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稅費申報期限 雲南省稅務局推出十條舉措助力疫情防控

2020-02-09     樂居網昆明

2月7日,雲南省稅務局出台了《國家稅務總局雲南省稅務局關於強化稅收服務和政策落實全力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涵蓋了支持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支持醫療機構救治與醫護防疫工作者開展工作、支持定點安置(服務)單位減輕負擔、優化退稅審批流程等方面,並要求全省稅務部門堅決落實好國家已有的稅費優惠政策、「放管服」措施和國家為應對疫情採取的各項稅費支持政策措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及時落地見效。

對於生產、運輸和銷售醫療救治設備、檢測儀器、防護用品、消殺製劑、藥品等疫情防控物資以及保障疫情期間生活物資供應、物流運輸的增值稅納稅人,將優先落實相關減稅降費政策,優先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優先核准延期繳納稅款。同時,這些納稅人疫情防控期間在增值稅發票領用數量、次數和最高開票限額方面的需求,稅務部門將提供最大便利來充分滿足。全省稅務部門還會對這類企業進行登記造冊、逐戶了解涉稅涉費訴求,開設稅費業務辦理「綠色通道」,開展一對一服務,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擴大生產規模。

《通知》強調,支持定點安置(服務)單位減輕負擔,對各級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揮機構明確的「定點安置」「定點服務」單位為防控疫情取得的政府性補助補償收入,符合條件的作為不徵稅收入;全力支持生活物資供應,保障好群眾的「米袋子」「菜籃子」「果盤子」,輔導相關企業享受好蔬菜和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政策,堅決執行好部分國家儲備商品有關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優惠政策,以及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各界傾力相助、積極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輔導納稅人享受好公益捐贈相關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以及增值稅、印花稅等減免優惠政策。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或發生嚴重虧損,納稅確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困難減免,縣級稅務機關將及時審核辦理。對因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結合實際情況依法合理調整定額,進一步簡化個體工商業戶停、復業登記手續。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稅費同步原則,依法適當延長稅費申報期限,2月征期延長至2月24日;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稅費申報的納稅人繳費人,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辦結的業務,屬納稅人、繳費人自主辦理的事項,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可免除相應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處罰。

《通知》還進一步要求各級稅務部門要主動了解、響應各類納稅人特別是醫療救治、疫情防控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訴求,依法給予最大限度稅務支持。如因疫情影響暫無法提供財務報表等附報資料的,可以容缺辦理,並保證納稅人順利開票。

此外,疫情期間全省各級稅務部門將繼續強化「非接觸式」辦稅繳費,為納稅人提供「發票網上申領、郵政免費郵寄上門」服務。並做好預約辦稅服務,涉稅事項「儘可能網上辦」,為積極防控疫情貢獻力量。(記者 楊萍 通訊員 和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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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雲南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JrVrKXAB3uTiws8K-QS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