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泵車司機棉大衣意外裹進攪拌車,不幸身亡

2020-01-15     泵車之家

合肥一男子在工地發現有工友(泵車司機)被絞進了機器,立即前去救援,採取拉拽的方式試圖把受傷的工人拉出來,然而,嘗試後並沒有成功,後救出來後該泵車司機因為傷勢過重,最終離開了人世。

圖文無關

事件起因、經過

因傷勢過重未能救回


男子李志明(化名)在肥東縣一建築工地幹活,主要負責開混凝土泵車。

誰曾想李志明在工作時,意外突然發生,身上穿的棉大衣裹進了攪拌車突輪與大滾桶的輪子之間。這時,另一名工人徐力(化名)發現後,喊該車駕駛室的兩名攪拌站工人下來,3人上去拽李志明,最終沒能成功

轄區民警和消防人員均趕到現場後,消防人員先用破拆工具剪掉棉衣救人,也沒能成功,後調來吊車,最終將李志明營救下來,但遺憾的是,因為傷勢過重,李志明最終不幸身亡。

圖文無關

賠償:

——肥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李志明為工傷,屬工亡。混凝土公司支付工亡賠償款70萬元。後來,肥東法院審理判決,混凝土公司支付各項賠償共計152萬餘元,扣除已支付的70萬元後,應支付82萬餘元。判決生效後,混凝土公司履行該判決書確定的義務。

事情到這本就應該結束了,誰知道,家人竟然將救人者(徐力等人)告上法庭。

家人起訴救人者

認為救人方式不當

除了要求混凝土公司賠償之外,李志明的家人認為,在李志明被機器絞住的時候,其他工人在救助時存在過錯。因此,李志明家人將工程的建設施工單位某建工公司以及參與救人的徐力等人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相應損失。

「被告在不具備工作條件的情況下,要求李志明冒險作業,導致李志明被攪拌車突輪與大滾桶絞住。危險發生後,被告未能採取正確的救助措施,及時停車,而是先由徐力拉拽無果後,再通知另外2人,2人得知消息後,同樣採取拉拽的方式,致使其不幸身亡。相關人員在施工前未給員工做過任何的培訓,繼而發生事故。事故發生後又未能得到有效處理,產生了悲劇。」

家屬認為,事發後,救助產生了偏差,因此,徐力等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救人者不存在過錯

不需擔責

參與救人的徐力辯稱,他對本案不承擔任何責任,事發時,他看見李志明有危險,第一時間的反應就是去救人,就是去拉他一把,並喊車上的人救人。徐力認為,他在整個事故中沒有任何過錯,他也不是專業的救助人員,因此,請求法院駁回原告對他的訴訟請求。

對此,瑤海區法院審理認為,李志明的家人主張徐力對李志明實施侵權行為,未能舉證證實,而且,徐力非專業救助人員,他是看到李志明身上穿的棉大衣裹進了攪拌車突輪與大滾桶的輪子之間,去拽李志明,後其他人也上去拽李志明,其行為目的均是救助李志明,徐力等人主觀上無過錯,未對李志明實施侵權行為。

李志明泵車司機的死亡經認定為工傷事故,因此,原告方要求參與救人的徐力等人承擔侵權責任,缺乏事實依據。據此,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李志明家人的訴訟請求。

救人...沒救回來

的確不應該承擔責任!

但是泵車司機的意外死亡讓人深思!

年關將至,大家作業施工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85Bi8m8B3uTiws8Kjo6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