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城鄉新風貌,推進「拆違」的步伐,違建需無條件無理由拆除

2019-07-25     征地拆遷徐曉倩律師

由於我國現代城鄉規劃管理和不動產登記制度建立時間不長,許多農村自建房的登記手續不健全。導致其房屋被認定為違章建築需要被拆除。我國對於違章建築的態度是零容忍的。拆除違章建築是義不容辭的。2019年拆違建又出了新的規定。新規定的內容有很多農村朋友不太了解。那麼2019年違建拆除最新消息有哪些呢?認定違章建築的程序有哪些呢?小編帶大家來看看吧。



2019年拆違建最新消息:

一、下面這些建築,面臨被拆的風險

1、未申請或者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二、下面四類違章建築可以不用拆

1、固然一戶有多家宅基地,違背一戶一宅準繩,但是這多個宅基空中積加起來也沒有超出當地宅基地應批准的面積的,能夠確權,地上房屋也不用撤除了。

2、經過合法的繼承,形成的「一戶多宅」,不需求撤除。但若是父母都辭世了,子女有曾為城市戶口的話,所有的農村房子雖說不會被拆除,但是也不能隨意修建、加蓋,只能等房子自然老化、消亡之後,由村集體收回。

3、經過合法手腕得來的宅基地和房屋,不用撤除,能夠確權。例如本村村民之間經過買賣、互換等方式獲得的宅基地和房屋,不用撤除。但是假如超越本集體的範圍,從外村的村民手中買來的房屋因這一買賣行為違背法律規則,也是無法確權的。

4、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形成的「違章建築」,也就是如今看來,不契合政策,但是修建當時是契合政策的,就不用撤除。



三、確認違章建築審查程序

第一步,立案

以下部門可對違建房屋進行立案:

1、規劃局或者規劃委員會。這是一個法定部門,城市違章建築一般都是由它來管。

2、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就是我們所熟知城管,城管有沒有權利來管違章建築,主要看它是不是得到一個省級政府的授權,

3、鄉、鎮人民政府。它的執法範圍都是是鄉、村莊的規劃區域等範圍內,農村的違章建築歸其處理。

第二步,調查程序

在調查中,應當注意這幾點:

1、調查人員一般都是不得低於2個人的。

2、調查人員要主動出示執法證件。一方面是為了證明調查人員的一個執法資格;二是防止沒有執法資格的人來冒充執法人員進行執法的活動。

3、在被詢問以及在簽署筆錄時要謹慎。行政執法常見的筆錄一般有《現場檢查的筆錄》、《現場勘驗的筆錄》、《調查的筆錄》。如果是被要求籤字時,一定要仔細檢查筆錄的內容,如發現內容與被處罰人陳述或與事實不相符時,就必須要求執法人員進行修改。



第三步,決定的程序

1、告知,聽取的陳述和進行申辯

這是為了保證被處罰人的一個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

2、聽證

聽證是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在作出決定前,由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聽取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與法律依據。

第四步,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和執行

執法機關如果決定要進行處罰,會作出並向被處罰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四、農村違章建築能強拆嗎

農村違章建築是很有可能會被拆除的。有如下法規對此進行了規定:

1、根據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城市、鎮規劃區進行工程建設,須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取得建設功臣規劃許可證,依法應受處罰。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責成相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的決定。

3、即使強制拆除違法建築,政府也要嚴格遵循《行政強製法》的程序性規定,拆除之前應當先通知相對人自行拆除,在當地張貼公告且不得在夜間拆除。

4、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5、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五、農村違章建築拆除有補償嗎?

1、根據我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對拆除違章建築不予補償。

2、國務院公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於2011年1月施行,其中對違章建築的拆遷補償可根據實際情況處理,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建築物是否屬於違法建築及對違法建設的處理結果不滿,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程序未完結前,不能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六、違建超兩年就合法了嗎?

即使違章建築超過兩年也是不合法的。只要違章建築仍存在,就不會超出行政處罰的期限,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1、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內容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內容規定:未經批准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

七、農村出現違建超兩年就合法言論的原因

這是因為有部分的人在參閱相關規定時,對規定的內容出現了錯誤的判斷。那麼,到底是哪裡出了差錯呢?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沒有被發現的,將不再給予其行政處罰。但該條款規定的期限主要是從違法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違法行為如果是連續或者繼續的狀態,則從行為終止之日起開始計算。

很多人根據以上條款,認為違法建築在超過兩年後,就不應當對其進行處罰,就可以在拆遷過程中認定為合法建築,獲得相應補償了,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對於違建而言,不論經歷多長時間,都不能將其認定為合法。



八、拆違前不通知算違法嗎

拆違前不通知是違法的,屬於違法行為。在《行政強製法》這一政策中,明確規定了即使強制拆除違法建築,在拆除之前應當先通知相應人員自行拆除,並在當地張貼公告且不得在夜間拆除。政府也要嚴格遵循《行政強製法》的程序性規定。



以上就是2019年拆違建最想消息及其違章建築認定程序的內容。國家對於違章建築拆除的態度是認真的,若是因為農村自建房的手續不夠齊全,而導致房屋被認定為違章建築,我們就必須補辦好農村自建房相關的手續。如果大家對2019年拆違建最新消息,有不了解的地方,不妨來看看小編的文章。希望本文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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