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曾言:
「凡善怕者,心身有所正,言有所規,糾有所止,偶有逾矩,安不出大格。」
這句話的意思是,一個人心中具有敬畏之心,他的言行舉止都會變得規矩,即使偶爾會有愈矩的行為,也不會太過出格。
而一個人的敬畏之心,需要從小開始培養,父母如果在孩子小的時候,沒有讓他養成敬畏之心,對規矩和法則持有蔑視的態度,只會讓孩子今後的人生變得一塌糊塗。
01
事例:
小濤是一個8歲的小男孩,也是人們口中經常提到的「熊孩子」。
其實沒有孩子一開始就會「熊」的,而是在他們犯錯之後沒有得到批評與懲罰,這才導致他們的觀念出現了誤差,認為自己的行為不受約束。
要說小濤變成熊孩子的誘因,還得從這一件事情說起。那時候小濤才剛剛上一年級,還算是一個聽話的乖寶寶。
一年級的孩子經常會有一些小打小鬧,小濤身為一個男孩子,更是經常以「武力」解決問題。
有一次他和同桌因為一些小事吵了起來,動手打了一架,他把同桌揍得鼻子都流血了。
最後老師請了雙方家長來協商處理問題的時候,小濤的爸爸媽媽雖然當著老師的面給另一個小孩道歉賠償以外,轉過頭來卻夸小濤做得好,自己的寶貝兒子怎麼能被別人欺負了。
小濤的父母還說,以後再發生這樣的事情,讓小濤不要怕,爸爸媽媽會替你收拾爛攤子的。
爸爸媽媽的處理方式讓小濤有了胡鬧的底氣,之後再在學校里和同學打架的時候,都放開了手。因為小濤體格比較健壯,很少成為別人的手下敗將,這更助長了他囂張的氣焰。
在學校里,他沒有把校規校紀放在眼裡,看誰不順心就揍一頓,反正自己的父母有錢幫他擺平。
久而久之,他就成為了讓老師頭疼的頭號搗蛋分子,身邊和他一起玩的也是一些壞孩子,專門以欺負別人為樂。
而造成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為
父母沒有在孩子第一次犯錯的時候給予懲罰,讓他學會敬畏,約束自己的行為,反而縱容孩子的錯誤。
02
分析:小濤的父母為什麼會放縱孩子?
父母也缺乏對規矩的敬畏之心
小濤的父母,仗著自己的經濟實力比較強,不把孩子闖禍後造成的損失放在眼裡。在他們心中,孩子欺負別人是一種
「本事」
,其他孩子被欺負是一種
「無能」
。
再加上小濤的父母不把學校的校紀校規放在眼裡,缺乏最基本的敬畏之心,所以才會放縱孩子在學校里四處搗蛋。
父母溺愛孩子
在小濤父母眼中,自己的兒子是最寶貝的,所以他們寧願自己的兒子去欺負別人,也不願意讓自己的兒子被別人欺負。
這樣的觀念其實是很片面的,為什麼不能夠讓自己的孩子與人為善呢?有些溺愛孩子的父母很少會考慮到這一選項。
在他們心中,自己的兒子必須比其他人強,絕不能比其他人弱,而平等完全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之內。
這樣的溺愛也會造成孩子變身成為熊孩子。
03
李玫瑾:懲罰實際上是一種保護
李玫瑾教授作為我國著名的心理學家,曾在《圓桌派》這一節目中表示:
「人的成長過程中,要形成一些東西,除了愛之外,還要有敬畏。如果孩子違法了,懲罰實際上是一種保護,讓他知道怕,知道後悔,以後再也不敢了,真的讓他不敢了才是保護他。」
當孩子犯錯的時候,父母應該行使自己作為監護人的教育權利,讓孩子接收懲罰。只有孩子受到了教訓,他才會反思自己的行為,進而約束自己的行為。
父母要讓孩子明白,只有遵守規矩,養成對規矩和法律的敬畏之心,才能夠以平和的姿態生活在這個社會,這反而是對孩子的一種保護。
如果父母縱容包庇孩子的錯誤,反而會
讓孩子缺少敬畏之心,藐視規則,養成唯我獨尊的自私性格,一切都從「利己」這個角度出發,不在乎自己的行為是否對他人、對社會產生惡劣的影響。
那麼當孩子犯錯時,父母如何懲罰孩子,才會讓他長記性?
該打的時候就要打
有一些孩子犯錯之後,父母好好和他講道理,他是不聽的。
當沒有收到實質性的懲罰時,孩子是不會把自己犯下的錯誤記在心上,父母的規勸也只是左耳進右耳出,嘴上說「知道了、對不起」,但是還是會繼續犯同樣的錯誤。
所以當父母發現講道理沒有用的時候,該打還是要打的。
當然這並不是支持父母採用「棍棒教育」,這一教育方式
只有在孩子知錯不改,屢教屢犯的情況下,才能讓孩子以這種方式長教訓。
讓孩子學會「敬」和「畏」
父母要從小培養孩子的敬畏之心,只有對規則保持敬畏,孩子才能夠有意識地約束自己的行為。
因為心中有敬畏,所以規矩才能成方圓。
如果孩子缺少了敬畏之心,不僅會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
父母在懲罰孩子的時候,要向孩子科普相關的規則,讓孩子清楚了解規則並知道了如果違反規則的後果以及懲罰,這樣也能讓孩子「吃一塹長一智」。
04
和你說句貼心話
美國作家鮑德溫曾說過:
「孩子永遠不會乖乖聽大人的話,但他們一定會模仿大人。當一個孩子不懂何為規則,絕大多數是因大人未起到表率作用。」
身為孩子的父母,我們不僅要讓孩子樹立起敬畏之心,遵守規則,自己也要為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約束自身的行為,以身作則,讓孩子跟隨著父母的腳步前行。
今日話題:如果孩子缺乏敬畏之心,你認為會對孩子產生什麼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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