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專項驗收:規劃驗收和消防驗收

2019-11-01   工程大講堂

建設工程規劃驗收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

1、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現場提交申報材料。申請人應當對提交的申報材料實質內容及真實性負責,並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對符合申報要求的,行政機關服務窗口予以受理。對不符合申報要求的,行政機關服務窗口當面告知申報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審查與決定:

1、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2、建設工程實施的內容應當與規劃許可證件批准的內容一致;

3、居住區(含居住小區、居住組團)的配套設施和環境建設應當與住宅建設同步完成;

4、其他。

頒證與送達:

1、建設工程規劃核驗(驗收)意見(合格告知書);

2、建設工程規劃核驗(驗收)意見(不合格告知書);


二、申請材料

1、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及其他事項申報表(申報單位填寫完整並加蓋單位印章);

2、城市建設工程竣工檔案登記表(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載明的許可內容一致);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報核驗工程的;含正本,附圖附表);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申報核驗工程的;對規劃驗收合格的,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載明的相關項目簽章處,加蓋規劃國土監督專用章;申報單位取件時交申報單位;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7、建設工程竣工測量成果報告書(具有資質的測繪部門出具的);

8、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具有資質的測繪部門出具的);

9、施工(竣工)圖紙,另附:工程實測總平面圖2份(申報核驗工程的;包括設計圖紙目錄、各層平面圖、各朝向立面圖、各主要部位剖面圖、基礎平面圖、基礎剖面圖);

10、各朝向立面完整的現狀照片現狀照片。

備註:

1.委託代理人提交申報材料時,須同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受理窗口工作人員須現場當面核對確認;

2.按照建設項目申報要求,提交的申報材料中的文件複印件,均須標註「經核對,本複印件內容與原件內容一致」字樣並加蓋申報單位印章。

三、依據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後六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


消防驗收

建築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公安消防機構受理案件後,驗收具體經辦人應查驗資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應及時告知申辦單位補齊,並在驗收前1-2日通知建設單位做好驗收前相關準備。

一、消防驗收程序

消防驗收程序,通俗一點理解就是指在驗收建築工程的消防設施是否合格的行動指南。這個程序主要包括了消防驗收內容、驗收重點以及所需準備的資料。一般人們只要按照這個消防驗收流程走,就能夠很順利的完成消防驗收。

二、消防驗收流程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步,工程完工後,要投入正常使用,就得先得到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驗收合格證,所以,有關單位要向消防機構提交工程竣工消防驗收申請。

第二步,公安消防機構受理申請後,申請人提交相關資料,機構工作人員審核資料是否符合要求,資料不全的應及時通知補全。

第三步,審核通過,機構工作人員會通知申請人消防驗收時間並提醒申請人提前做好驗收準備。

第四步,有關文件規定,消防驗收時,到場的消防監督員要多於二人以上,並且要佩戴《公安消防監督檢查證》,著制式警服。

第五步,消防驗收內容基本檢查完後,各單位(設計、施工、建設)提出建議和看法,消防驗收人員給予答覆。

第六步,驗收合格後,各單位負責人和消防驗收人員在驗收表上簽字。

第七步,消防驗收承辦人整理驗收意見書歸檔,送上級領導審批。

第八步,申請單位去消防機構取驗收意見書。

第九步,如果驗收不合格,申請單位就要按照驗收意見書進行整改,然後再次申請復驗,復驗程序與第一次申請驗收相同。

三、消防驗收程序內容

現場消防驗收程序的內容如下:

1、參與消防驗收的各單位依次介紹情況。各單位包括設計、施工、建設、監理、檢測五個單位。設計單位介紹消防工程設計情況,施工單位介紹工程施工和調試情況,建設單位介紹工程概況和自檢情況,監理單位介紹工程監理情況,檢測單位介紹檢測情況。

2、各單位分別驗收,驗收人員要一邊檢查,一邊測試,還要做好驗收記錄,記錄要詳細,並寫好建議。

3、驗收完畢,各單位依次總結和彙報驗收情況。總結中應該包括對各項目的評定、發現的問題以及整改意見。

四、消防驗收程序資料

消防驗收流程所需的資料如下:

1.已蓋好各單位公章的消防驗收申報表,一式兩份。

2. 已蓋好各單位公章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 消防設施和設備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消防設備包括消火栓箱全套、防火門、防排煙風機、補風機、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標誌、防火閥等。

4.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消防標準或者行業消防標準的證明文件,另外,裝修材料還要準備取樣檢測報告(原件)。

5. 各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各方分別蓋公章。申請單位合法身份證明要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6. 工程概況說明文件。

7.新建工程驗收,另需提供規劃許可證的複印件。

8.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審核意見書》複印件各一份。

五、消防驗收程序重點

1、檢查竣工圖紙、資料和《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的內容及與消防機構審核意見是否與工程一致。

2、複審時,檢查建設單位是否有按照初審驗收意見書中的意見進行整改。

3、檢查各類消防設施、設備的施工安裝質量及性能。

4、抽查測試消防設施功能及聯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