物質構成(比如夸克),但這些物質由於某種原因(注意這裡的模糊之處)在構成我們大腦時發生了一些變化,並因此產生了一些不存在於外部世界的全新性質。
與二元論者相反,幻覺論者沿著科學的道路摸索前行,他們認同物理主義(或是唯物主義,或是任何其它類似的「主義」)的觀點,也就是說,他們認為——這也是現代科學所認為的——所有事物都由某些共同的基礎物質構成,並且在物理世界和心理世界之間不存在有特殊的界限。但他們也和二元論者們一樣,覺得現象意識看起來非常古怪,面對這個怪物,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拒斥它們的存在。於是他們就抱有這麼一種信念,即現象意識無異於一場幻覺。
蓋倫·斯特勞森在2018年的《紐約書評》雜誌中把幻覺主義稱作是「有史以來最傻瓜的主張」,但同時,幻覺主義卻仍受到另一眾哲學家們的追捧,丹尼爾·丹尼特是這批擁護者的代表。幻覺主義的潮流始於丹尼特在上世紀90年代初出版的《解釋意識》,這本著作十分有趣,但遺憾的是,其中並沒有什麼對意識是什麼作出解釋。
儘管我更加認同斯特勞森的觀點,但卻更偏愛丹尼特的新奇比喻。在《解釋意識》中,丹尼特把現象意識稱為「直覺泵」,他認為現象意識之於人,就如同圖形化的電腦桌面之於其操作者,下面是他對此做出的描述:
當使用電腦時,我可以在上面執行一些操作。多虧了程式設計師的設計,我得以通過一系列的聲音與畫面隱喻來與電腦交互,我觀看螢幕,操作鍵盤和滑鼠,然後再從螢幕獲得反饋,像是一場演出。我,這位電腦使用者,同時也是一系列幻覺的接受者:我似乎可以把光標(這是一位強大的的僕人)移動到特定的位置,在那裡放著我的文件,然後當我注意到光標到達了「那個位置」,我在滑鼠上按了一下,命令僕人幫我拿起這個文件,然後把它放到了另一個位置。在進行這些操作時,我不必知道隱藏在其背後的機理,我所要做的只是輸入一些指令,按下許多的按鈕。通過這種使用者幻覺,我只需依靠自身對隱喻的表面理解就能達成對它們的掌控。
這確實是對現象意識及其神經機制的有力(比喻)描述。但問題是,為什麼我們要將它稱為「幻覺」呢?提到幻覺這個詞語,我們腦海中浮現的是霧鎖煙迷、鏡花水月,這必然不是對現象意識的準確描述。電腦里的那些圖標、光標不是幻覺,它們是對底層機器語言的實用化表象。對於普通用戶,用機器語言來思考實在有點困難,並且由此進行的互動效率也太低:所以程式設計師為我們設計了圖標和光標。這些表象都是與底層機器碼相互關聯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確實可以通過電腦來做一些事情——如果它們只是幻覺,那什麼都不會發生,它們就只能是一些無因果關係的伴隨現象。
計算機的圖形化介面是「幻覺」嗎?
讓我們再來看一個日常的例子,你會把汽車方向盤稱為幻覺嗎?方向盤的轉動通過複雜的電路控制轉化為輪胎的運動,而它的操作者卻不必對此有任何的了解。你把方向盤轉過一定角度,輪胎的變化卻不一樣,它們只在一個水平面上向左或者向右移動(這也是為什麼有些車子可以使用操縱杆而非方向盤來向控制方向)。在此意義下,方向盤成了汽車運動的表象,它之所以能夠正常工作,正是因為這個表象與底層的機械運動有著因果聯繫,於是你可以在不必了解其機理的情況下快速有效的駕駛汽車。
同樣的,關於現象意識,對某種體驗的感受與想法也是基於神經機制的更高層表象,它使我們能夠更加容易的去接受外部發生的信息,更快作出反應,更好的適應環境。自然界中沒有程式設計師,我們需要感謝的是延續數十億年的,無目的生物演化與自然選擇過程,它使因果關係的表象成為可能。把現象意識稱為幻覺的觀點是不明智的,它帶給我們的只能是形上學,或者是查爾莫斯和他同僚們的疑點重重的科學主張。這麼看來,斯特勞森關於幻覺論是「傻瓜理論」的評價也是蠻中肯的。
幻覺論者聲稱,我們無法直接控制自身神經系統底層的運作,這完全正確。但我們真的有必要掌控一切嗎?正如電腦使用者不必了解機器語言的細節,並且,保持對它們的無知態度甚至要更好一些。脫離底層細節並不意味著我們對自身的想法和感受的理解存在偏差,就像我作為一個電腦使用者,我正在「寫」的這篇文章屬於哪個「文件」,而這個文件又位於哪一個「文件夾」之中,這都是顯而易見的。
這類幻覺話語很容易會導向一種還原主義。還原主義認為,越底層的描述——在這個例子中的神經生物學層面——是越真實的,或者說,只有它們才是真實。這種觀點是站不住腳的。首先,最明顯的一點,如果要考慮更加底層的狀態,那我們為什麼要止步於神經生物學層面呢?神經生物學層面的基本單元是分子,所以為什麼不說分子才是真實呢?但是等等!分子也是幻覺,它是由夸克構成的,而在它下面還有弦,還有場,還有任何可以作為物理學基礎的東西。
這種想法很受那些貪心的還原主義者青睞,不過說到底,它確實很傻,理由很簡單,它根本不可行。不可行的原因在於,當人類試圖對自然有所理解時,不同層級的描述對應不同的需求。比如我們對大腦中的生物化學感興趣,那麼我們的鏡頭就最好聚焦於亞細胞層面,然後把其它更低層級(比如量子的層面)當做背景環境。假如我們希望在更大的圖景上研究大腦的運作,那麼此時解剖層面是個更好的選擇,然後再把之前的所有層級,從亞細胞到量子層面,都當做背景環境。而當我們想要與他人談論自身感受以及過往經歷時,心理學層面是最好的選擇(也即丹尼特的電腦圖標、光標比喻),這不是什麼幻覺,它反而是這個語境下最有價值的描述。哲學家帕特里夏·丘蘭德曾經提議,我們應當拋棄「心理學俗語」,轉向更加「科學」的語言,比如把疼痛稱作是C-纖維激發(多元痛覺感受器),現在你知道這個建議有多麼愚蠢了吧。跨越層級的描述並不現實,就像讓我們這些電腦使用者忘掉圖標和光標,轉向機器語言一樣不現實。
幻覺論者或許會爭辯道,我們經驗的「感質」和大腦內部真實發生的神經機制完全不一樣!嗯,說的不錯。不過他們或許忘了,感知世界也只不過是外部世界的表象而已,事物的真實面目永遠處於我們視線以外。取用意識使現象意識成為可能,在上文的取用意識部分,我舉了視覺系統的案例,而你可知道,我們視覺系統能夠處理的光譜僅僅只占電磁波譜中的很一小部分,這個狹小範圍取決於我們作為社會化靈長類的特殊演化過程,取決於來自太陽光的特定輻射以及地球大氣對它的過濾。所以仔細想想,就算身處地獄之中,我們又能看到點什麼呢?
甚至我們看見的世界本身也是大腦通過一些技巧(一場「幻覺」?)來實現的。外部光線進入人眼後受到多次折射,最後將上-下、左-右顛倒的圖像投射至視網膜。我們可以正常的觀察外部世界,要多虧了大腦對這些圖案的重新闡釋。有些人(但不是所有人)可以通過某種特殊的眼鏡來體驗到這種奇異的翻轉世界。在某些實驗者那裡,他們的大腦甚至快速適應了這種顛倒的畫面,並將它們轉換為「正常」的世界圖像,然後當他們摘掉眼鏡,大腦又要花費一段時間來重新翻轉視覺畫面。為什麼要進行這些奇怪的操作?因為人眼的進化遵循基本的光學原理,而大腦對它的改進則是為了更加適應外界的環境。
跟隨約翰·塞爾的步伐,我認為意識是一種具有選擇價值的生物機制,把意識作為幻覺,同時也是在刻意無視大量等待我們去解釋的數據。在《心靈的再發現》一書中,塞爾寫道:
我在此想要不斷強調的是,一個人可以接受那些顯而易見的物理學事實——比如世界全由物理粒子與力場構成,同時又不至於拒斥關於我們自身經驗的事實——比如我們都是有意識的個體,並且我們的意識狀態有特定的、不可歸約的現象學特質。
此處的「不可歸約性」不是什麼神秘的概念,它可以有許多種不同解釋。我不知道塞爾更偏愛哪一種解釋,但我認為,意識作為一種不是那麼強的湧現現象,或許和水的濕度差不多是一類(儘管意識的的複雜程度要高許多)。單個水分子有許多獨特的性質,但濕度並不屬於其中,濕度只會在獨特的環境下(合適的溫度與壓強),並且在有足夠多的水分子聚集時才顯現出來。更重要的是,水的特性不僅僅取決於分子的數量與分布,還受到分子自身精細結構的影響,比如你拿掉水分子中的一個電子或是幾個中子,它們顯現出的特性就完全不同了。
現在讓我們轉向心理現象。無論是取用意識還是現象意識,儘管並無幽靈棲息其中(二元論拜拜),單憑大量的神經元極其特定的排列方式也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需要考慮到構成神經元的底層物質:引發意識的材料需要滿足某些特定的物理和化學特性,對此,碳基細胞顯然符合要求,矽基的替代品或許可以(誰知道呢?),但許多其它材料,比如硬紙板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只有當我們對於神經科學和演化生物學有了足夠充分的研究,達到如我們對計算機內部運行原理那樣詳盡的理解,一種對現象意識的完整解釋才會呼之欲出。只有到那時,我們才能清楚的看到,心靈之中帶有因果效力的表象(不是幻覺!)與底層的生物化學機制有著怎樣的連接方式,而這些表象又如何幫助我們在這個紛雜世界裡生存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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