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做好全自費的心理準備了,沒想到醫保支付限額提高後,又能報銷了。」近日,市民高女士的家屬在為老人辦理出院手續時,盛讚昆明市調整醫療保險待遇帶來的實惠。自2019年12月1日以來,昆明市調整多項醫療保險待遇政策,最高支付限額提升至41萬元,讓一些老病號原本超支的醫療費變得又能報銷了。
高女士今年84歲,因高齡、患有多種慢性病,是一名經常需要住院治療的「老病號」。2019年10月前,高女士曾因肺部感染、缺血性腦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心肌病等,曾在昆明市多家醫院住院治療,總費用已經超過當時政策規定的最高支付限額25.9萬元。因此,2019年11月老人住院發生的費用10897.7元,只能全部自費結算。
但老人2019年12月再一次住院時,就趕上了醫保政策調整的變化。當時,高女士因渾身乏力,入住雲南省老年病醫院,經診斷為肺炎、泌尿道感染。10天後,老人出院時,醫療總費用為10171.74元。其中,大病醫療統籌再次為老人支付了8894.78元,患者只需自付1276.96元,費用僅為11月自付的一成多。醫療保險調整新政的推出,為老人帶來了實實在在的福利。
同樣的實惠也在市民黃女士身上得到體現。黃女士2019年11月因重度肺炎,在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住院治療,因超過限額需要自費12024.06元。12月,黃女士再一次住院16天,醫療總費用21509.39元,納入醫保報銷後自付部分僅需4043.55元。
記者從昆明市醫療保障局了解到,本次醫療保險待遇政策調整,針對省本級和市本級兩個統籌區存在的參保範圍及人員、單位繳費比例、住院起付線、居民住院個人自付、最高支付限額、門診「兩特病」待遇等方面的差異,對昆明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等相關政策進行相應調整,實現市本級與省本級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上的統一,進一步消除同城差異。本次待遇調整直接惠及全市560餘萬參保人,醫保基金預計多支出8600萬元。目前,醫保政策已在昆明市各級醫院順利實施,惠民實效得到患者的一致認可。
除了調整最高支付限額,昆明市職工、居民每次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也全面對標省本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為88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為550元、一級及其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為400元,降低了參保人在三級醫療機構個人支付壓力,擴大了重特病患者保障範圍。
不僅調整了「門診慢性病」和「門診特殊病」的待遇,「高血壓」「糖尿病」的老病號日常用藥也有了保障。被確診為「兩病」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均能在昆明市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享受相應門診兩病待遇,其發生的相關藥品費用可報銷50%,年度內最高可報銷400元。該舉措為「高血壓」「糖尿病」需要長期服藥的患者減輕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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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昆明日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BU_vbW8BMH2_cNUgI4j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