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保山出台地方標準→

2024-10-11     開屏新聞

10月11日上午,保山市人民政府召開保山市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技術管理規範》實施專場新聞發布會,開屏新聞記者從發布會獲悉,從2024年12月10日起,保山市將正式啟動和實施《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技術管理規範》。據介紹,該《規範》的發布和實施,標誌著該市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制定標準的必要性和意義

據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廖光輝介紹,保山市電動自行車現保有量約31.62萬輛(超標電動自行車約22.36萬輛,標準電動自行車約9.26萬輛)。目前,保山市共有住宅小區232個,擁有電動自行車9.4萬餘輛,符合消防要求的充電口僅有1.5萬餘個,部分停充點未做防火分隔、未設置消防設施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人員傷亡。

「近3年來,我市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34起,直接經濟損失52.5萬元,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也造成一定損失。」廖光輝介紹說,電動自行車火災具有發展迅速、高溫高熱、‌產生大量有毒煙氣、‌易引發爆炸等特點。由於‌多發生在夜晚充電時,故撲救難度大。當前電動自行車因其親民的價格和交通的便利已走進絕大部分的家庭當中,很多家庭還不止一輛,不規範停放充電帶來的消防安全風險日趨凸顯。為確保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消防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保山實際情況,支隊制定出台了《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技術管理規範》。該《規範》的出台,不僅填補了我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標準空白,也為相關部門提供了監管依據,對推動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在保山市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技術管理規範》出台前,我們啟動了《規範》調研立項工作,成立了項目領導小組,在收集相關標準、並實地調研保山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情況和消防工作實際情況,經過廣泛徵求意見和專家的專業指導,最終形成具有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規範標準。」在發布會上,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廖光輝詳細介紹了相關管理規範制定標準的意義與必要性,以及標準制定的依據並對主要條款進行了說明。

「對於市民而言,新規範將促使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更加規範、安全。市民在停放和充電電動自行車時,將能夠享受到更加安全、便捷的服務。同時,新規範還將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質量監管,從源頭上減少火災隱患。此外,新規範的實施還將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素質。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市民將更加了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學會正確停放和充電電動自行車,避免因不當操作引發火災事故。」廖光輝表示,每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如果發現電動自行車有關的違法行為應及時向物業服務企業或管理單位反映,也可以通過「保山消防微信公眾號」和「12345」政務平台等途徑進行反映,單位和個人形成合力,共同營造良好的氛圍。

促進停放充電場所更加規範安全

發布會上,媒體記者就該地方標準的實施範圍、管理措施、監管措施以及對市民生活的影響等問題進行了提問,相關部門負責人一一進行了詳細解答。

「要避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的預防措施入手,確保電動自行車的安全使用。首先是選購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其次是規範停放、充電行為,最後是加強電動車的日常維護和檢查。」針對「如何避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這個問題,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高級工程師陳來昌進行了詳細介紹。

針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時哪些行為被禁止?單位和個人發現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該如何處理?」對此,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科長李紅冬表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建築內的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或者充電;

2.在居民住宅內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3.違反安全用電要求亂拉電線和插座充電;

4.使用老化、破損的蓄電池、充電器、插座;

5.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

此外,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轎廂。「我們將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場所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處罰。」李紅冬表示。

同步啟動以舊換新工作

「在發布實施《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技術管理規範》的同時,保山市已同步啟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發布會上,保山市商務局副局長張自旭詳細介紹了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有關政策和工作開展情況。

「個人消費者交售老舊電動自行車,併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500元(消費者除了得到購新的補貼金額之外,還會得到賣舊的殘值金額)。每交回1輛舊車併購買1輛新車可申請1次補貼,每人最多可申請4次補貼;補貼對象為在雲閃付手機APP上實名註冊認證的個人消費者;補貼時限自2024年9月14日(含當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當日)。補貼資金分批投放,先到先得,資金使用完畢活動結束;補貼採用電子抵用券現場抵扣的形式發放,所發抵用券24小時內有效。」

張自旭說,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採用「一站式」補貼申領方式,具體流程為:

1.個人消費者到參與活動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門店)交售老舊電動自行車;

2.在雲閃付上填寫舊車回收信息進行現場核實;

3.雲閃付向消費者發放電動自行車購車電子抵用券;

4.使用雲閃付掃碼購車享受補貼優惠;

5.在雲閃付APP「雲南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提交「交舊購新」票據和信息(以上流程可在參與活動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指導下現場操作完成)。

1.個人消費者到參與活動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門店)交售老舊電動自行車;

2.在雲閃付上填寫舊車回收信息進行現場核實;

3.雲閃付向消費者發放電動自行車購車電子抵用券;

4.使用雲閃付掃碼購車享受補貼優惠;

5.在雲閃付APP「雲南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提交「交舊購新」票據和信息(以上流程可在參與活動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指導下現場操作完成)。

發布會最後,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嚴格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技術管理規範》的要求,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監管和指導,確保規範得到有效實施。同時,呼籲廣大市民積極參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營造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

開屏新聞記者 崔敏 實習生 付文倩 張小月 攝影報道

一審 何曉宇

責任編輯 易科彥

責任校對 郭毅

主編 熊波

終審 編委 李榮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3f01738bd48f773a1c829cd5432b33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