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評 | 以柯某孝案為鏡鑒,規範慈善組織運行

2024-06-11     北青網

6月11日,民政部官網發布關於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簡稱兒慈會)有關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通報稱,柯某孝從2022年11月起參與兒慈會9958兒童大病緊急救助項目(簡稱9958項目)廊坊救助站相關工作。2023年6月至8月,柯某孝私自以「兒慈會9958項目」的名義向患兒家長籌集資金,騙取患兒家長錢款近千萬元。2023年9月,因涉嫌詐騙,柯某孝被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通報指出,兒慈會還存在未按規定的業務範圍進行活動、未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等違法情形。民政部已對兒慈會作出停止活動三個月的行政處罰,並將其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同時責令兒慈會按程序罷免相關負責人職務。兒慈會副秘書長、9958項目負責人王某涉嫌職務犯罪,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柯某孝案猶如一面多稜鏡,折射出慈善組織內部治理的諸多暗角。一個曾經的受助者,搖身一變成為施害者,利用慈善的名義,對同樣身處困境的家庭伸出貪婪之手,這不僅是對慈善精神的踐踏與玷污,更揭示齣兒慈會內部管理的混亂與失范。從某種程度上講,該案是兒慈會治理缺陷的一次集中爆發,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事實上,兒慈會形象危機事件並非首次發生。據報道,2020年,9958兒童緊急救助中心曾因「吳花燕事件」陷入輿論風波。事發後,民政部在責令改正通知書中指出,兒慈會為吳花燕募捐的行為,超出了募捐方案限定的救助範圍,責令兒慈會妥善處理募捐款項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信任一旦崩塌,重建則需十倍努力。面對柯某孝案及背後的問題,民政部的迅速反應與嚴厲處罰,雖是亡羊補牢,但亦是給所有慈善組織敲響了警鐘。停止活動、納入失信名單、罷免負責人、移送司法機關……這一系列舉措彰顯了國家對慈善領域違規違法行為零容忍的態度,也是規範慈善組織運行的題中應有之義。

處罰只是手段,根本在於防微杜漸,重塑慈善事業的公信力。新修改的慈善法及相關法規,必須成為慈善組織運行的堅固基石,而不僅僅停留在紙面上。一方面,強化監管,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管體系,確保每一筆善款的流向都能經得起審視;另一方面,透明運作,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慈善項目的全程透明,讓每一環節都暴露在陽光之下。

更為重要的是,慈善組織要拿出知恥後勇、刮骨療毒的勇氣,進行深刻反省與自我革新。加強內部治理,優化項目管理流程,提升員工職業倫理與道德標準,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功課。同時,慈善組織應積極擁抱社會監督,主動邀請第三方評估,讓公眾的聲音成為推動自身進步的動力。只有這樣,才能重建公眾對慈善組織的信任。

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每一個參與者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門、慈善組織、公眾以及媒體,都是這一生態系統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以柯某孝案為鏡鑒,顯然不能止於譴責與懲罰,更要從中汲取教訓,共同推動慈善事業走向更加規範、透明、高效的發展道路。

以案為鑑,警鐘長鳴。其他慈善組織也應汲取沉痛教訓,杜絕類似問題重現。

文/陳廣江

圖源/視覺中國

編輯/王涵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840c3603bed63359d80975cd88771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