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欠妥遭到報復 愛車被損索賠再升級

2019-09-06     太視社教法制頻道

張女士去年買了一輛新的朗逸,她對愛車是呵護有加,可是今年七月底,愛車卻遭到了他人惡意損壞,張女士是既心疼,又氣憤。雖然知道對方是誰,也請了民警幫忙解決,可一直沒能得到滿意的結果。無奈之下,她找到了我們欄目希望記者出面幫忙協調。



通過監控畫面,我們可以看到有名男子下車後和一名白衣男子對張女士的愛車進行了猛踹。據張女士介紹,除了駕駛室車門有凹陷痕跡外,車體還有多處劃痕。那這兩名男子為什麼會如此氣憤的對停在路邊的轎車下手呢?



張女士告訴我們,7月29日凌晨她送完朋友回來,非常累,就把車並排停在了路邊,由於實在太困,就沒有聽見對方的電話。監控畫面也顯示,由於被張女士的車阻擋,男子的車無法駛出,他在現場一直焦急的撥打著電話。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見到聯繫張女士無望,他就找了兩個人幫忙看角度,真的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車挪了出來。可他挪出車後並沒有立即開走,而是下車對張女士的車進行了一頓暴踢。



經過了解,下車踹車門的男子是附近一個商鋪的老闆,和張女士所開的火鍋店挨著不遠,他們之間還認識。張女士認為雖然是自己有錯在先,但是對方也不能故意損壞她的愛車,所以希望對方能就此事做出賠償。張女士稱,她已經報案,之所以拖延這麼久都沒有解決,關鍵是對於需不需要換車門的問題雙方意見不同。



張女士給我們出示了一張4S店的定價維修單,上面標註有換門需要三千五百多元,再加上其它位置的維修和人工費,一共需要七千三百多元。張女士說對於自己的賠償要求,對方一直拖著不予處理,那通過記者的協調,雙方能達成一致嗎?對方現在又是什麼態度呢?為此記者找到了另一方當事人。



見記者到場協調,另一方當事人表示,事後也後悔當初不該如此衝動,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現在也希望儘快將此事解決,所以願意出換門和維修的全部費用了。看到對方態度的有所轉變,記者在現場也鬆了口氣,本以為雙方的衝突能就此化解,可沒想到張女士此時又提出了新的訴求,要求對方既要賠償,又要負法律責任。



眼看著事情要了結,張女士卻突然變了態度,這讓記者和另一方當事人始料未及,調解工作被迫中止。



編後:衝動是魔鬼,本來對方有錯在先,卻因為一時的衝動讓事情性質發生了變化,讓自己陷入僵局,所以我們也奉勸大家,遇到類似情況都要冷靜處理,像泄憤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這種事,一定不要去做,暫時的痛快換來的會是後續的麻煩,我們希望當事雙方都能客觀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冷靜處理此事,不要再因此激化矛盾,引發衝突,妥善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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