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嶠:十萬嬉皮(附創作談及短評)丨天涯·新刊

2024-01-08     天涯雜誌

原標題:杜嶠:十萬嬉皮(附創作談及短評)丨天涯·新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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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談

古今對峙的小說,源頭自然是《尤利西斯》,後繼者有科塔薩爾的《萬火歸一》、米亞.科托的《夢遊之地》等等。我被這種如神殿 般宏偉又如漩渦般不穩定的迷人結構所吸引,便生出踵武前賢之心。關於如何讓兩個時空各具合理性及張力又能彼此互動,我做過不同嘗試。寫過跨越百年的家族傳承(《西湖》2024年第1期的《驚鹿記》),寫過當代學者對《紅樓夢》及蘇軾的摹想(《作品》2023年第10期的《照相記》),也寫過以大唐為背景的套層結構遊戲(《作家天地》2021年第11期的《詩人之於花瓣》)。在這個系列的嘗試中,《十萬嬉皮》是我最用力、也最滿意的一篇。於我而言,這算是一個新嘗試——前後在情節上並無直接關係(僅以那句名為「小自」的逃逸的詩句作為紐帶),但在精神上又遙相呼應。我不想做《尤利西斯》式的史詩英雄之崇高與現代市民之卑劣的指向性那麼鮮明的對比,而希望異代的互文在更多的維度實現,比如"自由"在不同時代的命運。我想嚴肅小說應當提供一個容納多種答案多種力量的廣闊空間。飛揚與沉降共存,輕逸與滯重同在。我希望兩個部分各自成立,各自旋轉,各自振響。既歧異又共振,既相遙又相傍,「正如南北之兩極,抑或晝夜之日月」。

第一部分的靈感來自於我考研複習俄國浪漫主義文學時看到的一則軼聞:普希金寫於決鬥前五個月的絕筆詩《紀念碑》,死後被刻在其紀念碑上,但那句"我在殘酷的時代歌頌自由"被茹科夫斯基刪改了。當時我就覺得這是一個非常有小說感的素材。虛構由此開展。第二部分的出發點則是我的個人意趣。我一直想寫我愛的這群嘻哈歌手。時而迫不及待,時而又告誡自己不應這麼早下筆。一旦下筆,就必須真誠十倍。決定把萬青的歌名借過來當名字時,我想,這是個大詞,大詞有大詞的張力,但也絕對需要警惕,稍不留神就會寫得傲慢。寫第二部分時我一直對自己說:不能虛浮,不能籠統,要具體,要本色當行。我最終用了個笨辦法:塞了大量與嘻哈相關的細節進去。我覺得他們是這個時代的嬉皮士,也覺得他們特像波拉尼奧筆下的那群青年(寫這篇小說的時候,我又把《重返暗夜》重讀了一遍,又想流淚又想呼喊,在這種情緒的涌動中完成了它)。這是我必須要寫的一個小說,是我二十歲煥赫心氣的凝聚與爆發。隨著年齡愈增,每個寫作者或許都會不可逆轉地變得更成熟、更均衡、更從容。但少年時代的作品無法替代。我想我會永遠珍視它。

對我而言,讀完《十萬嬉皮》的字面文本,對其的閱讀才剛剛開始。這篇作品像是一首DISS曲,溫和卻帶刺,極有彈性。不同的讀者的閱讀感受,想必大不相同。我的閱讀反饋,以及其他讀者的閱讀反饋,可以形成許多叢DISS BACK曲,與之形成互文。這樣的可寫性是小說中早已暗含的。我不知其他讀者對於小說的兩大部分I與II是如何理解的。比如更喜歡兩者中的哪一部分,以及如何看待兩者的關係。我在第一次閱讀這篇小說的時候,覺得第I部分過緊,而第II部分過松。神奇的是,等我第二次閱讀,卻覺得第I部分可以更緊,第II部分可以更松——還是有點太照顧「文學讀者」的口味了。文學讀者被一個概念束縛太久,那就是「作品」,這個作品理應晚於作者出現,卻似乎成了文學的「本體」。在被束縛的頭腦中早已上位的「作品」,是一種絕對的「成品」,卻可以通過打磨來「完成」。於是,無論是普希金還是茹科夫斯基,還是更普遍的讀者,都成了這種想像中的本體的附庸。這種想像在想像中是無敵的,也許可以抵禦子彈。實際無法贏得對決,無法通向永恆的「生「。文學的本體應該是這樣的嗎?而以嘻哈這樣的亞文化去比照,這種固執即刻變得可笑。嘻哈的「作品」是「去正式化」的,在嘻哈文化中,即興或demo的地位,往往超過錄音室作品。雖然在「那個句子」面前,殉死的精神是一致的,但與抱求一個非原初的「作品」的文學式思維相反,嘻哈想抵達的「作品」其實更接近先於作者的「最初」。不知作者是否有意,俄羅斯黃金時代的代表詩人普希金,其代表作品又是《葉甫蓋尼·奧涅金》,可以見到三個「金」字,而普希金又被喻為「俄羅斯詩歌的太陽」,這一切都與其失去生氣的「黑曜石」般的眼睛形成對比。這樣的金色是否能形成紀念碑,並延續到第II部分的「普希金書城」(以及「純金鑄就的詩」),變成一種與紀念碑類似的「地標」,是作者想要詢問的核心之一。也許將普希金從神中解放為巫,其偉大才被釋放為偉大。在第II部分中,排除掉也許過度解讀的部分,這樣暗扣的細節也不少,包括十萬佛國與十萬嬉皮的對應,在我看來稍顯謹慎。如果能寫得更即興也許更好。整篇小說中,最讓我著迷的竟然是第I部分中隱藏的第一人稱複數。在我看來,這個視角的神秘產生的呼吸感,與第I部分的「緊」結合得恰到好處。如開頭所說,《十萬嬉皮》是一篇可以被一再閱讀的小說,具備很強的可寫性。無論是基於本篇文本,將新寫出來的千異,還是作者將新寫的新的文本的千異,都非常讓人好奇。我願與作者共寫新的千異至十萬億世界。

——陳志煒(青年作者)

杜嶠小說「十萬嬉皮」的標題,讓我想起了鐵臂阿童木的「十萬馬力」。《十萬嬉皮》的語言具有狂歡氣質,讀著它,我仿佛也墮入了小說中「我們」所窺視的茹科夫斯基的夢境:一個個文字帶著錚錚金光,恍如「亘古存在、運轉不息」的巨大星球飛速旋轉,於眼前化出湖藍色的浩瀚宇宙。

小說分為兩章。第一章,作者將我們帶去兩百多年前的俄國,置身普希金最後決鬥的那個時刻,以極細密的筆觸還原彼時場景,丹特士的心理,普希金的眼睛,摯友茹科夫斯基幾十年如一日的執守,詩人決鬥時的念誦……一句「性命攸關的詩句」從詩稿上逃逸,出乎意料地成為詩人生命終結的誘因。這由幻想世界決定現實世界生死的情節,是對於博爾赫斯高妙的致敬。

小說里,那塊殺死普希金的「罪惡彈片」被賦予了靈性:

回想與我同脈連心的胞兄們在千里之外射出槍膛的一瞬,他說這些時刻與「詩」的共性在於:難以言喻,但一旦遇到它,你就會確鑿地感到生命已默然產生或微小或巨大的生長。

我想,寫這篇小說時,作者是受到過某種「天啟」的。他一定因被靈感的彈片擊中而「顫抖得像只甦醒於冰層之下的西比利亞花栗鼠」,正是那種子彈出膛般的爆發力,讓他寫下這篇詩一般的《十萬嬉皮》。

作者的想像力是如此磅礴、氣勢洶湧,又是如此輕快跳躍、輕盈自由。它可以以一個詩句撞破茹科夫斯基「一臂之厚」的密室鐵門,令同一首詩的其他詩行羞慚欲死、妒火中燒;又可以在人間漫遊數百年而從未讓人捕獲,「逃脫時間與空間的緝擒」。我仿佛看到作者高舉狄奧尼索斯的酒杯,興致勃勃地敲下一行行文句,對普希金的愛、對文學的愛控制不住地溢露:

我們相信,即使到一切都不可為的時刻,只要普希金默念詩句走去,大海都會分出一條旱路,高山都會劈開一條裂谷。

正如作者文中所說,這並非浪漫化的形容。「偉大詩人的願力無堅不摧,這是孕育他的黃金時代所降下的恩賜。這種恩賜崇大而隱秘,只有詩人本人能隱約感知到。」

由羅馬數字Ⅱ開啟的小說第二章節里,杜嶠寫下了嬉皮即興說唱團體的生活,展現了一個小城裡的「FIO廠牌」成員——「醫生」「雙派客」「惡童」「月球」「我」,以及「箏」的生活。「轟轟如雷,可以蓋過一切槍聲、警笛聲與工廠轟鳴」的嘻哈的聲音,正是逃逸的那一行自由的詩句在現實生活中的顯現。然而,嘻哈的世界在淪陷。表演形式從即興說唱轉為錄音室製作,圈子生態從真切的音樂對抗到富有心機、唯利是圖的炒作……一切都讓「我」憂傷。小說里,惡童爆發的復仇是原初的嘻哈精神對世界的決鬥,正像普希金與丹特士的對決。

我感覺,在以往看到的「80後」作家小說里,「惡童」可能會是作者投注最大精神自我的人物。而出生於2000年的杜嶠在《十萬嬉皮》里投注了最多自我的「我」,其復仇在惡童之後,以與「醫生」的嘻哈表演對決呈現。「我」是存留下來的,窒郁的等待者與守候者,在箏身邊,仿佛守護最後的那一點美與純潔。

紀念的方式是尋找與銘記。小說似乎隱隱透露出「醫生」是內鬼;而「我」與「醫生」在「普希金書店」的對決,將尋到普希金因其死亡的那個句子——「那句從時間與空間的罅縫中逃逸出來的、純金鑄就的詩」。它將被刻在「箏」的小臂上,是她、也是「我」的「成人紀念」,如同紋身與「身後最恆久」的詩一樣,成為「最永恆的東西」。

我隱隱感覺到,以杜嶠為代表的「00後」作者是「80後」作者有力的繼承者與潛能無限的開拓者;另一方面,念誦著「在這嚴寒的世代,我曾歌頌過自由」,我看到,一顆新星正升起。

——李璐(《西湖》編輯)

十萬嬉皮

杜嶠

我們都知道俄羅斯詩歌的太陽隕落於那場彼得堡近郊的黑溪決鬥。決鬥信號發出後,二人垂槍於腰側,進行了長達數分鐘的對峙。這是不成文的默契,因為誰也不想率先開槍。先手一旦打空,便唯有任人宰割。對峙過程中,法裔憲兵隊長丹特士注意到一個細節:普希金的雙唇在輕微翕動。最初他以為是咒罵,但隨即又否定。普希金站在三十五米外,看不清細微神情,但面容似是肅然的。於是丹特士判斷他是在祈禱,心中凜然:普希金真動了殺心。或許自己不該騷擾他的妻子娜塔莉亞,更不該娶他的妻姐葉卡捷琳娜——普希金的嫉恨多半來自後者。隨著無聲的禱念,普希金的形軀似乎在肉眼可捕的範疇之外蓬勃盛起,影子也變得愈來愈深邃、愈來愈魁偉。很快他大腳趾的胼胝層都要高過自己了,丹特士暗想,不能再等。抬槍瞄準時,那種目不可見的蓄勢卻突然停止了。他看到普希金神色大變,在數十秒的時間裡,詩人一動不動,似乎經歷了肅穆、狠戾、惶惑、震怒、枯悴等數般狀態。丹特士畏縮起來,這是否是惑人耳目的花招?他側身緩步向左前方移動,雙手握槍橫於肋下,待普希金抬臂便欲快速左右橫移,以期擾亂瞄準,迫使其匆忙射擊,失去準頭。但普希金全無射擊之意。詩人斜肩走來,似乎失去重量,而手槍是枚秤砣,將他身體壓向右側。他毫不停歇,無窒礙地踏過禁界線。丹特士不得不舉槍瞄準。當他們相距二十米時,丹特士看清了普希金的眼睛,兩枚黑曜石,全無生氣。他感覺自己受到了漠視與侮辱,於是扣下扳機。普希金腹部中彈後應聲倒地。劇痛使他清醒過來,撐起身子勉強開了自己的一槍,正中丹特士胸前一顆銅紐扣,隨即休克。助手丹扎斯將其拖上雪橇,拉回家中。兩日之後,1837年1月29日14時45分59秒,普希金握緊老師、摯友、信徒茹科夫斯基的手,死了。

逝者已矣,我們得關心活著的人吶。茹科夫斯基死了學生、死了至交、死了上帝,可謂悲慟之至。但我們覺得這種悲慟本質上並非源自普希金的死亡本身,而是普希金沒按他預想的方式去死。這種揣測有些卑鄙,但事實十之八九就是這樣,即使茹科夫斯基不願承認。退一步吧,我們給茹科夫斯基留些尊嚴,換種說法:他一生忠於普希金,也忠於那個關於普希金的死亡預見。但如果要二者擇一,那一定會是後者。

茹科夫斯基在皇村學校第五幢灰白色校舍下第一次見到普希金時——記憶中那個精靈尖耳隱沒於栗色鬈髮、面色時而黧黑時而蒼白、身材如同短笛的十五歲少年揮手一笑——就預感到他的死亡。透過一個少年的笑容窺見死亡,多殘忍、多痛苦的事。二十年來,每當茹科夫斯基注視普希金幾乎從未改變的面孔,這種負罪感就會重新升起。而普希金一無所知,一如既往地對正在行進的現實葆有近乎狂妄的信心。他似乎永遠矯捷、暴躁、擁有與舊日告別及一躍而起的能力。茹科夫斯基艷羨得要命,他是寄身舊時光的老遺民。那次初見以及裹挾著它的一切細節,核雕般的、深淵般的、萬花筒般的初夏白亮的巨大太陽,少年詩人瞳孔反光中跑跳的其他少年,介於被天風吹落與被二人泠泠諷誦聲震落之間的嫩黃色花楸葉,對茹科夫斯基來說,就像是萬物之源。那一日,茹科夫斯基瀑布般傾吐對普希金的激賞,動情吟誦在自己主編的《歐洲通報》上頭條發表的《致詩友》,已經全然顧不上文壇盟主應有的從容矜持。普希金最初輕拍手腕應和,第三個詩節時也加入進來。最後,少年詩人告訴他自己要去上劍術課了,向他告別。他凝視普希金的背影,覺得他的腳步都帶有某種韻律,仿佛一邊邁足一邊誦詩。當背影即將消失時,少年回首向他揮手一笑。茹科夫斯基被一道磐石般、爍電般的預感擊中——在鼎盛之年,普希金會因詩歌而死。不是為詩歌而死,而是因詩歌而死。二者的區別在於,前者如凜然蹈火的飛蛾,而後者是無辜罹禍的衰咖。隨後,茹科夫斯基感到自己作為詩人的靈覺與偉力正被這一預感迅速耗損,預感愈確鑿、愈強韌,自己也就愈庸俗、愈羸弱。最終他將被它緊緊攫住,餘生成為普希金的附庸與僕從。

一直以來,茹科夫斯基從未將死亡預見告知普希金本人。事實上也無從開口,難道勸誡他再勿寫詩嗎?每次見到普希金,茹科夫斯基只重重拍他肩膀,說:謹言慎行,我的少年。他了解普希金就像了解自己的指紋,斷定這孩子定會得禍於不受束縛的激烈言行。他的憂患逐步加深:普希金廣結十二月黨人,《自由頌》成為起義軍的精神旗幟,被亞歷山大二世流放到米哈伊夫斯克村,新沙皇尼古拉加冕後親自擔任其文章審查官。茹科夫斯基摹想普希金的死因:因一首狂誕而出格的詩觸怒沙皇,被冠以捏造的罪名下獄處死。這種死法的可能性日益增長,逐漸遮蓋並驅逐了其他任何死法,茹科夫斯基也逐漸將所有精力都投入對它的預防與挽救。他以帝師身份在宮廷中左右逢源,甚至與每位侍衛稱兄道弟,以求未來事發時能第一時間知悉詳情並覲見求情。此外,他向普希金下達嚴肅通牒:在把詩稿交付沙皇審閱前,必須先予他過目。他鄭重其事地恫嚇普希金:這承載著一個詩人對另一個詩人的尊重,否則我們數十年情誼就一刀兩斷。

這恫嚇蒼白之至,我們知道,茹科夫斯基知道,普希金當然也知道。他不戳破,但深知茹科夫斯基永遠不會離開他。就像公牛或火球,沒人能阻擋他,也沒人能將視線從他身上移開片刻。普希金每次如約將詩稿交給他的老師,就像寄信安撫遠在故鄉的年邁父執。茹科夫斯基很受用,於是更加廢寢忘食地讀普希金的詩稿。我們曾偷窺過他的夢境,那是片湖藍色的浩瀚星空,我們飛到近前,那些湖藍色驚叫著四散逃遁,眼前只剩空白,返程時我們忍不住回望,發現湖藍色族群又若無其事地重現。就像掬起一捧海水,再怎麼看都是透明的,放生回去,又像變色龍般藍回來。是的,我們的所作所為,與掬水喝的口渴小孩並無二致。我們深入夜空,感覺到浸入某種不同的介質,如同置身於看不見的濃霧中。不知道又往前走了多久,我們終於看到星星。它們每一顆都巨大得像我們最渴望的軀殼,那時我們還是少年,以巨碩為美。我們欣喜若狂地散開,跑向那些亘古存在、運轉不息的偉大球體。但真正觸摸到它們時才驚覺:它們並非球體,而是一個個旋轉的字母,因為轉速太疾,像是星球。我們只蜻蜓點水地觸一下,就被字母的一角擊中,彈出數十米。爬起來時,我們看見了一個螞蟻或風箏一樣的人,側頭細看,是茹科夫斯基,他整個人飄在風中,臉被吹得乾癟如骷髏,鬍子被反掀起來,覆住口鼻雙眼。他一手艱難地攀住字母的拐角,一手持一柄鐵錐,伺機向字母砸擊。他的身體附著在高速旋轉的字母上,逐漸融成星球的一部分。當適應在風中生活後,字母於他已然靜止,錘擊也漸漸具備韻律與美感。我們看得目眩神馳,便齊聲問道:「茹科夫斯基啊!你所行何事?」他看不見我們,卻能聽見我們的聲音。不假思索答道:「我在改詩!」聲音從四面傳來,在無形的空間壁之間反彈折射,經久不息。這時我們才發現,每顆星球上都攀著一個茹科夫斯基,千手同揮,千口同聲,堅毅、嚴謹而悲壯。我們被他化身千億的本領所震懾,踉蹌跌出了他的夢境。那次偷窺使我們明白,茹科夫斯基是以普羅米修斯的苦修心態雕琢詩稿的每一字的,他字斟句酌,刪改任何有可能為普希金帶來災禍的詩句,將「殘暴」改為「雄健」,將「奴役」改為「潤澤」,將「匍匐」改為「熟睡」,將「抗爭」改為「奮鬥」。繼而呈給沙皇,沙皇讀下數行,抬眼皮覷覷他。他便從普希金的近況與逸行中拈出些無關緊要的,湊近絨毛大耳,壓下低啞嗓音,添油加醋,濃墨重彩,力求沙皇咧一咧白松針葉般的嘴唇。他堅信自己並非篡叛,而是救難。但普希金早有防備,每次交稿之前,他都會將新詩用法語謄寫一份,交給鎖上貞操帶的娜塔莉亞保管。普希金和茹科夫斯基啊,這兩人夫妻般相互掣肘、博弈、挂念,普希金是時而溫情時而浪蕩的情夫,茹科夫斯基則是明察秋毫、理直氣壯的妒婦。他們維持著彼此的引力與斥力,有時竟感覺樂在其中,似乎悲局的雲翳已然散去。但我們睜開全視之眼,看到老鴉涎水般的不祥預兆已經浮現。

普希金迷上了決鬥。

茹科夫斯基不以為意。他知道,普希金絕非世人印象中蘆葦一樣的文弱詩人,相反,他是個冷峻到殘酷的高明槍手。像柄匕首,隨時準備飛刺而出。決鬥帶來的肌肉緊繃後一往無前的釋放感,比普希金與娜塔莉亞、妻姐葉卡捷琳娜及其他情婦的性愛強烈百倍。在某種程度上,是決鬥使他永葆青春。茹科夫斯基數次勸誡無果,也就不再勉強。一則他相信普希金既然會死於詩歌,就不會死於子彈。這二者一文一武,相去千里。二則普希金未嘗敗績的槍術也幾乎打消了這種顧慮。所以,黑溪決鬥當日,茹科夫斯基正在地下室批閱普希金的新稿。斗室幾如囚室,四壁與鐵門厚達一俄尺三俄寸,裡面產婦臨盆外面也寂闃如死。茹科夫斯基放聲朗誦,詩句撞開唇舌,噴薄而出。他在壯年就掉光牙齒,舌頭僵木,便是因為這樣不惜損身的激情。那些句子騰躍而起,刺擊四面鐵壁,發出鏘金般的錚錚聲,完全想像不出它們最初從普希金齒間滑出的馴順模樣。這是最後一首詩,當然,普希金寫它時、茹科夫斯基讀它時都未意識到這一點,他們以為它只是一級台階、一截跳板、一個與兄姊們並無不同的嬰兒。但事實上,它從誕生伊始就註定不凡:它生於普希金與娜塔莉亞關係瀕臨破裂的罅隙之中,因此並沒有一份由娜塔莉亞保管的孿生法文備份,是世上獨一無二的存在。更何況,么子就是么子,殊寵與生俱來。它不僅繼承了父兄的遺志,也承荷了身後無數胎死腹中的弟妹之精魂。它比任何同儕都要跳脫、執拗、鏗鏘。這一點茹科夫斯基已有體會,但依然低估了它。他只是感慨自己愈加朽老了,卻不知道即使全盛之身也難以鉗制這幼虎的鋒芒。它的父親給它取名《紀念碑》。在這首詩中,他為自己建造了一座夐絕塵寰的通天紀念碑,它的基座是1832年彼得堡冬宮廣場上大興土木建造的沙皇亞歷山大紀念碑,碑體是由歷代沙皇的金冠熔煉重鑄而成,鑲以從王座上切割下的玉髓、尖晶石、琺琅、黃玉、印度珍珠、紅藍綠寶石。碑文是他所有的詩句,它們生而如此般懸浮纏繞在碑體周圍,瞬息萬變,永不靜息,猶如晨曦中半夢半醒的少女嘴唇絨毛上的一層金暈。批閱的過程也是攀爬的過程,窮數月之功,茹科夫斯基離碑頂僅剩一臂之遙,一旦回頭俯瞰,便會失手墜入翻騰的雲濤中。這首詩一共四個詩節,茹科夫斯基已將一、二、四詩節批閱刪改完成,唯獨第三詩節頗為棘手,整整花去三個月時間。而時至此日,他已經站在最後一句面前。它是:

在這嚴寒的世代,我曾歌頌過自由。

他凝視它,陷入它,環抱它,親吻它,篤信它。最後,他把那個深愛它的自己一錐擊斃。懷著猶大般的罪疚揮錐鑿擊,完成前所未有的僭越——此前他只改動個別敏感詞彙,而這一次,他不再面對個體的星球,而是由它們連結而成的星系。他將整句詩改鑄為:

我對人民有益,因為我詩句精美的鳴動。

詩成之後,茹科夫斯基力竭暈厥,醒來發現一臂之厚的鐵門竟破出一個大洞,破口鐵茬外翻,極不規則,內壁如惡犬口腔利齒差互,不似人力所為。他回到桌旁,卻發現詩稿散落一地,最後一張頁尾有排鋸齒狀空缺,似被剜出。近旁有碎裂的紙屑,他展平拼接起來,竟是自己塗改而成的那層薄薄的「我對人民有益,因為我詩句精美的鳴動」。他百思不得其解,究竟是何人何物才能這樣魯莽地洞穿堅不可摧的銅牆鐵壁?又趁他昏厥時剝走那句可能為普希金帶來禍端的詩句?他第一時間想到皇室,於是命忠僕守住地下室,自己準備即刻入宮。對正赴決鬥的普希金,茹科夫斯基毫不掛心,他相信,在最終的死亡到來之前,普希金不會有真正的危險。

我們彼時也相信,甚至比茹科夫斯基更篤定。我們相信,即使到一切都不可為的時刻,只要普希金默念詩句走去,大海都會分出一條旱路,高山都會劈開一條裂谷。這並非浪漫化的形容。偉大詩人的願力無堅不摧,這是孕育他的黃金時代所降下的恩賜。這種恩賜崇大而隱秘,只有詩人本人能隱約感知到。他最初發現這一稟賦是出於本能與巧合,隨即像古代巫師一樣,虔誠地尋找自身行為活動與世界運行法則之間微不可察的聯繫,從而漸漸掌握影響事件走向或自身命運的規律。最確鑿的印證是在十七歲,他拿叔叔漢尼拔試刃,在舞會上以少女羅莎科娃為由挑釁,扮作怒髮衝冠的痴情少年,將皮手套重重砸在漢尼拔傲兀的駝峰鼻上。叔叔怒不可遏,當即應下決鬥。三天後普希金提前來到約定地點,一片草勢衰頹的牧場,沉靜地默誦自己的新作《心愿》。這詩很短,緩聲念完不過一分鐘。最後兩句是:愛情的折磨彌足珍貴——即使被折磨致死,也請讓我死於愛情。念完之後,他幾乎深信了自己是為了那個雛鹿鹿角般的少女羅莎科娃而與叔叔以命相搏。數分鐘後,漢尼拔失魂落魄地趕來,照面便跌跪下去,親吻少年詩人的膝蓋。最後,寬宥與仁愛使詩人與叔叔緊緊擁抱。氣喘如牛的族人趕來後驚掉下巴,他們一路上苦勸無果,幾乎已經開始摹想叔侄一方死亡或同歸於盡的可怖情景,直到那個剛愎自用的中年貴族驀地失心瘋般向牧場奔去。處女決鬥之後,普希金所向披靡。他已諳知密諦:只要念誦與所行之事相和的詩作走上前去,幸運之神就會堅定地站在自己一邊。此後數十次決鬥中,或是對手不戰而頹,或是子彈出膛後離奇地偏離軌道,這時詩人往往放棄自己的那次開槍機會,顯示出令人心折的胸懷氣度,耶穌般向懺悔慟哭的失敗者走去,輕拍他們肩膀。

此類秘辛普希金從未向人傾吐,即使對茹科夫斯基。他一張口,就有嚴冬之風、厚雲投下的影翳與洋甘菊的清冽異香塞住他的嘴,綁住他的舌頭。它們都是輕柔且善意的,因為詩人若真的無窒礙地說與世人聽,那麼黃金時代也會即刻收回祂的恩賜。故此,茹科夫斯基長久地與我們站在一邊山崖上,我們都永遠愛著普希金,但也永遠難以預測望遠鏡鏡頭中他的行止。詩人如何在遭拒數次後一舉俘獲莫斯科第一美人娜塔莉亞的芳心?又如何在對沙皇肆言「當日我若在彼得堡,必定站在十月黨諸友之間」後仍能全身而退?茹科夫斯基啊,我們不能回答你,你只能理解為詩人烈日般的個人魅力作用了。

忠誠的茹科夫斯基始終蒙在鼓裡。他以為普希金被厄運扼住雙腳,卻不知道最致命的厄運正是他自己。我們曾考慮是否要派洋甘菊的清冽異香去夢中告訴他真相。思來想去,莫衷一是。我們看茹科夫斯基勞苦了一輩子,都想讓他花白鬃毛下的鱷魚皮嘴唇露出解脫的微笑。但洋甘菊的心腸太軟,它說,風中之燭,難禁摧折。我們說,那也不能剝奪他知道真相的權利,一無所知比罪疚至死更可悲。更何況,若他得知自己的預感並未誤謬,或許就喜憂參半了。最終我們取了個折中的方法,最殘酷的任務——重述1837年2月10日普希金的死亡決鬥——交給剛加入我們的新成員,即那枚法籍憲兵隊長丹特士手槍中射出的罪惡鉛彈。它穿透普希金的腹部,在詩人的小腸滯留兩天後被醫生取出,浸足了金澄澄的血液,現在還顫抖得像只甦醒於冰層之下的西伯利亞花栗鼠(一半因為驚懼,一半因為興奮)。它將在夢中擊中茹科夫斯基的胸膛,將渾身金色血滴帶入其心臟,那一瞬間,老詩人就什麼都明白了。而洋甘菊的清冽異香則負責較溫和的部分——去夢中告知茹科夫斯基當日他暈厥後的情景(似乎也並不溫和,但以洋甘菊的清冽異香的性子,大概會說得委婉些)。

罪惡彈片:黑溪的白樺長勢稀疏,像少年初次夢遺後幾周內竄出的孱弱胡茬,絕非歌謠中可以予男女幽期以障蔽的密林。丹特士授意助手阿爾夏克與丹扎斯協商時最好挑塊密林,二人於森木掩翳下各開一槍,驚飛林鳥,鉛彈嵌入某棵木干。然後走到林外,和平握手,既遏止流言,又保全聲譽。但丹扎斯拒絕了,定下白樺林中央的這片空地。於是丹特士冷下心,準備死戰。以我對他有限的了解,他不怕死,至少不憚因決鬥而死。漂泊異國的浪子,幾無牽掛,只擔心新婚妻子。但即使自己被射殺,葉卡捷琳娜也會被普希金照顧得很好。所以,決鬥當天,丹特士雖然謹慎,但總體來說比較平靜。正如他對待生命的態度:生雖可樂,死亦無傷。那天日落時,天色暗沉,雪時下時停,我們先到,丹特士輕輕跑跳,將皮手套摘下,將手指蜷在口鼻前哈氣,以防凍僵。普希金二人的雪橇是卡著約定時間到的。丹特士看彼方似乎無意交談,就直接退至禁戒線後,等待開始訊號。決鬥開始後,丹特士把槍管橫起,光從槍口射進來,我得以看到普希金。他出乎意料地年輕,而且正隨著雙唇的念誦越來越年輕,那幾乎是一種病態的、迴光返照的青春。皺紋如湖面進入靜夜,瞳仁像火星迸出壁爐。我辨別出來,他在念「詩」。我誕生之初,我的父親,《葉甫蓋尼·奧涅金》中的制槍大師列帕扎之子小列帕扎對我說了第一句話:「你將刺殺一個詩人。」我問他什麼叫「詩人」,什麼叫「詩」。他讓我回想自己從鉛液熔鑄成型時痛苦而恢弘的一刻,回想與我同脈連心的胞兄們在千里之外射出槍膛的一瞬,他說這些時刻與「詩」的共性在於:難以言喻,但一旦遇到它,你就會確鑿地感到生命已默然產生,或微小或巨大。接著他割破手指,落一滴血在我身上,我不由自主地扭動著吮盡了。他說,我造槍鑄彈一輩子,就等這場刺殺。當你進入普希金的身體,我的血滴會與其血肉在高溫與混沌中交媾,萬里之外,我會即刻心悸而死,但死前一瞬能體會到普希金的痛楚與絕望。對血債無數的制槍師來說,這是最崇高的死法,幾乎能抵償生前一切罪孽。所以啊,最初我罪疚欲死,但後來竟然有些躍躍欲試,我將殺死詩人,同時殺死父親,這是何等壯舉!當詩句響起時,我感到自己再非剎那前的舊我,那是一種極為複雜的感覺:一方面,殊絕常人的敏銳五感將每一個青銅般的音節擲到我耳旁,生而有靈的稟賦令我為之振奮、歡躍、律動;另一方面,我嗜血的本性感到暴躁、頹靡、畏縮——在詩的涌動中,普希金將所向披靡。在今天,他將曾遭罹的一切苦難與困厄、一切反抗與吶喊、一切意欲撼落兩代沙皇頭顱後巨大光暈的決心,都灌注到這場誦念中,一齊壓向沙皇的精神使者——可憐的、木然的丹特士。

他層疊的、無所不在的聲音念道:

我自建起一座非人工的紀念碑,

芳草絕跡,在所有延伸向它的石徑

它頭顱向天

聳峙於亞歷山大的紀念石柱之上

不,我不會永眠——我的靈魂在聖潔的詩歌中,

將比我生命之火的餘燼活得更久長,拔身於朽亡的循環——

我將永遠光榮,只要還有一個詩人

活在月華下的世界上

我的詩名將傳遍整個偉大的俄羅斯

它所有的子民,都說著我的名字

無論是驕恣的斯拉夫人的子嗣,是芬蘭人,

以及蠻獠般不辨智愚的通古斯人

和原野上的遠朋——卡爾美克人

我永願吻他們的額

因為我曾用我的詩歌,喚起人們的善心

在這——

他就頓在這裡,神色大變,我涉世不深,對人類的情緒了解不多,只覺得他像是失去自己的名字。他嘴唇翻動,舌頭顫抖,但發不出聲音。於是我醒悟過來:他忘了自己的詩。黃金時代最偉大的詩人,像個滑稽而羸弱的啞巴。隨即他走來,失魂落魄,像個癲癇患者,或一縷煙。我不再有任何顧慮,我想身後的丹特士也一樣。片刻之後,他扣動扳機,我射向普希金。

洋甘菊的清冽異香:茹科夫斯基呀,你就當這是一個夢——這本就是個夢,對吧?你不是一直懷疑那天是皇室爪牙入室擄走了那句「在這嚴寒的世代,我曾歌頌過自由」嗎?其實呀,你錯怪了他們,雖然他們平日裡都是壞種,但這件事上,他們力有未逮。是「小自」自己跑出去的——我就稱呼「在這嚴寒的世代,我曾歌頌過自由」為「小自」啦。它真美呵,從詩稿上騰躍而起,衝破了覆蓋其上的篡偽品,將其粉碎為落雪般的紙屑。它在舊居上空盤旋三圈,向沉穩而有失激烈的同胞們告別——它們假裝平靜,心中卻羞慚欲死、妒火中燒。隨後,它像蜂鳥穿透雨簾般穿過了鐵門,一眨眼就消失不見。在它消失的那一瞬,我驚覺自己愛上了它,但為時已晚。在我的有生之年裡(幾個月,或十幾個月,我就會被吹散,瀰漫空中),我們全世界的兄弟姐妹都傳訊說未見過它的芳蹤,或許見過,但它太快,他們就會以為只是輕逸之風或流溢之光,一晃神就忘了它。但我永不會忘,小自,這行履空如蜂鳥的詩句,在完成與我的一面之緣後,就利落地衝出普希金傳奇的終章。普希金只是孕育它的子宮,是它生命長旅的肇端。而死亡是他們之間最堅韌的維繫,也是最莊重的訣別。在此之後,它便幡然背叛自己坐不垂堂的貴族血統,與自己的影子(世上唯一能勉強追逐它的事物)一前一後遊歷萬鄉。他們從黃金時代與白銀時代的對壘軍陣前輕掠而過,作別聖埃薩大教堂穹頂那隻正在以永恆般的靜止(一種極緩的、不可眼見的速度)化身虛無的雙頭鷹,刺破十萬佛國中央通天塔廣播台漫天花雨般播撒的氣泡音梵唄,將從唐人辭句中擷取的三粒恆沙撒入《賽博朋克2077》中莫克斯幫街頭小子玩家扣動扳機前的眼瞼里,留給他一個念頭:我必須與現實決裂。在漫長的旅途中,影子也有它八分風神。到1937年,蘇聯政府會在莫斯科市中心的普希金廣場中央鑄建普希金紀念碑,他們要碑上鍥刻的詩句歸以完璧。他們找到你的孫子帕維特恩,搜尋他從血脈中承襲的模糊記憶,發現了「小自」的蹤影。他們從未妄圖羈束「小自」,只想留住它的影子。但影子沒望他們一眼。他們想把「在這嚴寒的世代,我曾歌頌過自由」鍥於碑上,但一旦鍥下最後一個字母,第一個字母就會消失,即使從最後一個字母倒著刻也同樣。也沒有人能完整地寫下這句詩,筆跡像刀痕一樣消失,若寫下倒文置於鏡中,或反刻印章鈐於紙上,則鏡碎紙燃,禍及他物。他們自然也無法念出來,舌頭在最後一個音節處僵硬如石,三日方愈。「小自」已經全然從世人的語言集合中逃遁出去了,它在塵寰的蹤跡已瞭然無痕。等到我死了,你死了,我們都死了,我們的血嗣也死了,它就會獲得完整的自由——你知道啊,只要有一個人尚未遺忘它,它就無法飛至無人之境。它已逃脫了時間與空間的緝捕,記憶是它最後的羈絆。它沒有辜負身軀中的「自由」二字,從未讓什麼人捕獲過,即使是它的生父普希金。我來告訴你這一切,是希望你不要太過沉痛,你誤殺了一個罅隙中艱難蠕動的詩人,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釋放了一個身如天籟的生命。你是「小自」素昧平生的教父,你偽制贗品,卻正成解蔽之效。贗者如鏡,使它誕生我識,啟蒙靈智。如果懷些私心,你可以將「小自」看作普希金遺存於世的慾望具象與靈魂之火,即使它已經莊重地與普希金訣別,有如僧侶自誓與家人割斷迢迢不絕的俗緣。但他們相隔愈遠,在某種程度上就愈加肖似,甚至相為表里、互作印證。正如南北之兩極,抑或晝夜之日月。他們所共有的自由呈現某個沉靜的恆值,普希金承荷的瞻頌與紀念愈多,愈加沉重滯緩,小自受到的尋覓與召喚就愈稀薄,也就愈加輕盈自由。在你的襄助下,普希金以身祭獻完成了黃金時代最險峭高峻的文學遷躍:寫出比詩人自身更自由的詩句。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箏(Young Zen,本名鄭箏,FIO廠牌成員。出生於潮汕澄西縣天主教家庭,父親阿光三世信教,當時雄踞澄西師範對面華威百貨三樓C012檔口,是整個澄西擁有帶「ADVISORY」髒標尖貨最多的打口商。母親成珍榕是中俄混血,少女時一個聲音在心底瘋喊:到深圳去!到廣州去!到南方去!遂從黑龍江綏芬河跨越大半個中國到汕頭念了書,畢業後分配到澄西第二小學當音樂老師,因為淘一張Nirvana樂隊的Nevermind原盤與阿光種下情緣。當時成珍榕只記得一段旋律,跑遍四十九家CD檔口無人聽出,有人告訴她:要麼你沒哼對,要麼根本沒進過。找到阿光這,一耳朵就聽出——是那張「細浪鬧仔」吧?轉身進店翻找,從櫃腳抽出來,封面正是一個逐餌浮游的白人嬰兒,在深藍海水裡張臂頂肚,小雞雞像截臍帶。阿光說,只這一張,去年赴京時從五道口一店主心尖上奪來,咬死一百二,一分不賺你。成珍榕沉吟不語,深藍色眼瞳一會兒粘在專輯上,一會兒又飄到他臉上。阿光鬆口,你若真喜歡,每晚我關店前來店裡聽,每天一首,兩周聽完。數月後談婚論嫁,男方家裡提條件:要娶外省藍眼諸娘,須令她信主,往後有小孩也須信主。女方致電東北老家告知婚訊,父母管不了她,弟弟怕她。她便自己提兩個條件。浸禮時她被牧師老林粗膀卡脖摁進水裡,嗆三口水,鬱氣沖發,近乎十七歲少女賭氣:婚後阿光不能再聽搖滾,往後有小孩也不能聽。1996年11月29日,循襲乃父乃母叛逆與妥協因子的箏與馬歇爾·布魯斯·馬瑟斯三世的處女專輯Infinite同時降生,自此與嘻哈樂結下不解之緣)捏緊了我(MC遊俠,FIO廠牌成員)的手。她手細瘦,又因用力,觸感冷而嶙峋。我左手由她攥著,右手再輕捂上去,輕輕挲動,像孵枚鶴卵。我極為珍惜這刻光景,輕佻點說,也是享受。夠卑鄙的——趁女孩子作出抉擇前的緊張時刻予她溫暖,成為她的依靠。乘人之危,非君子所為。但跟箏熟悉後,心理負擔就可拋開,她可不是什麼普通女孩兒啊。沒人能成為她永遠的依靠。當然,這話等於沒說,誰也成不了誰永遠的依靠,我們嘻哈歌手不談「永遠」,只談「此刻」。例如,我們此刻像對情侶,在未來的某刻可能就形同陌路。當然了,暫時不用擔心,一切在我們作出抉擇後才會改變。

箏和我坐在昌興街屁股上無名書店的咖啡區。一塊靴形吧檯,一排高腳椅。我們清楚彼此對這家店的感情。這是我們這群三流嘻哈歌手(醫生、月球、惡童、雙派客、箏和我)的「紅船」(四年前我們窮得像群蟑螂,最落魄的一段時間幾乎每晚在這裡過宿,我們在最後一排書架投下的影翳里縮起身子,環住膝蓋,很快就能入睡。沒人來趕我們走,或許根本就沒人發現我們。說起來,我們從未見過書店老闆,就連店員的面孔也換得極為頻繁。大概除了我們,沒什麼人願意經年累月地待在這裡。等誰比賽拿了獎金,我們就另有派頭。穿墊肩誇張、日頭下反光刺眼的廉價西裝,並排走進店裡,從鄰桌扯幾張椅子,腦袋湊成一個圓。我們一邊暢想廠牌的建立與未來發展,一邊牛飲店員沖的速溶雀巢熱咖啡,十二塊無限續杯,齁甜。那塊區域不苛求絕對安靜,但我們習慣壓低嗓音,不知道是想彰顯教養,還是不自知地進入了某種類似地下黨人的角色),鬧中取靜,裝修邋遢得像防空洞,讀書的人稀稀拉拉,但遠比拍照的人多。整個書店的頹憊氣質不是那種可以寄託復古情調的頹憊,是真的頹憊,隨時可能死去的頹憊。這不是形而上的形容,一年多前門口就貼了「旺鋪低價出租」的告示,四五個月前書架上開始掛「三折清書」的標牌,據說是有個火鍋店老闆要盤下來開連鎖,幾乎全談好了,最後人來了一趟,走時說風水不宜,黃了。我們猜測,那人一定是聞到了書架深處與書庫里散發出的霉味,或紙張與油墨被蠹蟲嚼爛的腐臭。火鍋店要生氣,當然不沾死氣。不久前,光哥說要投資一家「普希金書店」時,我突然像被點燃了一樣,第一時間告訴箏,你爸或許是那個可以救活這家書店的人。我知道她只要開口,就是一句話的事,但我也知道她寧死不願開口。

我硬著頭皮去找光哥,跟他彙報了些音樂公司的近況,誰的專輯混好待發,誰要不要續約,又簽了哪幾個網絡歌手。最後,我跟他說,您不是一直想把「普希金書店」擴建成「普希金書城」嗎?昌興街尾巴上有家老店,箏挺喜歡去那兒的,地方也大,或許可以盤下來重新裝修一下。他斜著眼看我,說,我栽培你不是栽培傳聲筒,有什麼話讓她自己跟我說。我僵笑一下。他接著說,你叫我光哥,小箏叫你什麼?我連忙改口,光叔,光叔。他被我氣笑,道,我是讓你離我女兒遠點。我又僵笑一下。臨走時,他拍拍我的肩,回去告訴小箏,我都記著呢,小箏會背的第一首詩就是《假如生活欺騙了你》,普希金是她最喜歡的詩人,《普希金詩集》是她最喜歡的書。我給這次聖彼得堡普希金紀念碑赴中巡展資助了一千兩百萬盧布,他們才答應來這座城市,並由我定時間。市中心寰宇城盤了兩層樓,準備鑿穿牆壁打通空間,讓「普希金書城」在小箏十八歲生日那天落成,成為整座城市的盛事。你覺得這生日禮物怎麼樣?你小子別光點頭,那晚我要你跟醫生打一場表演賽,不難吧?「詩歌之夜」,這名字怎麼樣?勝者就獲封「街頭普希金」稱號,成為這座書城的代言人。我說,我不想當什麼「街頭普希金」。光哥說,你不是一直覺得和小箏之間缺了點真正的共同話題嗎?普希金和他的詩,你覺得怎麼樣?我說,我不想跟醫生打。光哥說,他幾年沒碰麥克風了,你還怕贏不了?我是想捧紅你,懂嗎?

回工作室後,箏問我。換作平常,我可能會用她愛聽的話哄她,事後再悄悄實現。但這件事勢在必行,無法改變,騙她只會讓她看輕我。只能如實說,定在寰宇城三、四層,咖世家斜對面,光哥親自定的。她沒搭腔,過了一會兒冷聲說,書店不賺咖啡錢,命短一半。語氣篤定,好像凡書店固有一死,區別只在苟延殘喘的時間。我無意質疑光哥的英明,但還是下意識點頭贊同。一方面,我對書店這種文藝青年聚集地可預見的消亡毫不憐憫,我估計啊,光哥也是如此。他投資「普希金書城」,應該有多重考慮。明面上當然是為箏慶生(我不是說光哥虛偽到連親情都不純粹,而是他做事總是能一舉多得,這是他藉以從當初打口碟商混成音樂公司老總的獨特本領),其次,幾個咖啡錢當然不在他眼裡,甚至賣書的盈利他也不在乎,他當有更大的商業野心,他想把這次巡展包裝成某種國際交流,然後借著小城市民的受寵若驚將書城打造成某種象徵性、紀念性、地標性的建築,某塊勳章或某顆美人痣。最後,以我對光哥和箏的了解,對「普希金」或「書店」這種事物的偏愛應該屬於前者,即使後者一定程度上也有,也被前者的濾鏡所放大了。這大概出於某種復古的情趣,光哥想尋求一種滄海橫流獨木難支的悲壯——他享受這種悲壯;另一方面,這話是她說的。換言之,真理有兩種,一種是真的真理,另一種是箏的話。她那天著冷色風衣,白色西褲,像根冰錐,作斷言時尤顯颯爽。只有腰帶是米色的,好像她整個人只有腰腹處才是輕軟的、可收束的。我那時萌生過一個念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把那根腰帶繫緊,然後反身勒在肩上,將她整個人扛起,衝出書店,跑到街上。她沒法做出有效的反抗——那腰帶就是捆仙索,或者腰腹就是她的阿喀琉斯之踵。至於要向哪個方向跑,最終要跑到哪去,要到那裡做什麼事,都沒想好。

這個念頭此刻又驀地升騰起來,並非是因為我對箏有什麼不軌之想,而是我潛意識裡的原始邏輯在作祟:無名書店是我們每個抉擇的誕生地。那麼我只要強行帶著箏離開這兒,抉擇就會延宕。但我們又知道自己絕不能走,也絕不會走。在命運的岔路口,我們必須聚集在這座城市裡不可消亡的母地,並以此為錨點擬定未來。作出抉擇前,我們需要回望。抉擇中的偶然性微乎其微——它的胚形早已鑄就,以我們曾作出的數以萬億計的抉擇,曾僥倖脫身的長夜與夢境,及構成我們存在全部意義的記憶。

這個抉擇與以往的所有抉擇一樣:既微不足道又生死攸關。說簡單很簡單,說繁紊又極繁紊。

箏的抉擇已經臨近尾聲。在今天,十八歲生日,她決定去紋身,以此與光哥決裂。她說:我要刺一句詩,在左手小臂。其次,她決定,就去昌泰路的野孩子紋身店。她原先搖擺不定,是不知道如何面對丹姐。我跟她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你沒必要為此愧疚。愧疚是世界上最無用的物什。只有最自負最驕狂的人才會愧疚。更何況,即使要愧疚,也應該是我愧疚。我說這話時覺得自己虛偽至極,但她難得地並未反駁。此刻她終於願意去找丹姐,無論如何都算一件好事。現在只需決定最後一件事:刺一句什麼樣的詩?

而我的抉擇則剛剛開始:今晚到底去不去光哥的「詩歌之夜」,與醫生爭奪「街頭普希金」的桂冠?如果去的話,我該以怎樣的姿態面對他?是像老友一樣遠遠互行「金屬禮」,走近了重重擁抱,還是像仇人一樣對他橫眉怒視?到了賽台上,拿起麥克風,是君子交鋒點到為止,還是唇槍舌劍你死我活?好吧,撇開醫生不談,事實上,雖然不願承認,但箏大概真的對普希金有點好感。這一定不是出於品味問題,而是出於情懷。要知道,上一次成珍榕留給箏的唯一一件禮物,就是那本精裝版的《普希金詩集》。這四年里,這本書被箏翻得像一塊在瓮里咕嘟咕嘟燜了整宿而逐漸失去形狀的肉。時至今日,箏不再翻開它,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在我們的想像中,它已經脆弱得像座久居地底的墓葬,一見天日,便會在數秒內氧化褪色,化為齏粉。就像普希金本人那樣。關於普希金之死,我還特意查過資料,網上說他因為沉溺酒色而體虛眼花,在與情敵決鬥時被輕鬆幹掉。某次聊到這個話題時,箏有史以來第一次在我面前發火。她說,撒謊!我有點尷尬,沒說話。後來我想,這把驀然躥起的熊熊怒火,應當不是沖我,而是沖我背後那些更龐大、更堅固的看不見的東西。過了一會兒,她平靜下來,說,他們是在嫉妒。我沒問他們嫉妒什麼。接下來,她放緩語調,開始講述普希金的另一種死法。在那種死法裡,詩人與詩產生了密不可分的聯結,甚至可以通過吟誦從詩句中攫取力量。正因如此,當那句性命攸關的詩句在機緣巧合下從詩稿上逃逸,遁入冥空曠邈的時空亂流之中,目空餘子的詩人也隨即失去了他的偉力,被一顆來自塵世的子彈殺死。我當時聽得入了迷,想與箏抱頭痛哭一場,就像我是故事裡的茹科夫斯基,而她是普希金;或者我是普希金,而她是那行如蜂鳥般逃逸的詩句。後來,我搜遍各種網站,但未能捕獲任何與這則逸聞相關的資料或線索。我曾想旁敲側擊地向箏確證這個故事的來源,但很快就釋然了,真實與否又有什麼意義呢?真實本來就是個虛偽至極的詞。真實不過是兩難境地間的某個平衡點罷了。正如,我要是選擇去「詩歌之夜」,就沒法陪箏過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個生日。她在這個城市沒幾個朋友,四年前如此,現在也是如此。醫生免談。惡童自不必說。月球遠在台北。能陪她過生日的只有我和雙派客。雙派客婚後撿起手藝,在某家物業公司底下當水電工,跑全城五個小區。薪水可觀,就是太忙。他說儘量過來,其實我知道,就是婉拒。他已經回歸正常的生活,不願再見我們。在這種情況下,我怎麼忍心離開箏?我相信這不僅僅是我自作多情地幻想箏離不開我,而是在客觀上,箏在今天需要一個人的陪伴與支持,而那人正好是我。我懷著自私而隱秘的渴望:我並不希望箏的抉擇和我的抉擇成為互不相涉的兩件事情,而希望二者能糅合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們的咖啡很快好了。店員指節輕扣吧檯,我一躍而起,端回兩杯咖啡。在這十幾平米的空間裡,我們感覺每個細胞都在躍動(箏接過咖啡時難得莞爾一笑)——我們所有甜美的回憶幾乎都存儲在這兒。這種甜美最初來自咖啡,但漸漸彌散為一種更廣泛的氛氳。以前吶,甜像興奮劑,刺激我們滿眼血絲地拼綴歌詞、砥磨韻腳。這兩年呢,我們逐漸能喝慣帶煙燻味的、冷峻的的黑咖,卻很少喝那麼甜的東西了(如今我們過得著實不賴,沒有白人警察當街把我們按倒搜身,也沒有幫派分子闖上公車用槍抵住我們額頭。這幾年托光哥的福,甚至連貧窮這種最微不足道的厄運也擺脫了。以前我們把跟音樂公司簽約稱為「繳槍」,但當我們真正「繳槍」了,才恍然發現我們其實沒什麼「槍」好繳。光哥是個開明的老闆,簽約後幾乎沒什麼實質的拘束,他不逼我們全國各地接商演或跑音樂節,也不要求我們代表公司去參加綜藝節目,甚至從不限定過我們新專輯的方向或完成日期。我們現在的生活比「繳槍」前還要懶散三分。每天睡到中午,張開眼皮後登上嘻哈網站,看看有哪些外國同行離婚了、進局子了或被亂槍射死了。很多不知名嘻哈歌手都是通過這種渠道進入我們視線的。沒辦法,這十年來,嘻哈歌手像蛆一樣繁衍,很快歌手就比聽眾還要多了,或者說,大多數聽眾自己也開始寫歌了。我們通個電話,約一家店吃火鍋或大排檔,飯後要麼去工作室待一會兒,要麼各自回家午睡。天色暗下來之後,我們在無名書店門口碰頭,然後一起去喝酒、跳舞、唱K。我們差不多每個月休息二十八天,工作兩天——月底抽一個周末到公司錄音室錄一段demo即可,日子是神仙過的。所以說,即使中午在昌榮街吃罷「小龍坎火鍋」,臉上浮火,腹中漲氣,想找事鬧上一鬧,也實在想不出有什麼好抨擊好反抗的。在這種情況下,黑咖啡就順理成章地成了我們藉以追憶苦澀歲月的某種道具)。所以此刻迫不及待地、認真地、一勺一勺地喝。我們是什麼時候愛上這種甜咖啡的呢,大概是四年前成珍榕來的那次。那時她和光哥已經分居兩三年,但還沒離婚。那天箏發簡訊給我,說:媽媽從莫斯科飛回來看我,我在這裡沒幾個朋友,你來不來?後面加了一個疑問的表情。好像是真的想問我:你是我的朋友嗎?到書店時,月球、惡童、雙派客都到了。箏說醫生太忙了,沒法兒趕來。惡童重重哼了一聲。我們沒說話,但都知道,醫生不能來。他在給光哥做事,並非抽不出時間,而是立場所限。成珍榕到的時候,我們突然不知道該叫她什麼好。我們本想叫「成姐」,但她年輕漂亮得出乎意料,兼懷閱歷過恆沙般浩瀚歲月的平靜氣質。深藍色眼瞳像漩渦般令我們惶惑。最後,月球喊了聲:「伯母。」我們幡然醒悟,也參差不齊地喊:「伯母。」伯母微笑,示意我們都坐下。她沒有露出那種年長者傲慢的、籠統的、反客為主的親切,而是一個個問我們的名字,問完再重複認一遍,仿佛希望永遠記得我們。我們既拘謹又微微興奮,故作平靜地報出自己的履歷,像是在火車窗口齊碼碼排列小兵人的小孩子。

我們基本都拿過某屆Iron Mic或8 Miles即興說唱比賽某個賽區的前九名。醫生是我們的老大,是FIO廠牌的主理人,也是第一個讓這座無名小城的名字響徹全國的先驅者。2007年前後是他職業生涯的巔峰期,曾代表這座城市殺進首屆Iron Mic的全國半決賽,惜敗給後來的亞軍。那場比賽的錄像至今仍被奉為經典,十六七歲的專科少年幾乎人人能誦。「在貧窮面前,嘻哈替所有音樂贖罪」「麥克風是從腐肉中長出的鮮花」「你們不能吸了我的血還嫌我髒」「他們享受生活,我們享受掙扎」……這些蘸著血的句子,至今仍高懸在每一個年輕嘻哈歌手頭頂,成為庇護他們的光束。相較之下,當年那位靠著主場優勢與親友團造勢才險勝他的對手,其充斥著鈔票、豪車、美女、名表、球鞋的歌詞則很快被聽眾忘掉。可以說,醫生是第一個正視我們嘻哈歌手群體性貧窮的人——即使他比我們大部分人都要富有。此前的所有說唱歌手,即使口袋裡只有六十八塊錢,也要造出六千八百萬的聲勢。即使腕錶來自華強北,腳上蹬的是莆田鞋,凱迪拉克只租了一周,也一定會在歌詞里自稱BOSS。在這種情況下,醫生成為背槽拋糞的叛徒,卻也成為開啟民智的聖徒。雙派客是首屆8 Miles川渝賽區的殿軍,也是第二、三屆的裁判之一。但他最大的功勳不在於此,而是他在即興說唱擂台上首次使用了雙押技巧。在此之前,被普遍使用的是單押技巧,例如「我」和「火」;而雙押,例如「掙扎」與「懲罰」,則更具侵略性與震撼力。雙押技巧的開發可謂中文嘻哈本土化的里程碑事件。但每當提到這項壯舉,人們只會讚頌MC北北——來自雲南,首屆比賽中曾被雙派客淘汰的八強選手。在那場比賽中,雙派客多次使用雙押技巧,但因為以川渝方言押韻,並未被時人重視。而MC北北敏銳捕捉到這一點,心頭震動,被雙派客輕鬆戰勝。此後一年MC北北銷聲匿跡,對雙押技術及韻腳儲備進行了長期且系統的積累與探索,並藉此在第三屆比賽中一舉奪魁,震驚了整個嘻哈圈。成名之後,MC北北曾來拜謁過雙派客,將自己的冠軍T恤送給他。雙派客很欣慰,但沒接受。我們為他打抱不平,在心底默認他才是真正的盜火者。某次醉中,他說,北北是我的影子,光照下來,影子比人大。我們才知道他並沒有表現出來的那麼淡泊與謙遜,於是與他愈加親厚。惡童最開始做匪幫說唱,曾是川渝地區說唱組織「袍哥會」的成員。「袍哥會」解散後,他曾擔任第四屆Iron Mic的評委。期間曾被那一屆的亞軍挑釁並公開挑戰,賽台上,他展現出兇狠暴戾的風格,聲線如被炭火燒過。但因為肢體恫嚇過多,被取消下一屆的評委資格。「那小子被嚇成了結巴」,他大笑著向我們描述。月球十七歲時就拿了第一個城市賽季軍,第二年連續跑了五個城市,拿了兩個亞軍、一個季軍。在此之後,月球就不再去打即興比賽了,轉而潛心打磨作品,僅去年就發了十三支demo,但水花不大。評價呈兩極分化,有人說找個優秀製作人做成專輯或許會轟動一時,也有人說只是一束粗製濫造、學徒氣過重的習作。我的比賽成績最單薄,曾獲得第九屆8 Miles西安賽區的第九名。按照慣例比賽只取前八強,我本該名落孫山,但那次比賽的獎品——一件定製T恤和一雙限量版球鞋,贊助商多給了一份,於是放寬到前九強。第二年我實力大增,如果參賽應該有望衝擊賽區冠亞軍,但賽制改了,即興賽變成了作品賽。再後來,即興說唱漸漸成了屠龍技,所有嘻哈歌手都從街頭湧入錄音室。總體來說,我們中的每個人,都既享受過勝利的歡呼,也被鈐上過失敗的烙印。

那時雙派客三十二歲,應該只比伯母小三四歲。惡童二十七歲,但已經有兩個孩子。月球二十歲。我十八歲。箏最小,那時只有十四歲。確定記住我們後,伯母舉起面前的咖啡喝了一口。我們那時竟不約而同地、沒由來地緊張了一刻,甚至產生了某種懼怖與絕望。現在回想起來,我們當時的念頭應該是:糟糕,這杯兌水的雀巢甜咖啡會出賣我們。她會立即看出來我們只是幾個不入流的混混。伯母最後說了什麼我已經記不準確了(人就是這樣,越重要的事項就越會遺忘)。大概是「沒想到咖啡也能這麼甜美」,或者更得體一點,「咖啡的本質就是甜美,不管用多少苦澀掩蓋。這杯咖啡很坦蕩,我很喜歡」。但「甜美」這個形容是確鑿無疑的,她說的就是「甜美」。從此,無名書店就定了基調。我想,我們每每選擇在這裡作出抉擇,就是希望煎熬的過程能摻點甜味。

成珍榕待了差不多半個月。她本來準備三天就回去,但我們在出租屋裡給她做了一段cypher(麥克風接力)表演後,她皺著眉問,你們是不是沒學過樂理啊?我們面面相覷。後面的兩周里,月球學得最好(這也為他後來去台北做樂隊打下基礎),雙派客音準不錯,大約學了四成,惡童每天都來,在小黑板角落畫了幾個塗鴉,把工作室整理一下,我們都看出他並不想學,覺得學這些會消磨「野孩子」的蠻勁與靈氣。同時我們看出,他從不缺席,只是因為想見到成珍榕。他這樣的人,某次站在最遠處注視成珍榕的時候眼裡竟有淚光。

我學得最勤奮,但幾乎完全聽不懂。最後只將「節奏」搞透了,但也受益終生。成珍榕說,嘻哈是依託節奏而生的樂種。而節奏本質上就是對時間的分割。故此,嘻哈即是一種切割時間的藝術。藝術這樣脆弱的東西,如何能切割時間呢?她說,嘻哈音樂的祖地是貧民窟。他們在地上撿煙頭抽,剩三分之一時再扔掉,留給下一個人,商店裡最暢銷的是寬膠帶,用以封住牆洞。他們從不洗腳,但聞不到彼此的餿味。這樣的日子怎樣熬過去呢?他們就把苦日子轉換為拍子,手掩嘴打B-box,呲劈噗劈噗,嚓巴蒂巴蒂,再嵌字詞進去。苦難就這樣被切碎了,總量雖然沒變,但在每個拍子裡都遭遇了抵禦它們的字詞,被各個擊破,再難成氣候。久而久之,他們的舌頭變薄,牛皮鼓面一樣,指節隆起,變成鼓槌。漸漸地,他們可以真正模仿出鼓的聲音。那種鼓聲轟轟如雷,可以蓋過一切槍聲、警笛聲與工廠轟鳴。她揮手描述,像某種戰舞,似乎自己就是曾經歷激戰的字詞之一,或是一隻黑人的舌頭。這與大家熟知的嘻哈三祖相去甚遠,我們聽得出了神,最後她嘴角露出難以察覺的狡黠笑意,我驚叫道:「伯母,你哄我們!」臨走前一晚,她把我叫到街上。我隨她走到昌隆街盡頭,拐入石婆婆巷後從第三個岔口楔入,在蟻巢般逼仄的民居盡頭,有一幢廢棄的平房。因為沒有二樓,竟寬閒得有些醒目。我來這個城市五年,竟完全不知道有這樣一處所在。鎖門的鐵鏈哐啷啷落下,我們一前一後進門,步子變得緩且小,好像走進喪屍電影里的塵封倉庫。在某個瞬間,我竟有一絲興奮,好像在和成珍榕一起探險。你們知道,在這個時代,探險或未知都是極其珍貴的。但她很快就鬆弛下來,像回到童年的玩具房。房內空曠,灰塵有一指厚,像積了層薄雪。最深處有張巨型方桌,就是那種素描教室里的或是玩十人桌遊的木桌,或許還更大些,上面蓋著幕布一樣的防塵罩。成珍榕單手掀開布罩,像鬥牛士揮舞紅布,少先隊員揚起國旗,或舞者拋出彩練。灰塵降下來,密匝匝地敷我一臉。從背後(透過眼瞼上和空中的灰塵)望過去,我堅信成珍榕在那一刻是個心潮澎湃或存心整蠱的少女,我確信她揚布的手指在微微顫抖,或心中暗自得意,想回頭瞅瞅我的窘狀。我走上前,看見桌上列陣般排了上百個節拍器。純黑色,像一坑同形同貌的人俑。要真是人俑,它們又是給什麼陪葬呢?這時成珍榕又變回三十六歲。她像自言自語,又像在和我說話,它們是十年前的。那時我們想開家琴行。我沒有多問,默默推算,十年前,她和光哥兩手空空來到這座城市打拚。我想光哥最初是想繼續賣打口碟的,或許他們的決裂就是從那時的分歧開始的。那麼他們最終為什麼沒開琴行呢?如果只是開家琴行,又怎麼用得著這麼多節拍器呢?我沒有問出來,只是一件件撫摸它們。當蹲下身仰視時,它們又像一座座紀念碑。成珍榕說,莫斯科從來不缺紀念碑。紅場你知道吧?我點頭。紅場的對面,是普希金廣場,普希金廣場是文人集會的場所。在那群文人中間,矗立一座普希金紀念碑。與那些莊重、完美的同儕不同的是,它是殘缺的:碑文的最後一行是空白。有人說那是一句遺落的詩,有人說是被沙皇的力量抹去了,也有人說那句詩從未被寫出來過。我們不得而知,但反而覺得它比同儕們更美。有時候,缺憾經過歲月的洇浸,也能成就偉大與美。隨後成珍榕用指節輕輕敲擊節拍器的外殼,它們像新的一樣烏黑髮亮。但她說,它們的內芯大多都老朽了,你聽。隨著她將它們一個個打開,我逐漸感覺到了:無數個不同年歲的律動正在發生。我能聽出其中有長有幼,有雄有雌;但無法分辨孰長孰幼,孰雄孰雌。她圍著它們繞走三圈,選出一隻說,它最接近初生嬰兒。她遞給我,笑著說,祝你永遠年輕。我想說「也祝您永葆青春」,但自覺太虛偽,又沒什麼必要,故此只重重點頭。她最後對我直言,你的基礎最薄弱,但節奏感最好,換言之,你對時間最為敏感。

翌日我們送成珍榕到機場,下車後她看了我們每人一眼(即使懷抱私心,我也得誠實地說,她的目光停留在我們每個人身上的時間是均等的,好像分給每人一拍。我後來回想,最後的幾個夜晚,每個人應該都得到了一件禮物),說,謝謝你們照顧箏。箏去送她,母女倆在入口處拉著手說話。她們神貌極肖,都是五官峻拔,不笑時讓人有種距離感。與其說柔美,不如說俊爽。在遠處看就更像了,我們仿佛在注視兩個成珍榕,或兩個箏。這時惡童轉頭對我們說,你們誰也別惦記妹妹,她長大了也不行。妹妹不能跟了我們這種爛人,尤其是你們兩個。惡童盯住月球和我。我沒說話,抬眼看了一眼月球,發現他也在看我。隨即月球說,妹妹心氣高得很,你放心。我當時很心虛地附和(說完我就厭憎極了自己),我們這幾個人裡頭,她估計只能看得上老大。惡童說,他怎麼樣我管不了,要敢欺負妹妹,我捅了他。他們都叫箏「妹妹」,後來隨光哥叫「小箏」。只有我自始至終叫她「箏」或「Zen」。我想這或許是她對我稍加青眼的原因之一。

咖啡喝完了,杯底薄薄的一層我幾乎是以一種貓吮式的留戀啜完的。因為當我牛飲了大半杯回到吧檯時,店員卻說早在半年前,無限續杯就被取消了,我感嘆道,有什麼能恆久不變呢?箏說,紋身是生前最恆久的,詩是身後最恆久的,所以今天之後,我就擁有了世界上最永恆的東西。她說這話的時候,很像日本動漫里壓著帽子宣告自己即將拯救世界的中二少年,但我並沒有笑,因為我知道她說得沒錯。我甚至有些羨慕——我已經過了愛詩的年紀,也過了追求永恆的年紀。這裡就涉及一個問題:我們怎樣看待「詩」和「永恆」。

依我愚見,「詩」與「永恆」的共同點是「不可能性」或「虛構性」,因為我們從未見過真正的詩,也從未見過真正的永恆。其實我也知道,若以此推斷二者都未曾存世過,恐怕不太公道。但至少可以說,在這個贗者如雲的世代,「詩」和「永恆」的效力都被他們無數漣漪般一觸即散的鏡影所分食,淪為遠天若隱若現的星辰。每一句「我愛你一萬年」從情人口中躥出,「永恆」的光澤就黯淡一分。同理,這世上每出現一個詩人——宣稱自己寫的字行為「詩」的人,詩的芳蹤就向遠古逃逸幾年。在我看來,嘻哈音樂與詩唯一的維繫就是押韻,除此之外相去萬里——嘻哈是沉重的,詩是輕逸的。但這幾年來,有太多的嘻哈歌手自詡詩人。他們好像從某種遙遠的古典傳統中找到了汩汩的生血,於是紛紛啃住血管,咂咂吮吸,認祖歸宗。例如,他們說古代詩人曹植是第一個即興說唱者,是他們的直系祖先。這些行為本身無可厚非,但最可悲的是,他們自此從怒火中燒的嘻哈歌手墮落成了眼神憂鬱的文藝青年,公牛成了閹雞。

在我還是文藝青年的時候,我還相信世界某個角落或時代的某處罅隙中還存有活生生的「詩」,相信會有某個精靈般迅疾且輕盈的、肉眼無法察覺的句子從我的眼前或夢境中掠過。我一度想尋找到那個句子,甚至可以說,我學習即興說唱的緣起正在於此。即興是一種奇妙的狀態,一旦我進入了那個微醺般的世界,就如步入了一切緩慢得接近靜止的琥珀空間,與之截然相反的是思維的高速躍動,我平日裡絞盡腦汁也難覓蹤跡的絕妙詞句,竟都帶著某種壓抑許久的怒氣衝破我的齒牙,如同穿匣而出的劍氣,擊敗賽台上的對手。但我知道這還遠遠不夠,那個句子依然遙不可及。但面對越強的對手,我體內蟄藏的詞句就越躁動、越激烈,我也就感到自己離那個句子越近。

那幾個月,我進步飛快,半年後只有醫生能勝我一籌。此後一年裡(那時官方的比賽形式已經從即興賽改為作品賽),我不斷去別的城市。先在論壇上找一些民間即興比賽的信息,但往往有延誤,經常到當地詢問時發現已經結束。到後來,我乾脆不參加比賽,一下長途汽車就去找當地的說唱廠牌,和他們切磋。他們自然不相信我遠道而來只是為了切磋技藝,大多視為踢館,於是派出最強者與我對擂。我在賽台上從來不說髒字,甚至連嘻哈歌手近乎口癖的「Motherfucker」都不說。所以,如果遇見髒話連篇、專攻下三路的對手,我一般會直接認輸,因為對技術的磨礪無任何裨益。整體來說,勝少負多,但也掀起了一陣狂飆,闖下一些名頭,被賦予了「遊俠」之類的綽號。確鑿來源已無處考證,較流行的說法是,有人發帖說我身懷「七傷拳」功夫:以拳擊松,十日之後,樹脈枯萎。這是捧我的,還有人稱我「煞星」,也有叫「毒師」的,總而言之,就是形容我有某種「後勁」。這是件奇事。所有戰勝我的人,在不久後都遭遇了職業生涯的滑鐵盧。跟我交手三天後,西北嘻哈組織玄武門的大將DIRTYWOLF與當時名不見經傳的新疆十七歲新人MC死士對擂時,在後者吐出一個四押爆點後心悸而死。跟我交手一周後,外號「金雕」的西藏嘻哈老炮MC山客在當地一場表演賽上因天氣原因多次出現口吃,被台下瘋狂的聽眾拉下台,撕下一隻耳朵,在額頭到嘴角留下一道難以痊癒的閃電狀傷疤。跟我交手半個月後,定居江城的Lil Devil在展現快嘴技術時失足掉下擂台,咬掉了五分之二截舌頭。跟我交手三個月後,北京芬蘭人老齊被瀋陽來客MC單刀正面擊敗(自此京派說唱的頹勢開始顯現),算是善終。跟我交手半年後,南京的MC小刀、杭州的林玄春、蘇州的程君(人稱「江南三麥」)毫無徵兆地相繼宣布退隱。更多的人,因為這個近乎詛咒的傳言高掛免戰牌。因為他們不知道我的名字,為了省事,就開始叫我「MC遊俠」或直接叫「遊俠」。在電話里,箏偶爾也這麼叫我。她對我說,你就是遊俠,不是什麼「煞星」或「毒師」。他們不是你剋死的,而是見識到你在勝敗面前近乎無欲無求的胸懷,心中長久以來所堅持的物什被動搖、粉碎。他們不知道,你的慾望其實比他們所有人更熾烈。她的語氣像極了成珍榕。我悲欣交集,與她道晚安,既像與失去記憶的老祖母訣別,又像安撫不肯入睡的女嬰。掛電話後,我又在外面轉了幾個月,應戰者寥若晨星,於是生出歸心。這兩年我回來接替醫生的位置,給光哥做事。那群人又在論壇上發帖子:遊俠成了侍衛。這種好漢被招安、獨狼被豢養的戲碼是所有人都要啐一口的。於是他們咬死這個綽號,叫我「MC侍衛」。我看到後沒有爭辯,心想:侍衛最後總能贏得公主的芳心。

去年此日,箏的十七歲生日(那時惡童事發近一年,雙派客剛結婚,已經逐漸與我們疏遠。月球已經計劃妥當,準備動身,給箏慶完生就走),吃完晚飯我們散步走到江邊,有一節節像列車一樣綿延的長椅,我和月球坐在箏兩側,我們說了一些煽情的話,也說了一些祝福的話,但箏在江濱的夜風中很平靜。後來夜深了,我和箏本來要送月球到機場,但他說不用,最後我們幫他把行李搬上計程車后座(他要帶很多東西,兩個大行李箱,音箱,吉他等等,後備箱放不下),然後目送那輛小車淹沒在車流中。我們無法想像他一個人如何將這些搬下來,如何到達台北的宿地。他安慰我們說有朋友會去接他,並說到那邊後會常給我們打電話(但事實上,一次也沒有。我們也很有默契地沒有打過去)。之後,箏堅持要走回去,我只好奉陪。我們走了將近一小時,一路上箏都緊緊攥著我的手,指甲嵌進我掌心,最開始有點疼,但我沒說,逐漸就變成一種帶著充實感的麻木,最後變成一種近乎幸福的密契感,好像我們的手應該恆久地保持這種連結狀態一樣。我在這種狀態里幸福得幾乎要睡著。在半夢半醒之間,我聽到箏說,你們是不是要一個一個從我身邊被奪走?後來我漸漸聽到一種奇怪的聲音,像由某個聲帶發出,又像來源於鼻腔,過了好一會兒我才反應過來:這是啜泣聲。我猛然清醒過來,發現她已經鬆開我的手,臉上也並無淚痕。我想,大概是夢。我們又一前一後在空曠的昌興街上走了十幾分鐘,分別回到自己的出租屋,睡了。睡之前我默想,我是不會被奪走的。

最早被奪走的是惡童。爭端的始末已經難以回溯,可能是雙方小弟酒後一點無聊的口角,大概是誰說誰戴的是假表,誰又說誰的女友曾做過援交。然後兩幫人就推搡起來,敲碎酒瓶互相示威,差一點打起來。調解的人很快趕到,所以最終沒出大事。但氣從此憋下,回去幾天後,對方發來DISS曲(用於攻擊和侮辱對方個人或團體的歌曲,嘻哈圈傳統),最初我們不以為意,但隨即第二首、第三首連續發布,我們才意識到對方不是幾個人,而是一個廠牌,甚至一個聯盟。最後,惡童發現,對方的首領竟是「袍哥會」原成員。故人相逢,悲喜交集,惡童單刀赴會去拜訪他,卻被拒於門外。惡童氣不過,花一周寫了一首DISS BACK曲。但對方似乎就在等他反擊。DISS曲潮水般湧來,前後大約有十一二首。似乎針對性不強,但極為凶戾,極盡侮辱之能事,在嘻哈圈掀起一陣狂瀾。我們這才意識到,這些DISS曲是他們早就準備好的,就等著在某次BEEF(爭端)中一次性釋出,使廠牌在圈內一鳴驚人。而惡童正好撞上了槍口。那個時候,醫生的嘴被光哥堵住,我遠在內蒙古與人切磋,而箏還未真正學會嘻哈,只負責廠牌的beat(伴奏)製作與混音等幕後工作。可戰之兵只有雙派客、月球和惡童。他們以最快速度又寫了三首DISS BACK曲,以為能勉強挽回顏面。但雙派客和月球已經許久未接觸攻擊型的音樂了,你不能指望一個即將退隱或轉型做樂隊的嘻哈歌手能做出什麼火藥味十足的東西來。果然,歌曲發出後被聽眾嘲笑為「軟蛋」「溫柔男孩」。與此同時,對方老大親自發布了一支MV。畫面內容是他在某個廣場的地面上畫我們每個人的塗鴉,醫生人首狗身,被鐵鏈栓住脖頸;雙派客坐著輪椅,只剩一隻眼和一隻耳;惡童是一頭渾身遍布紋身與傷痕的蠻牛,被一個鬥牛士用紅布戲耍,又被另一個鬥牛士用鋼叉刺入肛門;月球已經死去,身旁是被砸爛的吉他;我是一隻無腳鳥,雙翼折斷,羽毛零落,墜入無底空谷;箏變成一個穿低胸衣、搔首弄姿的蕩婦,雙手握著兩條巨蛇,伸出粉色舌頭舔舐蛇身。視頻最後,是對方老大穿一雙限量版AIR FORCE 1的大腳在我們幾人的塗鴉上重重踩踏。到箏的時候,他還磨了磨鞋底,舔舔嘴唇。我當即取消了後面幾場約戰,買凌晨的機票回去。我當時腦中只有一個念頭,下飛機後去找箏,緊緊抱住她。

走進工作室時,箏臉色蒼白,惡童不見蹤影,眾人垂下頭顱。後來月球慢慢複述了事情經過。當時對方揚言還有十首DISS曲,除非FIO廠牌當眾道歉,否則絕不收手。雙派客說以他的經驗,對方應該是存貨用完了,想就此收手,我們應該繼續打持久戰。但惡童態度堅決,要去當面解決。月球也認為對方沒有道德下限,再打下去,妹妹會受到更多傷害。他們找到醫生,讓他請光哥出面調解。光哥的意思是,雙方喝一頓酒,握個手,他塞幾個紅包,這事也就結了。但惡童到了之後直接噗通一聲跪倒。對方稍微愣了一下,隨即作豪爽狀,說往事一筆勾銷。說完像古代君王一樣寬宏地扶惡童起身,卻見惡童從袖中摸出兩把彈簧刀,將對方腳上那雙AIR FORCE 1捅了個對穿,刀尖從鞋底透出,釘入厚地毯。等雙派客等人趕到時,惡童已經被帶走。一旁的看客說,看那傷勢,至少要判三年。最後惡童被判了五年。

惡童事發當晚,我和箏的關係獲得了不可思議的進展。不用說,那晚我們喝得很大。我們先晃到老學校網城打槍戰遊戲。撿到槍後,我們全然不找掩體,逢人便射,很多人沒反應過來就喪生了。子彈打光後,我們不願去找補給,就挺刀與人肉搏。很快我們就死了。那晚我死了十七次,箏死了二十四次。因為久疏於高強度遊戲,我耳朵被槍聲炸得失聰,雙眼被血呲得失明。箏十根指甲都折了,斷劍般矗在鍵盤縫隙里。大概凌晨兩點時,我們走出老學校網城,感到街道陌生、空闊、凝滯如同宇宙。我感到冷,也有點恐懼,於是提議帶她去節拍器之墓。她竟也不知道有這個地方。這樣說來,這本來應是只屬於我與成珍榕的秘境,但我並不後悔。打開倉庫門時,沒什麼灰塵,也可能是因為在黑暗中看不到。幾百個節拍器還像兩年前一樣忠實地搖擺。我一一記起這些聲音,就像記起故鄉鎮民的面孔,雖然叫不出名字,但心中的大石一下就落了地,覺得這兩年其實什麼也沒發生,或許這兩年本就只是我們想像出的,是個長夢。箏說,真吵。呼喚我將它們關掉。我們關了近半小時。最後,箏失去耐心,把所有的所有節拍器撥掃到地上。可惜,還有幾十個就關完了,我想。底下的桌面很乾凈,可能這兩年的灰塵全被節拍器承荷了。它像張大床,也像座棺槨,我們手撐桌沿躍起,坐上去。過了一會兒,乾脆躺下,雙臂枕在頭下,仿佛懸滿鐘乳石般綴連灰絮的天花板是某片星空,桌子是某片屋頂,而我們都還十三四歲。小腿像鐘擺一樣晃動,好像繼承了節拍器的遺志。有一瞬間我的左腿與箏的右腿撞軌了,她勾住我的腳。我想她大概是無意的,或是一種小女孩的嬉鬧。但我當時反應很大,騰地轉過臉去看她。現在回想起來,我那時大概產生過一種極為卑劣的潛意識:我受驚般地看她,她就必須解釋這個動作。但以她的性子,又絕不屑於解釋這是無意之舉或嬉鬧。所以她不會解釋,只會保持這個動作,甚至更進一步。當時我只想永遠被她的腿纏住,但絕沒預料到她接下來的行止,這麼說非常無恥,如果換一種說法,即:我幻想這個場景已久,但沒想到來得這麼快。她看向我,說,我們做吧。我當時表現出一種極其虛偽的震驚,但心裡想:快!她始終有種夢囈般的溫柔,將牙齒包裹在舌頭與嘴唇里。我想,她一定以為這一切都在夢裡。第二天中午我們在各自的出租屋醒來,刷完網站後,碰面吃火鍋。透過熱氣我看到她的臉,清晰明朗,與往常一模一樣,完全看不出昨夜之事的遺痕。我說去打個電話,走進廁所隔間。不知不覺中,疲憊感攫住我,人終其一生不就是一根陰毛嗎?我抬起頭,卻突然看見一張人臉。外國人。鬈髮蓬而不亂,如同樹之冠蓋。須髯葳蕤,侵上兩頰。嘴唇厚實,似張似翕。雙目炯然,但說不清聚焦於何處,更像是穿過我以及廁所隔板,召喚或告別更遠更渺茫的事物。隨即我醒悟過來他是誰。連廁所里都貼滿海報,光哥這「普希金書店」確屬大手筆。那時我還不知道,「普希金書店」在未來會擴建成「普希金書城」,海報上的人臉也將擴大無數倍,從火鍋店廁所牆壁挪到市中心廣場的納斯達克巨屏上,但依然感到某種難以言喻的暈眩。某些瞬間,他的眼睛眯成細縫,嘴唇變薄,露出讓人難以琢磨的微笑,正是光哥;又有些瞬間,他的眼袋、額紋與須髯一起消退,變成一個少年,目光灼亮得讓人直欲退避。但很快,他變得相貌平庸,雙眉耷落,滿眼血絲,面頰浮腫,胡茬凌亂,若非髒辮與頭帶並無二致,幾乎認不出這是自己。最後,他重新變得清晰,成為普希金。回到飯桌後,我恢復正常。言笑宴宴,氣氛活熱。我們撇開惡童,撇開嘻哈,回憶廠牌巡演賣不出票的舊日糗事。非常奇異,一會兒我的目盲與失聰就痊癒了,她的指甲也很快長出來了,去休息區做了免費美甲,十隻彩蝶翩翩飛。我看著她走到窗前,逆著陽光翻轉指甲,暗自下定決心:不走了,不妄圖尋找那個句子了。那個句子即使存在,也不在別處,就在此地。她回來後,還剩一份鴨腸。涮鴨腸往往是暢聊的代名詞,沒什麼不能在一提一放間說開的。更何況,交談時我們還不用看對方的眼睛,只需盯住筷尖,防止湯甩出來。那次,我記得我們聊到了丹姐。

丹姐和惡童沒結婚,但更像夫妻而非情人。丹姐離過一次婚,但沒有孩子。惡童沒結過婚,有一兒一女。惡童進去之後,丹姐就成了他們的媽。這兩年里,我們曾多次計劃去探望丹姐,但終未成行。FIO廠牌在事發後近乎解散,雙派客退隱,月球赴台,醫生從光哥手底下辭職,不知所終。工作室只有我和箏偶爾回去,把灰抹一抹,把翹角的海報和照片粘得牢些。我一直有一個疑惑:那個塗鴉視頻里,對方老大為何對我們那麼了解?答案昭然,我們中可能有內鬼。按照常理推斷,塗鴉對誰手下留情,誰大機率就是內鬼。但如果這樣想,我即是那個內鬼。有些酒後的長夜,我躺在床上悲抑地想,我們再也聚不齊了。但即使能湊齊,我們真的會去找丹姐嗎?我們都有愧於惡童,去道歉的應該是我們,或者說,去捅穿對方老大雙腳的應該是我們。我們能做的很少,月球每逢節日會寄很多鳳梨酥回來,去年過年前雙派客拎了兩大袋他老婆包的蝦仁餃子和韭黃春卷,一袋給我們,一袋給丹姐。公司小弟連分紅一起送去。我大致算過,丹姐帶三個徒弟,請兩個駐店師傅,學徒抽五成,師傅抽兩成,減去店面房租,一年也就十幾萬。養兩個孩子不容易。當初丹姐知道事情原委後很平靜,從來沒到工作室或公司鬧過,這些年送去的分紅和食品也都收下了,但越是這樣,我們就越害怕見她。

同樣兩年未見的還有醫生。惡童進去後,他就幾乎完全消失在我們的視線中,或者說,我們的視線在竭力避開他。我們正在嘗試將他忘卻,或許這也是他希望的。但我知道,我們永遠不可能忘記他。有一天我差點去見了他。那天我在嘻哈論壇上翻帖子,想找找有沒有潛力新星可以簽約,卻翻到了一篇回憶老學校網城的帖子。

老學校網城有三層,比相鄰的陷阱旅館和困獸斗遊戲廳凸出一層來,連綿看來也確是個「凸」字。第三層是教父級嘻哈歌手醫生盤下來之後增建的。在第三層建成前,它只能稱為「網吧」而非「網城」,出入的也大多是尋常網客,說唱歌手零星混跡其中,像滿頭白髮中數莖黑絲。那是艱難時代,第一代嘻哈歌手們在網吧錄歌,麥克降噪好,不虞錄入鄰座叫喊聲,但自己聲音也被擠成細鐵條。說唱歌手的怒吼傳統濫觴於此。只有洪聲怒吼,聲音錄下後,才會以正常的音量呈現。直至今日,再冷靜、羞澀或頹廢的嘻哈歌手,一旦拿起麥克風,就會不可抑制地發出怒吼,已經近乎某種詛咒。

不知道是字數限制還是其他原因,這篇回憶錄似乎分成了數個帖子發布,這帖只有一段。我點不開帖主的頭像,可能被註銷了,因此也找不到其餘帖子。我不知道帖主是誰,也無從知曉他與醫生見面的具體情景。但是這幾行掐頭去尾的回憶錄,我看得眼眶濕潤。曾經深夜在老學校網城怒吼的嘻哈歌手中,就有我們的身影。醫生不能說沒錢,但在他盤下老學校網城後,就一貧如洗。他說:嘻哈歌手需要一個基地。他立下規矩:錄一首歌一塊錢,錄不好可以一直錄。後來,嘻哈歌手的經濟條件有所好轉,各個廠牌都有了自己的錄音室,就沒人到網城錄音了。醫生就把網城低價拋掉,拿了一大筆錢。有了這筆錢,可保當時的FIO廠牌衣食無憂,醫生根本沒必要背負罵名歸附光哥。我曾和他聊過這個問題,他說,光哥做的事情,就像麥凱納斯對維吉爾的贊助,或哈里雅特·維沃爾小姐對詹姆斯·喬伊斯的資助,所以我要幫他。我想,那時候他大概是一廂情願地在光哥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重影,一個更巨大、更完善的自己。看到那個帖子後,我突發奇想:醫生一定回到了老學校網城。他一定成為了某個網管。他一定會主動值夜班。每個凌晨,他把汽水和泡麵給零星通宵的網客送去,窗戶打開,為幾百台電腦掛好耳機,把USB接口插穩,戴上耳機檢查是否有聲音。他一定會聽到那些遺存的嘶吼。他一定會聽到FIO廠牌的廠訓:支離破碎,聲嘶力竭。出自已故美國嘻哈歌手XXXTentacion的遺作Vice City,20歲時在邁阿密一家摩托車店外被槍殺後,他母親在電腦里發現了這首未製作完成的demo。那天凌晨我走到網城樓下,抬頭仰看了十多分鐘,但最終沒走進去。我想像某個類似情境:我敲了兩下醫生家的門,然後把耳貼在門上,門裡一陣寂靜,很久才有起身的腳步。腳步聲停在門口,我想醫生在猜測來客的身份。他不會看貓眼,他堅信從貓眼中看人是對來客的侮辱。大約兩分鐘後,他大概已經猜出了我是誰,緩緩擰開門,但我已經悄然離開。想到這,我仿佛做了一個不為人知的惡作劇,於是興盡而返。

一年後的今天,我們即將重逢。在我和箏喝完咖啡,走出書店的這段時間裡,一個絕妙的抉擇已然完成。我們想出了萬全之策。兵分兩路——箏去野孩子紋身店找丹姐紋身,我去普希金書店與醫生對決。無論輸贏,我都將名聲大噪。出名不一定都是壞事,我可以接代言,漲演出費。然後我和箏就把積蓄湊一湊,幫昌興街屁股上的無名書店活下來。我們也能當一回麥凱納斯和哈里雅特·維沃爾小姐。醫生有愧於我們,他知道,最好的償還不是認輸,而是殊死一戰。醫生可是這個城市所有嘻哈歌手的教父啊。在這樣莊重且激烈的決鬥中,我將會尋到那個句子,那句從時間與空間的罅縫中逃逸出來的、純金鑄就的詩。而片刻之後,箏會在通話里聽到我顫抖的聲音,然後將那個句子複述出來。我說一個字,她說一個字。我的聲音與她的聲音一快一慢、一前一後,形成二重奏。箏的聲音很美,我不用描述,小提琴啊,風鈴啊,塤啊,笙啊,太湖石啊,蜂鳥啊,故鄉的山溪啊,把一切美好的發聲體疊加上去就好。其實她聲線的可塑性很強,貓抓黑板聲、揮刀聲、子彈飛行聲、重鼓聲、麋鹿瀕死慘叫聲,她都可以模仿得惟妙惟肖,只不過現在用不著。我呢,不謙虛地說,能吃這碗飯,聲音也絕對算不上平庸。做嘻哈這行,嗓音平庸比難聽更加致命。我的聲音即使在大眾審美中不算好聽,但也難聽得獨一無二。總的來說,我們的二重奏配得上那句詩,我們不知道那句詩是怎麼樣的,但至少我們是這樣相信的。當念誦結束,丹姐的紋身針嗞嗞響過,箏就擁有了世界上最永恆的東西。那將是我們此生最緊密、最默契、最聖潔的一刻。我們將迎來真正的交融,達到生命的峰值。在此之後,我們或許會不可避免地衰頹、萎頓、彼此疏遠。但那一刻已經足夠。很多人不願承認他們的生命在少年或青年時就已經結束了,十八歲或二十二歲,在某個標誌性的時刻發生後,剩下的殘生不過是以其庸常驗證那個時刻的光耀,驗證它即是它。我素來不憚承認這一點。我想箏也一樣,甚至比我更加偏激。現在,那個時刻已經近在咫尺。我非常篤定,畢竟成珍榕親口說過,我對時間最為敏感。

杜嶠

杜嶠,碩士在讀,現居南京。已發表小說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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