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搞錢」方式又上新!讓你在正規平台「買卡」並套取卡號密碼

2024-07-02   上游新聞

讓受害人給指定帳戶轉帳,是詐騙分子取得受害人錢財的主要方式,而今年一種獲取受害人錢財的新手法興起,詐騙分子讓受害人從正規購物平台上買購物卡並提供卡號和密碼。

近日,重慶市綦江區文龍街道的王某,就被詐騙分子要求購買某正規購物平台銷售的「E卡」,王某共計購買了13張卡,總計被騙2.3萬元。

6月29日,王某的手機上收到一條陌生彩信,內容是一些裸露的女性照片和一個下載連結,王某隨後點擊了連結並下載了一名為「雲際會議」的軟體,隨後有人打電話告知王某進入視頻會議的邀請碼,王某又輸入「邀請碼」進入視頻會議。

王某購買「E卡」的消費截圖

接著,對方稱如果想要更大尺度的聊天,必須做在某正規購物平台中購買「E卡」的任務才能繼續。這種「E卡」面值有3000元、2000元、1000元等幾種,王某一開始選擇購買1000元面值的「E卡」,購買後便把「E卡」的卡號及卡密提供給對方。蹊蹺的是,每次王某充值購買提供給對方後,對方便以未到帳、充值失敗等各種理由讓其繼續充值購買,因此王某先後共計購買了13次「E卡」。

王某的錢全部都用於購買「E卡」,花光所有的錢後,對方還要求其借錢進行充值,王某表示自己確實沒錢後,指導王某刪除了所有訂單記錄、聊天記錄和彩信等,等王某醒悟發現被騙時,一查看發現「E卡」均已被人使用顯示失效了,累計被騙2.3萬元。

據辦案民警介紹,如果詐騙分子要求受害人用帳戶轉帳的方式進行轉帳,報警後警方可以通過對涉案帳戶進行快速止付和緊急凍結,也可以對受害人帳戶進行保護性止付。但是如果犯罪分子讓受害人用購買「E卡」的方式騙取錢財,在刪除各種信息後,受害人的錢就很難找回。「今年以來,不法分子讓受害人在正規平台買卡,然後提供卡號和密碼來獲得其錢財的方式多了起來。他們在收到卡號和密碼後,會對指定帳戶進行充值,然後通過網絡平台以代購商品的名義,用卡中的錢購買商品並發貨,購貨人支付購買商品的貨款則會進入不法分子提供的帳戶中。」

對此,警方提醒市民:謹慎添加陌生好友,注意保護個人信息不隨意透露,綠色文明上網,保持健康交友心態,不瀏覽不良網站,不下載不明軟體。刷單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不要參與任何形式的兼職刷單。幫人轉帳,購買充值卡、充值話費或者有人找你高價代購卡的行為,系詐騙分子利用居民帳戶進行洗錢,請提高警惕。不要相信「日賺斗金」的虛假宣傳,勿做詐騙分子的幫凶。

上游新聞記者 何艷 綦江警方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