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逛菜市場的小夥伴
可能有注意到
很多攤位上的各類食物
在燈光照射下
都顯得色澤很好
但是買回來後
卻莫名其妙不新鮮了
讓人不禁懷疑
難道是自己看錯了
針對這種情況
官方出台相關規定
要求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
不得使用生鮮燈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
監督管理辦法》
將於12月1日起施行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
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明確規定:
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
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
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
《辦法》第七條規定: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以下簡稱銷售者)應當保持銷售場所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適當的距離,防止交叉污染。
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鼓勵採用凈菜上市、冷鮮上市等方式銷售食用農產品。
「生鮮燈」是一種可以讓食物看起來更加新鮮美味的照明燈具,在光源「美顏」下,肉類顏色更紅潤,水果、蔬菜色澤更鮮明,但在自然光下顏色有異,很多攤主都會使用它來吸引顧客的眼球。
「生鮮燈」並不能改變食物的本質,也不能給食物保鮮,相反,它可能會掩蓋食物的真實情況,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近期
西安部分區縣也發布了
從12月1日起
禁止使用「生鮮燈」的相關通知
違反將最高罰款3萬元
高新區
西安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提醒廣大食用農產品經營戶,要落實主體責任,開展自查自糾,停止使用「生鮮燈」,進行改造和更換,保障新規定按時落實。
為進一步規範市場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高新區分局通過專題培訓、集中學習開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學習,深入各農貿市場、超市、果蔬店、肉食店等經營場所,廣泛開展宣傳和排查;發放和張貼《關掉「美顏」誠信經營,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禁用生鮮燈提醒告知書》,積極開展禁用「生鮮燈」全面施行前的過渡引導工作。
灞橋區
「12月1日起,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禁止用'生鮮燈'了,請儘快換符合要求的照明設施。」連日來,西安市灞橋區市場監管局監管人員走進轄區生鮮店、菜店、超市,對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的商戶進行宣傳。
執法人員將《關掉「美顏」 誠信經營 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禁用「生鮮燈」提醒告知書》發放到銷售者手中,要求各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使用的照明燈具進行自查,在《辦法》正式實施前更換禁用的「生鮮燈」,杜絕利用燈光為產品「美顏」,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長安區
近期,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深入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果蔬店、肉食店等經營場所,廣泛開展宣傳和排查,引導各食用農產品經營戶停止使用「生鮮燈」。
《辦法》施行後,食用農產品經營戶仍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照明設施的,依據《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屆時,消費者如果發現有商家利用「生鮮燈」等照明設施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可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最後,提醒大家
2023年12月1日起
若發現有使用「生鮮燈」相關
違法違規行為
可以撥打12315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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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陝西都市快報、高新市場監管、今朝長安、灞橋市場監管、西安本地寶等
責編 | 范 瓊
編輯 | 崔睿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