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將被罰款!霸州全市經營者,立即自查!

2024-05-12     地方小霸王大集合

原標題:違反將被罰款!霸州全市經營者,立即自查!

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廊坊國際經濟貿易洽談會期間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2024年廊坊國際經濟貿易洽談會舉辦在即,為規範市場價格行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提升城市形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特進行以下提醒告誡:

一、加強價格自律。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合理定價,公平交易。

二、依法明碼標價。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依法明碼標價,標示醒目、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禁止價格欺詐。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和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不得虛假標價、虛假折價、虛假減價、低價誘騙高價結算、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價格承諾。構成價格欺詐違法行為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四、不得串通漲價。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不得通過各種手段相互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構成串通漲價違法行為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五、嚴禁哄抬物價。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不得囤積居奇,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出現異常波動的商品。不得強制搭售商品,變相大幅度提高價格。不得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價格,或者成本雖有增加但價格上漲幅度明顯高於成本增長幅度。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六、妥善處理價格糾紛。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當加強價格自律,強化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意識,及時妥善處理各類價格投訴舉報。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認真對照要求自查。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市場價格巡查檢查力度,重點加強賓館、飯店等經營場所價格監管。依法嚴肅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依法從重處理,公開曝光。

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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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5149235f9c1d52fbb3b23098493967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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