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萬救助款,來自法院慈善分會

2020-01-02   朔城區法院

「和美司法援助基金」揭牌現場。

慈善,是中華民族扶貧濟困、樂善好施的傳統美德。2018年5月29日,浙江省法院首個慈善分會在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掛牌成立。一年多來,慈善分會共向52名涉案困難當事人提供了122餘萬元救助款,使他們感受到了司法的關懷和溫暖。

慈善+法院 一種司法救助新模式

作為一項充滿溫情的制度,司法救助對陷於困境的當事人給予生存照顧,是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的重要途徑之一。

為進一步豐富司法救助形式,增強司法救助力量,2019年5月,慈溪法院攜手慈溪市慈善總會,設立法院慈善分會,廣泛匯聚社會慈善力量共同參與司法救助,既豐富了救助資金籌措方式,又能使救助更為靈活高效。

經過慈善分會積極爭取,慈溪農村商業銀行出資4000萬元,設立為期5年的「和美」司法援助基金,每年將基金中5%的增值部分即200萬元捐贈給法院慈善分會,專項用於司法救助。為了使救助更有針對性,法院慈善分會還與當地多個行業協會建立協作機制,目前,已在物業糾紛、道路交通事故糾紛領域各設立30萬元的專項救助資金,並就救助範圍、資金審批發放標準以及監督機制等簽署了合作備忘錄。

「受捐贈的資金都存放在慈溪慈善總會帳戶,案件當事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請後,案件承辦人會先進行初審,審核通過後再將救助意見書及審批表提交至分會進行分級審批,最後由分會副秘書長辦理放款手續。」法院慈善分會負責人解釋,「這麼做是為了實現資金存放、審批、發放各流程分離,確保資金流轉順暢、規範。」

慈善+執行 助力破解涉民生案件執行難

涉民生執行案件包括人身損害、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勞動報酬等類型,在法院執行案件中占了相當大的比重。這類案件,在執行中經常會遭遇兩難:一邊是申請執行人生活困難,一邊是被執行人客觀上喪失履行能力,法院窮盡各項措施都無法執行到位。

這類執行不能案件是法院執行的老大難問題。於是,慈善分會成立後,法院首先就將這類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列為主要救助對象。

「真的很感謝法院、感謝基金,給我們送來了溫暖。」面對送來3萬元「和美」司法救助款的執行幹警,申請執行人吳大伯的兒子小吳熱淚盈眶,深深鞠了一躬。

這是2018年「執行看浙」之「潮起」全媒體直播活動的畫面中,令人動容的一幕。

幾年前的一場車禍,讓吳大伯成了植物人。法院判決肇事者黃某賠償86萬餘元。可事故發生後,黃某為躲避執行,不僅搬離了原租房地址,還從原單位辭了職,不知去向。執行幹警經過線上線下多種途徑查控調查,未發現他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也未找到其下落。

經過多方聯繫,執行幹警找到了黃某親屬。經過反覆做工作,該親屬同意代為賠償40萬元。另一邊,法院積極引導吳大伯向法院慈善分會申請司法救助。經過審核,法院慈善分會的「和美」基金為吳大伯提供了3萬元援助款。

現在,越來越多像吳大伯這樣遭遇不幸的涉民生案件困難申請執行人通過法院慈善分會得到了救助,解了燃眉之急。

「民生案件,往往最直接影響公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獲得感,妥善應對這類案件的『執行不能』,是執行中不可迴避的問題。」慈溪法院院長夏文俊表示,對這類申請執行人進行救助,不僅有利於法院破解涉民生「執行不能」難題,也能讓陷入困境的他們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慈善+調解 促進多元矛盾糾紛化解

當越來越多的案件湧入法院,怎樣儘可能化解矛盾糾紛,做到真正定分止爭,是每一個法院人不斷探索的課題。得益於慈善分會的成立,慈溪法院在解決這一難題上有了新的助力。

「法官,我爸該賠的錢我一定想辦法去籌,可讓我們一下拿這麼多,我們真的吃不消。」調解室內,被告家屬小張一直向承辦法官保證,可無奈的現實壓力成為案件解決的「絆腳石」。

小張的父親張某在慈溪龍山某村無證經營一個煤氣代加點,一天他去老顧客李大叔家上門灌裝煤氣,因操作不慎引發爆炸。

事故中,李大叔一家三人全身各有不同程度燒傷,為治療已花去17萬餘元。為彌補損失,李大叔一家提起訴訟,要求張某支付已花費的各項治療費用,其餘費用待後續產生後另行主張。

另一邊,張某的情況也不樂觀:他的妻子從小身患小兒麻痹症,幾年前因病腿部受傷一直臥床;兒子無固定工作,收入不高;張某因爆炸受傷住院多日,花費不小。

一場事故,兩個家庭都陷入了困境之中,要讓任何一方作出讓步都不現實。知道彼此的家庭狀況,兩方當事人都沉默了。調解室內,氣氛沉悶而又壓抑。

「法院設有慈善分會,針對困難案件當事人可以提供司法救助。如果能向慈善分會申請到部分救助金,你們雙方的壓力都能小一點。」看著愁眉不展的兩家人,承辦法官想到了法院慈善分會。

隨後,承辦法官詳細介紹了法院慈善分會的救助現狀、救助條件和救助流程,還講解了幾個成功獲得救助的案例情況。聽完以後,李大叔一家當即決定提出救助申請。

經過審核,李大叔一家拿到了慈善分會撥付的6萬元「和美」司法救助款。這筆款項的到來,加速了糾紛的化解。

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協議,張某再支付17萬元作為賠償,李大叔一家自願放棄其餘訴訟請求,雙方均承諾因該次事故產生的糾紛就此了結。

「很多涉及金錢給付的案件中,『要給多少』『能拿多少』往往是矛盾雙方爭執最激烈的,處置不慎,會使案件陷入僵局。」案件承辦法官介紹,慈善分會的救助金正好能彌補雙方訴求的差距,均衡雙方利益,讓雙方的對立不再那麼激烈,糾紛因此也能更容易得到化解。

除此之外,對於具有合理訴求,但通過法律途徑難以解決,且願意在接受救助後息訴罷訪的涉法涉訴信訪人,慈溪法院也將他們納入慈善分會的救助範圍,進一步暢通了化解信訪積案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