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個少女的花季,在春天來臨之前結束了

2020-04-12     孟大明白

包麗去世了。

她的母親在半年裡花費大量金錢和精力苦苦想留住已經成為植物人的她,終究無力回天。她的故事我們寫過,參見:如何反制「不寒而慄」的精神控制術

親手製造她悲劇的那個人——牟林翰,除了被取消研究生免試資格,還會付出什麼代價?不知道,大機率是改個名字,或者乾脆不用改名,用網名或者再等幾天群眾的憤怒與記憶一起消失,他就可以過上坦蕩燦爛的人生,忘記有過一個家庭因他而毀滅,有過一條生命和她永遠無法 move on 的母親。

一個個少女的花季,在春天來臨之前結束了。

如果說包麗是成年人思路不夠清晰,14歲的李星星(化名)又有什麼錯呢?錯的是生父缺位?母親輕信?煙台警察冷血?還是比她大將近30歲的鮑毓明不知羞恥地布局,寫下令人作嘔的保證書:給我今天的女兒,未來的妻子。

我不太懂鮑的姐姐有什麼資格暗示倆人是戀人關係,法律上這種親屬的證言難道是可以採信的嗎?何況一個正常的家庭,看到自家四十多歲的弟弟帶著14歲女童(煙台警方聲明模糊成女子,警察會管自己上初中的女兒叫女人嗎?)回家,第一反應不是違法而是談戀愛?這是怎樣畸形的家庭教育?

用水木清華論壇的男性觀點:鮑律師足足等了三個月等到女孩滿了14歲,他為了避免自己坐牢也是處心積慮,好艱難啊!

只是女方滿14歲就等於拿到尚方寶劍,哪怕違背女性意志也很難證明是強暴,假若有了這個先例之後,多少剛滿14歲的女孩要遭受上位者的荼毒。從古至今,權貴階層歷來把侵犯幼女當作身份的炫耀和轉運,並不僅僅為了滿足慾望。

網友扒出疑似鮑毓明的帳號曾經發帖求收養孩子

無論鮑律師怎麼辯解對方是自願的,一個中年男人,上網發收養未成年人的貼子,稱今後會與少女結婚,我不覺得這是性向正常人會幹的事,他也絕不是自己形容的大善人。他的行為讓我再看《洛麗塔》和亦舒的《圓舞》產生了異樣的感覺,再也不能把它們當作言情小說。

下午我們討論類似的新聞時,同事在豆瓣隨手搜了「蘿莉」這個關鍵詞,發現有不少相關小組,裡面的帖子都是大叔求找蘿莉,文案里的高頻詞是「爸爸找女兒」。

點進去帖子回復大多是罵樓主的。

但也許真想聯繫的人會直接私信,不會回帖。其中有已經成年的蘿莉cos愛好者,會不會也有真的未成年女孩?不敢想下去。

這些事一次次地激起民憤,一次次地高高舉起,輕輕落下,並沒有哪個靈魂因此得到拯救,無論是施暴者或受虐者,這才是最令人絕望的。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4OKkcnEBiuFnsJQVl5E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