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頂風燃放煙花爆竹「吃罰單」
自煙花爆竹禁燃禁售的相關規定實施以來,禹州市公安局潁川中心派出所高度重視,不等不靠、立即行動,並聯合各社區通過多種渠道大力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工作,但在三令五申的「禁令」下,仍有人心存僥倖,違反規定,近日,潁川中心派出所依法行政處罰兩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人,罰款400元。
12月14日22時許,潁川中心派出所在轄區例行夜間巡邏時,聽到轄區網紅橋附近有人燃放煙花,遂驅車前往查看,在到達網紅橋時發現兩名男子正在點燃地上擺放的煙花,民警立即上前對兩人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將兩人同時傳喚至辦案中心。經詢問,違法行為人尚某和桑某對自己在明知全市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情況下,依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在民警的批評教育下,兩名男子也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危害,並誠心表示願意接受公安機關依法處罰,並向民警保證不會再發生此類事件。
在此,民警也提醒廣大市民朋友,煙花雖美,但不能罔顧安全,而且不僅污染城鄉環境,還嚴重干擾居民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下一步,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大查處力度,對於違規燃放和售賣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同時,也呼籲大家請自覺遵守禁燃禁售管理規定,積極營造文明、安全、綠色、環保、宜居的生活環境。
來源:市公安局
編輯:馬陽 校對:白夏
責編:董州旭 終審:王占勝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62dd1339e203c29760cc736b9c2380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