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日報訊 在公交車上抽煙被制止,男子蔡某對公交車司機十分不滿,就從路邊裝來沙包,還一路追逐公交車,把沙包投向公交車司機,所幸沒有發生嚴重後果,蔡某卻因此付出沉重代價。
2019年4月10日上午9時許,蔡某從石獅八七路花園城站坐5路電動公交車準備回永寧。「他本來是坐在靠近車頭位置,但因為抽煙被我制止後,又跑到後排座位上繼續抽。」據公交車司機小尤陳述,公交公司明確規定車上不能抽煙,如有發現要立即停車,此外公交車上還有煙霧報警,抽煙容易觸發警報器,車輛會自動停電,這些都是安全操作規定。於是,尤某將車停在石獅市寶蓋鎮路邊的公交站,並提醒蔡某如果要抽煙就必須下車。其間,雙方發生了爭吵,蔡某繼續抽煙並拒絕下車。尤某立即拿起手機報警,蔡某見狀後從車尾的車窗跳出去。尤某以為事情就此作罷,於是繼續駕車前行。
大約7分鐘後,小尤突然感覺左邊車窗有東西飛進來。瞬間,他的臉上、身上,還有車方向盤上都是沙子。原來是該男子乘坐一輛摩托車追上來,還往他身上扔沙包。小尤趕緊靠邊停車,撥打110報警。
同年4月11日,涉案男子蔡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據蔡某供述,他不滿公交車司機不讓他抽煙,在跳窗後就搭乘路邊的一輛摩托車準備進行報復。在半路,蔡某下車撿起路邊的一個黑色塑料袋並裝上沙子,又讓摩的司機繼續沿著5路公交車行駛的方向加速行駛並追逐、趕超該公交車。同日9時25分,蔡某把沙包從駕駛室的窗戶處扔向公交車司機小尤。案發後,蔡某繼續乘坐摩托車逃離現場。
「所幸我當時戴著墨鏡,沙子才沒有進入眼睛,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想起此事,小尤仍心有餘悸。據了解,案發時,小尤駕駛的公交車車速為43公里/小時,車內載有4名乘客,公交車周邊還有不少行駛的車輛。
石獅法院認為,被告人蔡某向正在行駛的公交車駕駛員投擲沙包,妨礙安全駕駛,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蔡某有自首情節,且已取得駕駛員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故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記者 鄭秋玉 通訊員 吳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