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票據ABS市場業務淺析

2019-08-06     騰博國際羅先生

近日北京銀保監局發布關於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票據業務的監管意見,對票據監管的要求很多很實,可見其對當前的票據業務問題了解的很透徹!今日小編帶你了解一下什麼是票據ABS。

什麼是票據ABS?

匯票可以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其中商業匯票由出票人簽發,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銀行匯票由出票銀行簽發。從簽發主體上不難看出,商業承兌匯票在信用資質和流動性上低於銀行承兌匯票。目前可進行證券化的票據產品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兩種。由於商業承兌匯票的流動性相較於銀票的流動性低,信用風險較高,同時商票ABS發行成本低於貼現價格,資產證券化後有一定風險溢價,所以目前票據ABS的基礎資產主要為商業承兌匯票。從已發行的票據收益權ABS產品看,目前主要選擇在報價系統和上交所發行。

值得注意的是,票據收益權ABS產品未來並未產生新的現金流,而是源於票據折價受讓後與票面金額的差值,這一點與租賃、貸款等應收帳款有所區別。而銀行承兌匯票,由於銀票信用資質較好、流動性較強,證券化過程反而會降低原有資產的流動性,同時發行成本有可能侵蝕部分收益,發行主體發行意願低。



發行票據ABS的優勢

票據ABS在發行過程中對參與各方都會產生實際利益的流入。

對於銀行來說,銀行在其中扮演著原始權益人代理人以及資產服務機構等角色,能否從資產管理計劃託管、票據服務、帳戶監管、投資管理費、收益分成等活動中獲得中間業務收入,相比較於直接貸款給融資方,能夠減輕銀行風險資本占用,緩解資本充足率的壓力。除了銀票之外,商業承兌匯票總體流動性仍低於票據ABS產品,同時從銀監會近期下發《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利」專項治理工作要點》可看出目前監管機構對表外業務規模增速監管料將再趨嚴,票據ABS產品能夠有效緩解政策導向下的監管壓力,優化銀行的資產結構。

對融資企業,即實際票據持有人來說,由於自身資信不足尚不具備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准入資格,通過引入銀行作為其代理人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能夠拓寬融資渠道。



銀保監發〔2019〕248號

北京銀保監局關於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票據業務的監管意見

各政策性銀行北京市分行及總行營業部、國家開發銀行在京營業機構、轄內各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轄內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北京銀行、北京農商銀行、北京中關村銀行、轄內各村鎮銀行、各城市商業銀行北京分行、轄內各外資銀行、轄內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中國工商銀行票據營業部北京分部:

為深化金融亂象治理,促進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合規建設,引導票據業務回歸本源、支持實體經濟,遏制資金脫實向虛,防範金融風險,促進轄內票據業務健康有序發展,現提出如下監管意見。

一、審慎辦理異地企業票據業務。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審慎辦理非轄內註冊企業的票據承兌和直貼業務,應對此類企業建立嚴格的准入標準,實行名單制管理,並根據業務風險狀況及時動態調整客戶名單。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除財務公司外)辦理異地企業票據承兌和直貼業務,原則上應以與轄內註冊企業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京津冀協同發展區域內企業、以轄內註冊企業為核心的供應鏈企業為客戶對象。

二、審慎辦理商業承兌匯票相關業務。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審慎辦理以商業承兌匯票(以下簡稱「商票」)或其收益權為基礎資產或對象的同業投資業務、資產證券化業務,以及福費廷、保理、質押等業務,應建立嚴格的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應配備專業的合規、風險管理和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業務經濟實質計量信用風險加權資產。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商票相關業務,應實施嚴格的企業授信管理和名單制管理,並根據業務風險狀況及時動態調整。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除財務公司外)辦理商票直貼、保貼、保兌、保證等業務,原則上應以轄內註冊企業或以轄內註冊企業為核心的供應鏈企業為客戶對象。



三、規範票據業務貿易背景審查。嚴禁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為成立時間、實繳資本、營業收入等與業務金額嚴重不匹配的客戶辦理票據承兌和直貼業務,不得以承兌行授信額度審查代替貼現申請人資質審查。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票據承兌和商票直貼業務,應嚴格執行紙質發票、單據等原件簽注政策。已辦結的票據承兌和商票直貼業務無法證明貿易背景實性的,不得敘作業務。嚴禁為存在購銷合同關鍵要素表述錯誤、購銷合同與發票或其他單據邏輯不一致等情形的企業辦理票據承兌和商票直貼業務。辦理以大宗商品貿易為背景的票據承兌和商票直貼業務,必須審查與商品交割相關的倉單、提單等單據。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票據承兌和直貼業務,應根據企業近年來經核實的財務數據、成立時間、經營流水、納稅記錄、結算模式等綜合審慎核定企業年度票據業務發生額上限。

四、規範票據業務資金審查。嚴禁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票據承兌業務擔保資金(包括但不限於保證金、質押存單、質押理財產品投資款)來源於貸款或其他債務性資金、直貼資金。嚴禁票據直貼業務資金違規回流至貼現申請人任一前手;存在違規回流的,不得為同一貼現申請人敘作業務。

五、規範高比例擔保票據業務。全面從嚴監管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保證金、理財產品、存單等高比例質押擔保方式辦理的票據承兌和直貼業務。嚴禁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上述高比例擔保票據業務調節資產質量、違規吸收存款、接續到期理財產品等監管套利行為。不得以風險程度較低為由放鬆對高比例擔保票據業務的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查。

六、及時報送業務信息。我局將票據業務監管月報表納入區域特色報表體系。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於當月前10個自然日內通過數據採集平台報送前月數據,並且嚴格確保數據準確。

七、嚴厲懲處票據業務違規行為。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票據業務應嚴守合規底線,強化內控建設,提高風險管理水平,落實風險防範責任。我局將在後續監管中進一步加強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力度,對違規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並責令內部嚴格問責,並視情況採取暫停相關業務或市場准入等監管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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