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12分守護不易
遵紀守法上路 確保安全行駛
是每個駕駛人都應遵守的規則
但總有一些「膽大心不細」的「法外狂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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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20時40分許,忻州市保德縣。
駕駛員張某駕駛一無牌二輪摩托車駛向檢查點,執勤民警察覺其滿身酒氣,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隨後立即對張某開展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45mg/100ml,張某確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而當對其進行身份核實時,民警又發現駕駛員張某的准駕車型為B2,並未增駕摩托車駕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保德交警依法對張某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路行駛,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或摩托車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三項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500元、駕駛證共記30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酒駕醉駕的危害
蜀黍說了太多次
相信大家都懂
而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
也是危險的駕駛行為之一
什麼是准駕不符?
准駕不符,是指駕駛人持有的駕駛證准駕資格與所駕駛的車輛車型不相符合的行為。准駕不符違法行為,因為駕駛人沒有考取所駕駛車輛的駕駛資格,所以同樣屬於無證駕駛違法行為。
怎樣了解自己的准駕車型?
每個駕駛證正頁的背面均附有「准駕車型代號規定」對照表,請駕駛人注意翻看。
不同的車型在操作方面
有很大的不同
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相符的機動車
缺乏該車型的系統訓練
容易出現操作失誤
繼而引發事故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請廣大駕駛員切莫以身試法
安全駕駛
文明出行
來源:忻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