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關於實施交通及市場管控的通告
(第5號)
根據省、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為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蔓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倡議人不上街,車不上路。州城中心城區(範圍見附圖)實行車輛限號上路,計程車、救護車、環衛車、警車、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搶修車、公務用車等應急車輛除外。周一、周二車牌尾號為0、1、2、3的車輛通行;周三、周四車牌尾號為4、5、6的車輛通行;周五、周六、周日車牌尾號為7、8、9及字母的車輛通行。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城區「三辦一鎮」社區工作人員車輛及生活必需物資保障運輸車輛實行通行證放行。
二、城區所有工地、工廠未經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審批同意,一律不得開復工。
三、除加油站、加氣站、藥店、生活超市等居民必需生活用品經營場所外,所有店鋪一律暫停營業。
四、州城所有私人門診、個體診所一律暫停營業。
五、以上管控措施自2020年1月31日零時起實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恩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