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法》
礦產資源是一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最重要物質基礎之一,常被稱為「工業的糧食」與「民族的命脈」。在我國,90%以上的能源,80%的工業原料,30%的人畜飲用水和農田灌溉用水來自礦產資源。而礦產資源的有限性、耗竭性決定了礦產資源不能無限制、過度開發,在礦產資源的勘查、開採過程中,必須兼顧礦產資源的儲備和保護的平衡。為解決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中存在的問題,1986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以下簡稱《礦產資源法》),並在1996年、2009年經歷兩次修正。
隨著經濟發展對能源需求的不斷加大,礦產資源的戰略地位日益受到重視,但是,礦產資源在勘查、開發過程中,除與採礦權相關的權益糾紛外,還暴露出更多在勘查、開採過程中違規用地、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等問題,而這些問題的解決,則需要對《礦產資源法》進一步修正和完善。
2024年6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公布《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以下簡稱《二次審議稿》)並向社會徵求意見。《二次審議稿》是對2023年12月29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在徵集意見後的修正文本,對《二次審議稿》的修改將決定今後數年甚至數十年的礦產資源發展方向。與目前施行的《礦產資源法》相比,《二次審議稿》將採礦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納入立法,特設「礦區生態修復」章節,明確要求勘查、開採主體將礦區的生態修復作為勘查、開採礦業的必要組成部分,強調了生態保護的重要地位。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綠會法工委)對此次《二次審議稿》徵集意見工作高度重視,在組織學習過程中,綠會法工委將對《二次審議稿》提出修改建議,同時希望更多對礦產資源開發、保護和法律感興趣的朋友能夠與我們一起,共同就《二次審議稿》提出建設性意見,為國家礦產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與保護貢獻一份力量。
意見反饋請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再次感謝您的參與!
附:《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
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1819014e99a01905901055313fe
文 | 王敏娜
審 | Yang
排版 | 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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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人與自然平衡】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749a51e88cd196c6e710dd6dc3a17a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