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菱車撞人致死逃逸證據少 民警偵破終現馬腳

2019-11-26   柳州交警

少量的銀灰色塑料碎片、一雙拖鞋,路面上兩條擦痕以及路邊溝中的一攤血跡。這就是11月10日晚上鹿寨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在辦理一起肇事逃逸案時現場留下的線索,所幸受害者家中監控拍下的一段視頻,讓民警循跡將肇事者繩之以法。

11月10日19時49分,值班民警接到報警,在鹿寨鎮石鼓屯路段,一名渾身是血的男子躺在路邊溝中。民警抵達現場時,發現現場只有少量的銀灰色塑料碎片,一雙拖鞋,路面上兩條擦痕,傷者躺在路邊溝中。民警立即聯繫120急救中心將傷者劉某送往鹿寨縣人民醫院進行搶救。

「經過現場勘查核實該事故屬於交通事故逃逸案,於是我們便連夜開始偵查工作。」據辦案民警表示該路段附近沒有監控,無法核實事故發生的準確時間。經過整夜排查,民警調取19點49分前經過事發路段近一個小時、近兩百部車輛的線索逐一比對,並沒有發現嫌疑車輛。此時,民警收到不幸的消息,劉某由於傷勢過重於事發當晚搶救無效後死亡。

「在聽到這個消息後,我們更加堅定要將肇事者繩之以法的決心。」此時劉某家屬告訴民警其家中安裝有一個監控設備,能拍攝到事發地劉某離家的時間。辦案民警隨即趕至劉某家中調取監控視頻,最終鎖定事故發生時間為11月10日18時30分。

最後,民警對事發前後的兩個監控視頻進行對比,發現桂B8****銀白色五菱車車頭及擋風玻璃在事發時間點後出現明顯的受損痕跡,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驅車五十多公里於11月11日14時30分將嫌疑車及肇事嫌疑人羅某查獲。

在接受民警調查問話的時候,羅某並不承認是自己所為,據羅某供述,當時他有感覺到車子撞到物體,以為是追尾所致。第二天看到自己車輛受損程度後便意識到當晚是撞了人了,但是僥倖心理驅使羅某將真相隱瞞下去,直到民警出示相關證據後,他才將真相說出來。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羅某因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將面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我們廣大駕駛人在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並有人受傷較重,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這是重中之重。」辦案民警提醒,交通肇事逃逸無論結果如何肇事者都將面臨刑事責任,逃過一時,逃不過一世,最終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心懷僥倖,鑄成大錯。

法律小講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交通肇事罪是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莫小華 文/李軒(實習) 圖/李宗亮 整理/林柳君(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