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推著3個月大的嬰兒逛超市,
工作人員幫忙抬嬰兒車,
但意外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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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員工幫抬車,嬰兒摔成腦震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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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湖北孝感,一位媽媽推著3個月大的嬰兒準備去逛乾坤新城超市。沒想到,嬰兒車在通過隔離樁的時候,意外發生了。
當時,這位媽媽推嬰兒車時在超市遇到隔離樁,一旁的超市工作人員見狀便上前幫忙,兩人正在一起抬嬰兒車時,孩子從車內滑出,重重摔到地上。記者事後也向超市核實了此事。據嬰兒的父親談文進介紹,他當時正在外面辦事,突然接到妻子電話:「她說孩子快不行了,我說什麼快不行了,她說在乾坤新城摔倒了,沒反應了,當時昏迷了。」
談文進立即趕到妻子所說的乾坤新城超市,先將孩子送至醫院進行搶救,孩子被診斷為腦震盪、右側鎖骨骨折。
談文進告訴記者,醫生說只能觀察,第一不能打針,第二孩子是鎖骨骨折了,不能打石膏,什麼治療方法都用不上。
目前,孩子正在恢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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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被索賠工作人員:是出於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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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文進隨後向超市索賠醫藥費、營養費和陪護費:「我帶著小孩子來逛超市,你沒有便民通道,也沒有標語說不能推嬰兒車下去。」
對此,乾坤新城超市工作人員解釋是,當時他們也是出於好心,幫忙抬了一下嬰兒車。「我們的工作人員抬嬰兒車的前面,小孩的媽媽抬後面。嬰兒車前面中間不是有個帶子嘛,擋著小孩的,沒有裝,可能我們的員工抬得矮一點,後面抬高了,孩子就從嬰兒車裡溜出來了。」
目前,家長與商場在賠償方面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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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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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認為,這是屬於嬰兒家屬的責任。
嬰兒車有安全帶防止寶寶滑出的,為什麼沒有系安全帶?
有網友則表示,商場有責任!
為什麼進超市還設隔離樁
還有網友心疼這位工作人員。
好心幫忙卻要賠錢,以後還敢做好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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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辦了壞事,超市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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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記者採訪了律師,律師認為,超市肯定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超市在門口設置的隔離樁也造成了顧客不便,超市工作人員的行為後果也應當由超市承擔。
但另一方面,家長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家長作為嬰兒的監護人也負有更高的監護職責,他才是保障嬰兒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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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路人幫忙,需要承擔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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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網友評論中提出的「如果這也要承擔責任,那以後不敢隨便亂幫忙了」的說法,記者也諮詢了律師:如果這件事情中,幫忙抬車的不是超市工作人員,而是路人,那路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律師介紹道,如果是路人,還是要看抬車的動作,如果抬的動作明顯會造成嬰兒滑落那還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
對於這件事,你怎麼看?
來源 | 新聞晨報(ID、shxwcb)、長江日報、湖北經視、封面新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