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寧海發布疫情防控十二項措施!

2020-02-04   直播寧海


關於寧海縣疫情防控「十二個一律」的通告

為落實浙江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確保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疫情防控「十二個一律」,現通告如下:

一、所有從寧波市外「三返」人員一律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及村(社區)報告。

二、所有村(小區)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本村(小區)居住人員憑身份證進入,並進行體溫檢測,外來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村(小區),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無物業小區、集鎮所在村一律以網格為單位實行封閉式防控管理。

四、市民一律不串門、不集聚,進菜場、超市、農貿市場必須戴口罩、測體溫。小區內的休憩、娛樂、活動等場所不得有人員集聚,農村小店、老年協會等場所禁止閒聊、打牌、麻將及其他集聚活動。

五、縣內所有文旅、體育、娛樂、宗教等人員聚集場所一律關停。

六、「紅事」一律停辦,「白事」必須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

七、所有零售藥店一律停止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所有診所不得收治發熱、呼吸困難等人員,引導發熱人員到指定醫院就診,並向村(社區)報告。

八、房屋出租者必須承擔起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主動勸說來自湖北及杭州、溫州、台州等疫情高發地區的租客近期不要返回,即日起一律不得將房屋新出租給疫情高發地區人員;擅自出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房屋出租者法律責任。

九、嚴禁居家醫學觀察對象未經批准外出,拒絕接受檢測、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十、嚴禁企業、工地、商場、市場(不包括農貿市場)等擅自復工、開業,確需提前復工、開業的一律經縣疫情防控辦審批同意。學生不得參與一切線下培訓。

十一、嚴禁散布謠言、謊報疫情,對藉機滋事等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從重處罰。市民必須配合接受檢測、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拒絕配合造成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十二、所有縣疫情防控辦發布的通告及其他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所有市民必須一律執行,黨員幹部必須帶頭執行。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寧海縣疫情防控辦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