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
2024年貴州省中考時間為
6月21日—6月23日
原則上
7月6日—8日公布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7月12日—20日開展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
近日,貴州省教育廳下發《關於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局——
要科學編制招生計劃,根據區域內初中畢業生數量、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規模、辦學條件、普職融合發展以及往年招生計劃落實情況等科學編制招生計劃,在不產生大班額情況下(每班55人的規模),適當擴大招生計劃;統招生招生計劃要具體到縣,同時要逐步降低非學校所在區域外招生計劃;配額生指標要根據初中學校學籍人數科學分配到校,並向薄弱初中傾斜,確保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和區域優質高中配額生總招生計劃比例不低於50%。
要嚴格規範招生行為,明確屬地招生範圍,對屬地招生區域實行清單管理並報省教育廳備案。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均要按照屬地招生範圍進行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屬地生源不足的,可由市(州)教育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綜合高中和足球類特長生招生,省教育廳將另行下文。
要嚴格規範招生錄取管理,全面落實市(州)級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網絡平台,切實加強招生計劃和錄取過程管理,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含民辦)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實現同步報名、同步錄取。
要規範特殊群體招生,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和回戶籍地參加升學考試的隨遷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要對非我省戶籍且初中階段在省外就讀,申請就讀我省普通高中的人員進行資格把關和政策審核,遏制單純以升學為目的擠占我省普通高中資源的行為。
要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後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民辦學校委託第三方採用商業運行模式進行招生。
《通知》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和學籍轉移。要切實加強招生全過程管理,暢通群眾舉報和受理申訴渠道,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確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規範實施,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來源/貴陽市教育融媒體中心
編輯/李彥君責編/王瑤瑤 審核/曾昕 終審/謝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