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晚,公安崇明分局根據轄區群眾前期舉報線索,經細緻走訪排摸,並運用「智慧公安」建設成果,組織分局經偵支隊、長興派出所、橫沙派出所兵分三路,在長興、橫沙等地集中收網,一舉抓獲涉嫌非法捕撈的犯罪嫌疑人肖某和蘇某,以及涉嫌非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林某和王某,並在嫌疑人唐某處收繳尚未出手的非法漁獲物蛸蜞380餘斤。
犯罪嫌疑人
肖某到案後交代,因為看到長江灘涂上經常會有蛸蜞的出現,而且在禁漁期之前蛸蜞的螯也經常會出現在人們的餐桌上,感覺這是一個商機,於是每天傍晚在長江邊的蘆葦盪內抓蛸蜞,然後再以每斤6元的價格轉手賣給唐某。從今年6月起至被抓獲,肖某共從唐某處獲利7800餘元,出售蛸蜞1300餘斤。
犯罪嫌疑人
據蘇某交代,其住在橫沙靠近江邊的地方,每天都會看見很多蛸蜞在灘涂邊上爬,於是每天去抓一些蛸蜞來賣,抓來的蛸蜞全部以6元的價格賣給了唐某,共計獲利6000元人民幣。
唐某供述,自己明知所收蛸蜞系非法捕撈所得,但為了經濟利益,仍從崇明地區收購後,高價轉賣至外省。林某和王某同樣涉嫌收購併轉賣非法捕撈的蛸蜞。
犯罪嫌疑人
目前,肖某和蘇某因涉嫌非法捕撈,唐某、林某、王某因涉嫌非法掩飾隱瞞違法所得均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抓捕時查獲的380餘斤蛸蜞已在農業部門指導下放生。
民警將非法捕撈的蛸蜞放生
警方提醒:
長江流域禁止非法捕撈是保護長江水生生物的必要舉措,2019年底,農業農村部在官網發布關於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的通告,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自2020年1月1日0時起,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長江幹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最遲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間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公安部門將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等犯罪行為。
崇明地處長江口,是上海市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的主戰場。為此,公安崇明分局組建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等涉漁案件。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積極配合執法部門,向非法捕撈等犯罪行為堅決說不,共同維護長江水環境!
記者:沈俊
通訊員:嚴惠平
編輯:毋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