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門聯合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調整國六排放標準要求

2020-04-30     二三里資訊

昨日,發改委、財政部、央行、銀保監會等十一部門聯合發布《關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促進經濟社會平穩運行。

《通知》提出,調整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總質量不超過3.5噸的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顆粒物數量限值生產過渡期截止時間,由2020年7月1日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產、進口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2021年1月1日前允許在目前尚未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地區銷售和註冊登記。

《通知》還提出,完善新能源汽車購置相關財稅支持政策。將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並平緩2020~2022年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加快補貼資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城市公共運輸等領域推廣應用。將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

《通知》還要求,用好汽車消費金融。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汽車消費信貸等金融業務,通過適當下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延長還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對汽車個人消費信貸支持力度,持續釋放汽車消費潛力。

另外,在二手車流通交易方面,《通知》明確,優化車輛交易登記等制度,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擴大二手車出口業務,修訂出台《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發揮汽車維修電子檔案系統作用,支撐二手車交易,加快二手車流通,帶動新車消費。加強二手車行業管理,規範二手車經銷企業行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減按銷售額的0.5%徵收增值稅。

記者張達實習生賀覺淵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BaaOyHEBfGB4SiUwqV-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