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蘭州市政府延續實施《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實施細則》| 綠會控煙工作

2023-11-27     中國綠髮會

原標題:建議蘭州市政府延續實施《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實施細則》| 綠會控煙工作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綠會法工委」)關注到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於公開徵集《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實施細則》延續實施的公示」,對此,綠會法工委高度重視,認為《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五年來,促成蘭州市成人吸煙率、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的二手煙暴露率均大幅度下降,蘭州市控煙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顯著成效,成為我國西部地區控煙效果最好的城市之一。因此,綠會法工委建議《實施細則》延續實施,並配合《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執行,不再設置實施有效期限。

主要理由如下:

1.《實施細則》是《條例》落地執行的有力抓手和細化保障,提供了較強的可操作性。如果《實施細則》不再延續實施,僅以《條例》作為實施基礎,蘭州市將缺失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無煙的法規依據,導致控煙法規出現空白點,必將極大影響控煙效果,甚至引發控煙成效反彈。

2.為持續保護環境、維護公眾健康,落實健康中國戰略的要求,《實施細則》不宜再設置實施有效期限。作為配套《條例》的《實施細則》,明確要求蘭州市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均為禁止吸煙場所,禁止設置吸煙室(吸煙區),這更符合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對全面無煙立法的規定。《實施細則》還明確細化了禁煙標識規範設置和張貼的具體規定,細化了各部門的監管職責等,這些都是控制吸煙工作需要長期堅持的具體內容,是落實健康中國行動需要長期貫徹實施的細化舉措。

3.《實施細則》延續並不再設置實施有效期限,是減少煙草對環境影響,落實國家「雙碳」戰略的必然要求。煙草的整個生命周期,包括種植、生產、分銷、消費和消費後廢棄物處理等全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都會污染破壞生態環境、釋放大量溫室氣體。我國目前正處於實現「雙碳」目標的攻堅階段,蘭州市有效、有力的控煙工作,就是貫徹執行中央關於「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要求的生動實踐,應持續實施並不斷強化。

文/Yang 審/綠宣 編/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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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727a372e8afd09fc4bce68d8fd41ff2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