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所有人!疫情下房貸延期、免房租、工資計算……

2020-02-10   南方樓事

在經歷了春節延長假期、延遲復工再延遲復工之後,很多人開始擔心......

當然,這只是個玩笑。

大家最關心和擔心的問題應該是:

疫情期間房貸還不上怎麼辦?沒有收入租金怎麼交?延長假期的日子工資怎麼算?確診或者被隔離了還能不能領工資?社保、養老金又怎麼辦?......

除了關注疫情數據,以上這些問題更是直接擺到大家面前去處理應對。

為方便大家了解到這些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問題,南方樓事整理了一份詳細的資料,涉及房貸、房租、工資、社保、養老保險等方面的舉措,供大家參考。



01房 貸


大家首要關心也是最頭疼的,就是房貸。

雖說政府下文件說明可延期,但還是有不少人吐槽「扣款還是一如既往的準時。」

南方樓事粉絲群吐槽房貸扣款

而關於房貸延期,南方樓事在整理各銀行申請要求時候發現,以下4類人群申請成功機率最高。


1.確診患者及疑似病例。

2.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包括醫護工作人員、政府機構工作人員、部隊官兵等。

3.疫區人員,包括湖北省,浙江地區。

4.從事疫情影響較嚴重行業(包括經營者),比如餐飲住宿、物流運輸等。


當然,如果你不是以上這4種人群,仍然可以聯繫貸款行溝通尋求幫助。

下圖為南方樓事整理的各銀行申請要求,供大家參考。

點擊圖片可查看原圖

關於能延期多久,目前多家銀行表示可延後,期限暫時也多為十餘天至一個月,但每個銀行情況不一樣。

例如中國銀行,針對重點疫區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給予了3~6個月延遲還本金安排。

其中廣發銀行和平安銀行表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客戶貸款利息費用做出適當減免。

具體的申請操作方式,可以撥打貸款行服務熱線,由客服登記信息,房貸經辦網點的客戶經理跟進處理。

中信銀行則表示,最好提前申請,如果不提前申請,可能會出現逾期記錄和不必要的麻煩。



02房 租


除了供房一族,呼聲最高的還有租客們。

企業無法復工,租客喪失收入來源,但是房租依舊要各照常支付,租客生存壓力日漸升高。

目前很多城市官方都在發聲,倡導減房,也相繼出台了相關的舉措,但主要是針對商戶跟中小企業。

而深圳是明確對個人進行免租的。

以下為部分城市舉措:


深圳免除公租房、人才房等2個月租金。

廣州降低房租成本、降低專業市場租金。

佛山市屬國企為企業減租減費;停留疫區延遲返回租戶,減免2020年2月份整月租金;因疫情延遲返回佛山租戶減免10日租金。

蘇州對中小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


還有部分地區如廣州、合肥、蘇州等城市房協呼籲房東適當減租,但是否實施,還得看業主跟房東自身情況,畢竟我們不能以任何形式進行道德綁架。


政策回顧


2月8日,深圳出台16條措施,其中包括:對租用市、區政府以及市屬、區屬國有企業持有物業(含廠房、創新型產業用房、寫字樓、農批市場、商鋪、倉儲物流設施、配套服務用房等)的非國有企業、科研機構、醫療機構和個體工商戶,免除2個月租金。對承租市、區兩級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國有企業或家庭(個人),免除2個月租金。

2月6日,廣州市通過《中小微企業十五條》,從加強金融支持、降低房租成本、減免緩繳稅費、實施援企穩崗、加大財政支持、開展暖企行動等方面,支持廣大中小微企業穩定生產經營、實現紓難解困。

降低房租成本。對承租市屬和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用於線下商業實體店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物業租金。鼓勵產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業主單位和運營單位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對執行情況好的予以獎勵和支持。

降低專業市場租金。承租市屬和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經營的專業市場開辦方應減免2個月商鋪租金。鼓勵其他專業市場的業主方和開辦方減免或降低租金,對執行情況好的予以獎勵和支持。

2月5日,佛山發布《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十條政策意見》,支持企業共渡難關。市國資委迅速響應並出台相關細則。

根據該細則,從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承租佛山市區域範圍內的市屬全資、控股企業經營性物業資產的中小微企業可減免兩個月租金。經初步估算,共涉及物業租賃面積140萬平方米,減免租金2880萬元。

佛山市建鑫住房租賃有限公司,於1月31日推出針對普通租戶的租金減免措施,對停留在疫情發生地延遲返回佛山的租戶,減免2020年2月份整月租金。此外,對因疫情延遲返回佛山的其他區域租戶,減免10日租金。

2月2日,蘇州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03工 資


工資方面,這兩天最火的視頻應該是安徽合肥餐飲龍頭老鄉雞董事長的視頻,當眾撕毀員工寫下的自願疫情期間不收工資的聯名信,表示就算賣房子、車子,也要給員工發工資。

感動之餘,不得不感慨這位企業家的確把國家在疫情期間工資發放的制度落實到位。

按人社部等7日印發的企業復工復產意見明確表示:


春節延長假上班工資,先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期隔離治療期工資,此期間工作報酬照常發放;

待崗期間工資,超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沒上班發放生活費;

在家上班工資,按正常工作期間支付工資。


下面為政策細則。


春節延長假上班工資


先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

人社部等7日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

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川、雲南等省明確,春節法定假期期間(1月25日—27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勞動法規定支付不低於本人工資的300%的工資。


期隔離治療期工資

此期間工作報酬照常發放


意見明確,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廣東、浙江等各省(區、市)印發的通知也都明確提出,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者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其工資,不得解除勞動關係。


待崗期間工資

超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沒上班發放生活費


意見提出,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生活費標準,各地並不完全相同。

如北京規定,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

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

陝西規定,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生活費。


在家上班工資


按正常工作期間支付工資


北京市人社局明確,對於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江蘇也提出,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


附部分省疫情防控期間工資安排表:

圖源 人民日報



04社 保


關於社保問題,早在1月30日人社廳就發文件明確表示允許參保企業和個人延期辦理業務,隨後各地也相繼響應部署。


措施重點:


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繳納社保放寬時限要求

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

深圳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北京將1月、2月應繳社保費徵收期延長至3月底

(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


政策回顧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7號)規定:

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經辦機構應及時受理。

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2020年一次性補繳或定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放寬時限要求,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並在系統內標識。

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

2月8日,深圳社保局發布《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繳費和待遇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表示:

疫情期間用人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城鄉居民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延長期間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2月4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徐熙介紹,疫情防控期間,延遲繳納社會保險費,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3月底。延遲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05養老金


關於養老金,1月30日人社廳下發的《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明確表示:


未按期辦理資格認證人員,不暫停待遇的發放。

未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的,審核後次月起補發。


呼籲廣大企業離退休人員,疫情防控期間,如無緊急需求不要到櫃面辦理業務。


政策回顧


人社部辦公廳1月30日下發《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

探索通過網上受理、初審待遇申領,按月預發養老保險待遇,確保參保人權益。

對於領取待遇人員未按期辦理資格認證的,不暫停待遇的發放。對於未能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的,經審核後,自審核次月起補發養老金。



06醫護人員


疫情發生以來,最讓我們動容的就是那些逆行的白衣天使,他們在這場看不見硝煙的戰爭里,日夜奮戰和病毒賽跑,讓疫情得以控制。

在1月30日,兩部分下發通知規定對參加防治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臨時性補助。


每天發放200元或300元臨時性工作補助


政策回顧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財社〔2020〕2號)做出規定: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

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4號)有關規定,按照一類補助標準,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




最後,在疫情期間,許多粉絲表示在疫情前購房,現在遇到許多問題。


接下來南方樓事會做一篇詳細報道,給大家剖析問題以及可行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