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子專欄:解讀海南遊艇免稅政策新規

2024-01-05     海之藍遊艇

原標題:海子專欄:解讀海南遊艇免稅政策新規

12月3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了《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遊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通知明確了「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遊艇的相關管理辦法,這對於遊艇的免稅政策有什麼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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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明確主體要求

在全島封關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交通運輸、旅遊業的企業還必須已辦理相關備案手續才可以進口「零關稅」遊艇。從相關遊艇租賃法規來看,該備案手續應該是《海南省遊艇租賃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所要求的備案手續,簡單說必須有遊艇租賃備案手續才允許進口免稅遊艇。

其中,從事經營服務的企業應提供將「零關稅」進口遊艇用於旅遊業,且在海關監管年限內每年必須提供相應營業收入證明,這是否是遊艇租賃運營的營業收入證明?

其次: 使用管理

必須進行海事登記管理,該遊艇僅限用於遊艇租賃營運業務,同時僅限於在海南海域使用,並遵守海事、海關等監管部門對於遊艇AIS等定位系統的管理規定。

新規除了上述事項外,其他的監督辦法堅持防範風險的基本要求,但上述新規對於「零關稅」進口遊艇的影響其實是不小的。

關於「零關稅」進口遊艇是否必須用於租賃運營,在業界存在各種不同的理解。實際上,高價值的遊艇用於租賃運營,特別是高價值的進口遊艇用於租賃運營,完全是不切實際的做法,但新的規定非常明確的要求進口企業必須先備案才允許申請進口遊艇,同時在使用、監督過程中明確遊艇只能用於租賃運營,這就明確了「零關稅」進口遊艇必須用於租賃運營。

從新規的要求可以看到,進口企業必須擁有遊艇租賃備案,而從《海南省遊艇租賃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看,申請備案似乎需要有遊艇才允許申請備案,沒有遊艇無法申請備案,沒有備案又不能進口遊艇,如此的循環對於新申請的進口企業,又有什麼辦法進口遊艇呢?如此規定是否僅僅是為已經擁有備案資格的遊艇租賃企業打開一扇門,而對於想新加入的企業立了一道牆呢?

結合目前海南遊艇租賃市場的惡性競爭情況來看,進口遊艇用於租賃運營,即使是享受免稅優惠的進口遊艇,又有多少競爭力呢?雖然說市場競爭需要回歸市場,但對於市場投資當然更關注投資的回報,如果「零關稅」進口遊艇僅僅用於租賃運營,對於海南進口遊艇市場的影響,小編和大家一起拭目以待。

遊艇產業的促進政策,本應最大限度的促進產業消費,但如果「零關稅」政策僅僅是為了運營市場而定,對於遊艇消費市場的作用可想而知的。此外,行業對於相關政策的建議也不應該僅僅停留在提提問題,更應該提出解決辦法,從而促進消費,否則解決一個問題後總會出現新的問題,行業又如何發展呢。在此,也期待能有更多的政策解讀。

聲明

本文為海之藍遊艇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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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72e98f019c45a6a6b3e05538ce1d3b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