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事關石亭街道、浦南鎮

2023-10-13     海峽導報大漳州

原標題:重要公告!事關石亭街道、浦南鎮

近日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政府發布兩則征地公告

擬征地超82畝

土地用途包含商業用地、商服用地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政府

徵收土地方案公告〔2023〕第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48條的有關規定,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地〔2023〕685號批准徵收集體土地1.1639公頃(其中農用地0.8938公頃)。現將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薌城區2023年度第七批次用地的《徵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征地單位及土地用途

實施征地單位:石亭街道辦事處;

土地用途:商業用地。

二、徵收土地位置:

以用地地形圖紅線各角點坐標值為準。

三、被征地單位及面積:

薌城區石亭街道埔尾社區園地0.3647公頃、其他農用地0.5291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2701公頃,合計徵收集體所有土地1.1639公頃。

四、該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根據《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於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3〕53號)和《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漳薌政文〔2023〕91號)的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乘以地類調整係數計算,石亭街道埔尾社區綜合地價為91.35萬元/公頃,地類調整係數均為1。

青苗、地上附著物及地上建(構)築物補償按照《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薌城區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的通告》(漳薌政文〔2019〕57號)和《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政府關於<石亭金埔片區土地與房屋征遷補償方案>的批覆》(漳薌政文〔2022〕152號)規定執行。房屋拆遷由石亭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自2023年7月12日征地補償方案發布之後的搶建、搶種行為,不予補償。

五、本徵收範圍內被徵收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如對本徵收決定有異議的,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之內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逾期不申請複議的,視為同意本徵收土地決定,也可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此公告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政府

徵收土地方案公告〔2023〕第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48條的有關規定,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地〔2023〕689號批准徵收集體土地4.3225公頃(其中農用地4.244公頃)。現將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薌城區2023年度第四批次用地的《徵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征地單位及土地用途

實施征地單位:浦南鎮人民政府;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二、徵收土地位置:

以用地地形圖紅線各角點坐標值為準。

三、被征地單位及面積:

薌城區浦南鎮浦南村旱地0.6051公頃、園地 1.462 公頃、其他農用地 0.1748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 0.0724公頃,雙溪村旱地 0.0226公頃、園地 0.5326公頃、其他農用地 0.5602 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 0.0038 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23公頃,松洲村旱地 0.1949公頃、園地 0.6765公頃、其他農用地 0.0153 公頃,合計徵收集體所有土地 4.3225公頃。

四、該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根據《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於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3〕53號)和《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漳薌政文〔2023〕91號)的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乘以地類調整係數計算,浦南鎮浦南村、雙溪村、松洲村綜合地價為91.35萬元/公頃,地類調整係數均為1。

青苗、地上附著物及地上建(構)築物補償按照《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薌城區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的通告》(漳薌政文〔2019〕57號)和《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浦南鎮轄區土地與房屋征遷補償方案的通知》(漳薌政文〔2019〕75號)規定執行。房屋拆遷由浦南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自2023年5月25日征地補償方案發布之後的搶建、搶種行為,不予補償。

五、本徵收範圍內被徵收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如對本徵收決定有異議的,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之內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逾期不申請複議的,視為同意本徵收土地決定,也可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此公告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來源:薌城區人民政府網

編輯 洪婷婷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30944f5693fbfa1b5fc3eba62ef019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