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士在廣州購房限制再放鬆。12月18日,記者從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12月17日起,港澳人士在廣州各區購房,無需再提供學習、工作、居住證明,僅需提供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並滿足廣州市內無房的條件,即可購買一套住宅。
日前,廣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發布通知稱,從即日起,港、澳人士購房無需再提供工作證明、學習證明或居住證明,只需提供身份證、通行證,廣州市無房的限購一套居住用房。記者求證該中心相關負責人,得到了「消息屬實」的確認。該負責人還透露,中心目前只收到通知,具體情況還需諮詢廣州市住建局。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則確認了該消息。同時,有關部門還表示,港澳人士購房的前提條件是境內無房,也就是說不單是廣州市內無房才可以購買。而且,此次新政執行是實務先做,昨天(17日)已經開始執行,但辦事指南還在制定中,後續省住建廳會出政策解讀,市住建局出會議紀要。
記者了解到,此前廣州在2018年已取消了外籍人士(含港澳台)居住和工作證明滿一年的限制,提供相關學習、工作、居住證明以及單位證明,明確在廣州無住房且經過審核,即可購買1套自住住宅。其中,港澳台、華僑,只需要提供學習、工作、居住證明,不需要單位證明。
此次則是針對港澳人士在穗購房限制的進一步放寬。這將極大的縮減了港澳人士的購房流程,同時也提高了政府的辦事效率,港澳人士購房可行性又進一步提高了。
信息時報記者 奚慧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