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一高速收費站,執勤交警開展交通違法整治工作中,查獲了一個嚴重超載的麵包車。當交警打開麵包車的車門,裡面的景象實在讓人瞠目結舌,只見,6座麵包車裡塞滿17人,而且還清一色全是老頭老太太。
據了解,上述該車的司機受僱將車上人員送往浙江烏鎮一房地產公司,準備進行綠化工作。司機的嚴重超載,已然觸犯交通法律法規,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調查。而用工單位不顧工人的人身安全,為了節省運輸成本,不惜嚴重超載,此等行為,亦不能獨善其身,事後,民警也將對其進行約談督促。
每年因為超載,導致交通事故引發人員傷亡的事件,多有發生。即使國家三令五申地強調,交通部門不厭其煩地宣傳,仍有不少心懷僥倖的司機,繼續我行我素。在他們看來,超載不一定會發生交通事故,即使發生了,也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態度上的鬆懈,意識上的輕視,心理上的僥倖,均導致超載司機們,把嚴查超載的行為視為多此一舉,不斷再犯。
每輛車的載人數量都有嚴格限定,不是為了做個樣子,而是為了當交通意外發生時,能夠及時剎車減輕人員傷亡。嚴查超載,也不是為了跟司機們的財路過不去,而是為了通過嚴格的監管保障更多人的安全。關乎生命的事,是絕對的大事,豈能等閒視之?無視生命安危,違規超載,怎能不嚴懲?
司機有錯,用人單位錯更大。他們完全把工人當成了掙錢的工具,無視其人格尊嚴,不顧其生命安全,把十幾個人,嚴嚴實實地塞進小小的6人車廂中。即使未見老闆本人,也可聞見其噬血的貪婪本性。眼裡只有利益,心裡只想著節約成本,滿腦子就想著怎麼物盡其用,不顧員工的生命安全,不想可能發生的風險意外。
這樣的用人單位,冷血又短視。他們只想到自己擁有支配員工勞動的權力,卻忘了自身還承擔著保障員工人身安全的義務,如果意外發生,身為用人單位也難逃其咎。
而工人們對自身安全保障意識的薄弱,以及對自己勞動權利認知的不足,也助長了用人單位和司機的違法違規行為。即使是幫忙搞綠化,只要是受僱於用人單位,都有權請其保障自己最基本的人身安全。
可能很多工人對於工地安全還有所認識,但到了交通安全這一塊,對危險的認知卻是嚴重不足的。在他們看來,這麼多人擠在一輛車上,頂多有些不舒服,應該無關安全。殊不知,不舒服反倒是小事,隨時發生的交通事故,才是他們應當關心和擔憂的事。畢竟事故一旦發生,超載這麼嚴重的車輛,傷亡定不在少數。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發生,但是交通違規行為每天也還都有發現。對於存在必然危險的事,人們懂得規避與自我保存,而對於如交通傷亡這樣偶然存在的事,人們便多了僥倖,覺得自己會是幸運的。這樣的僥倖心理,是觸發一次次交通事故的最直接誘因。
而在僥倖過後,事故發生時,才知道原本只要簡單遵守就可以規避的事情,最後卻因為自己的僥倖心理,成了不可逆轉的悲劇。
因而,司機有遵守交規的義務,當駕駛車輛,行駛在公路的那一刻,就應對自己、對乘客,對路上往來的車輛負責。用人單位有敦促司機用車嚴格按交規行事的責任,同時也得保障所雇員工的人身安全。勞動者們除了要重視勞動時的安全外,在趕赴工地時,也應當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懂得保障自我生命安全。
對於交警同志,也應當心懷感恩和尊重。試想下,如果沒有交警們的辛苦監管,在群眾遵守交規意識不足的情況下,該會有多少交通事故發生?因而,面對交警的執勤工作,請一定要配合併真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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