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離後「消失」兩年多的「老虎」被公訴,這一案件細節首次披露
編輯丨餘暉
據最高檢1月18日消息,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衡水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志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姜志剛,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
- 被告人姜志剛利用擔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副局長,管理二局副局長、局長,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銀川市委書記,北京市政協副市級幹部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是官方首次披露姜志剛斂財細節。
姜志剛,1960年8月出生,江蘇東海人,畢業於北京航空學院高空設備專業、西北工業大學管理工程專業,曾在航空系統、中組部工作。
2003年,姜志剛調至國務院國資委,2011年出任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
2013年5月,姜志剛赴北京任職,2017年4月去往寧夏,擔任黨委副書記兼區黨委黨校校長,並在同年6月履新銀川市委書記。
2021年1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顯示,「近期,由銀川市選出的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姜志剛調離我區。根據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姜志剛的代表資格自行終止。」
此後,姜志剛再未出現在公開報道中。
2023年3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布了姜志剛被查的消息,那也是他「消失」兩年多之後,再度出現在公眾視野中。
2023年8月,姜志剛被雙開。
通報提到:
- 姜志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接受和組織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遊活動,違規使用財政資金建設樓堂館所;
- 組織原則缺失,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干預原管理單位人事安排,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 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本人及親友低價購房,違規幫助親屬入股私營企業;
- 紀法意識淡漠,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17年姜志剛赴任銀川後,「絲路明珠塔」項目最受關注。從立項到停工,「絲路明珠塔」都與姜志剛在寧夏的從政軌跡有著高度重疊。
姜志剛曾多次調研該項目。他最後一次以銀川市委書記的身份出現在公開報道中,就與絲路明珠塔有關。
2021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部分債務沉重地區違規興建樓堂館所問題的通報》,對青海、寧夏、貴州、雲南等地區違規興建樓堂館所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其中就有「絲路明珠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