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野味產業 龍泉市檢察院發出首份涉"野"訴前檢察建議

2020-02-28     宿州市人民檢察院

整治野味產業 龍泉市檢察院發出首份涉"野"訴前檢察建議

作者:范躍紅 邱哲 新聞來源:正義網



  在經過認真調查後,2月26日上午,浙江省龍泉市檢察院依法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涉「疫」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要求相關部門依法嚴格查處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並對全市範圍內餐飲業違法「店招」進行整頓,徹底革除食用野生動物的陋習,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

  2月25日,該院根據群眾匿名提供的舉報線索,對全市範圍內的農貿市場、超市、小型餐館以及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進行調查核實。經現場取證,發現全市範圍內有「紫晶野味館」、「三耳朵蛇館」、「野味農家菜」等34家小型餐館儘管還沒有正式對外營業,但餐館的「店招」上仍顯示提供「野味」餐飲服務,存在宣揚野生動物非法交易、食用的陋習,危害公共衛生安全,侵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及相關法律規定。

  為了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該院經調查核實後,於今天上午依法發出首份涉「野」訴前檢察建議。據悉,該市行政主管部門當即表示,將認真落實檢察建議,依法嚴格整治野味產業。

  另外,該院對浙江省檢察院掛牌督辦的潘某某獵捕、殺害、出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獼猴民事公益訴訟案正在調查,下一步將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在追究違法者刑事責任的同時還要令其承擔生態損害賠償責任。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Ge25i3AB3uTiws8KXtp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