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殘忍!已執行死刑

2023-04-15     瀋陽地鐵第一時間

原標題:太殘忍!已執行死刑

「兇手當著我當時只有7歲外孫女的面,捅了50多刀,殺死了我的女兒,血甚至濺到了外孫女的臉上。如今這個兇手終於被執行死刑了,前幾天我把最高法的死刑覆核裁定書副本帶去女兒墓前,讓外孫女燒給了她。」2023年4月14日,記者從死者顧萃(化名)的父親顧先生處了解到,此前引發社會熱議的男子當著7歲女孩的面50多刀殺死女孩母親案的兇手屈江已於近日被執行死刑。

此案一審曾被法院認定系婚戀糾紛引發,兇手被判處死緩。後檢察院提出抗訴,認為早在案發半年前顧萃就明確表示不再交往,甚至因遭屈江頻繁騷擾報警,最終法院二審改判屈江死刑。

男子當著7歲女孩面50多刀殺死女孩母親

一審被認為系婚戀糾紛判死緩

此前報道,顧萃生前一邊撫養女兒,一邊在四川南充經營著一家美甲店,2018年經他人介紹認識了屈江。顧先生表示,因為當時女兒並不知道屈江是已婚人士,就和屈江開始交往。

這之後,屈江和前妻離婚,持續追求顧萃。這期間顧萃發現,屈江常常賭博,多次向顧萃要錢,顧萃開始都會給錢,但後來實在無法承受,提出了分手。顧先生回憶說,即使顧萃明確表達了分手意願後,屈江仍不時來騷擾顧萃,向她要錢。

檢察院發布的相關信息顯示,顧萃本人或委託同事先後四次撥打110報警求助,公安機關均依法指派警察到達現場,對屈江進行批評制止,但屈江仍繼續跟蹤、糾纏、辱罵、騷擾顧萃。

2020年6月1日下午,屈江帶著作案用的刀具守在顧萃的工作單位附近,對顧萃進行跟蹤。等顧萃下班之後,屈江潛進顧萃居住的樓房,在樓頂天台等待。直到當日晚上12時左右,屈江將自己的電瓶車從單元門口轉移至小區後門外公路邊,以便作案後能避開監控迅速逃離現場。

6月2日凌晨,屈江用偷配的鑰匙打開顧萃的家門,入室後先關閉了電源總閘,隨後進入顧萃和女兒睡覺的房間,當著顧萃7歲女兒蘭蘭(化名)的面殘忍地殺死了顧萃。顧先生回憶說,法醫曾表示,顧萃全身的創口達到了56處。

該案件一審時,法院認定系婚戀糾紛引發,可對屈江從輕處罰,判決屈江犯故意殺人罪、尋釁滋事罪,並以此判處屈江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限制減刑。

一審後檢察院抗訴

稱案發半年前死者就明確表示不再與兇手交往

一審宣判後,檢察院提出抗訴。檢察院在抗訴書中表示,一審法院認定本案系婚戀糾紛引起,從而從輕處罰明顯不當,也屬認定事實錯誤。檢察院表示,案發半年之前,顧萃已明確表示不再與屈江交往,屈江採用非法手段對顧萃進行糾纏、騷擾,被害人報警後,經過公安機關多次對其批評教育並警告,屈江均口頭表示願意改正,但實際上不思悔改繼續對顧萃的工作和生活進行糾纏、騷擾。檢察院認為,本案中被害人顧萃無過錯,不存在因婚戀糾紛引發的案件對錯難於判明的情況而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的情形。

檢察院表示,屈江當著未滿8歲的蘭蘭的面連續砍刺被害者,手段特別殘忍,並給蘭蘭的精神造成了嚴重創傷。作案後屈江未對顧萃有任何救助,未對被害人親屬進行實質性賠償。屈江當庭對其故意殺人動機和主觀故意翻供,也對其尋釁滋事犯罪事實翻供,拒不認罪,屬於認罪態度不好,悔罪表現差。

顧先生此前也向記者表示,案發後,蘭蘭的學習成績一落千丈,時不時會因為噩夢從睡夢中驚醒。案發時,蘭蘭身上、臉上都被濺上了母親的血,「是趕來的民警給孩子換了乾淨的衣服,把臉和頭髮給洗乾淨了。」此外,案發後屈江本人從未向顧先生一家表達過任何歉意,這讓顧先生無法接受。

兇手被執行死刑

死者女兒將死刑覆核裁定書帶去母親墓前

顧先生提供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審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屈江提前準備好作案工具以及逃跑時用的行李,轉移好逃跑用的車輛,屬於有預謀的犯罪。案發時屈江當著未成年人的面先後用菜刀、匕首捅刺顧萃56處,致顧萃死亡,給顧萃女兒的心理造成了損傷。屈江雖然具有坦白情節,但其系有預謀犯罪,作案手段極其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民憤極大,故量刑時不予從輕處罰,依法可以判處死刑。

2023年4月14日,顧先生向記者表示,他從法院處了解到屈江已於近日被執行死刑。顧先生提供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顯示,關於顧萃對於案件的發生存在過錯,以此要求對屈江從輕處罰等辯護意見,最高人民法院認定不能成立,不予採納,核准了四川省高院做出的死刑判決。

「我終於給了女兒一個交代,前幾天我特意複印了這份覆核書的副本,讓外孫女帶到女兒墓前燒給了她。這對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安慰。」顧先生表示。

來源:北京青年報、新聞晨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518cc2260e1ec2e7a2164b60553b5f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