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出台「加快復甦16條」!加快減租、拉動消費、兌現優惠!

2020-03-28   厚街發布

3月26日,東莞出台《關於進一步拉動消費復甦 強化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扶持的實施辦法》(簡稱「加快復甦16條」),提出及時兌現稅收、保障優惠,加快減租讓利步伐,擴大收費減免範圍,強化金融紓困服務,強化用工保障服務等16條扶持措施,聚焦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讓大中小、上中下、全鏈條市場主體都加快恢復生產,拉動零售、餐飲、旅遊、文體、會展、批發、物流等產業復甦。

具體而言,「加快復甦16條」有哪些乾貨呢,詳細全文如下:

一、及時兌現稅收優惠。落實國家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含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等行業延長2020年虧損結轉年限至8年的優惠政策。依法執行國家關於小規模納稅人的減免稅政策,依法准予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延期辦理相關稅收優惠業務和更正納稅申報。對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餐飲、住宿等行業的個體工商戶,核定需要繳納稅款的,經納稅人申請調低核定經營30%-50%;核定不需繳納稅款並符合免徵增值稅的,統一按 50%調減核定經營額。自2020年2月起將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範圍擴大到全行業。對疫情期間實際停業但未能及時辦理停業的雙定戶,實行先免繳稅款,後續補辦停業手續。自 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提供公共運輸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 2019年度增值稅存在實繳稅款且稅款金額50萬元以下的餐飲、住宿、文體旅遊、物業服務等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優化防疫物資保障。(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及時兌現保障優惠。在落實免滯納金延繳「五險一金」、減免企業社保費用、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等政策的基礎上,拓寬穩崗返還受惠企業範圍,將所有受疫情影響企業的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放寬至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對參保職工 30(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人數的20%。進一步簡化社保返還申請及審核流程,依託社會保險大數據系統分析比對全市企業信息,導出所有符合申請2019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及困難企業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的企業名單並作甄別核實,符合條件的公示後直接將資金返還到企業社保費扣款帳戶。出台「減征+延繳」綜合減負措施,在不影響參保人當期待遇前提下,疫情期間社會醫療保險費延期繳納,2020年2 月至6月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實行減半徵收,降低至 1.15%。強化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停繳、緩繳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或與職工協商一致下調公積金繳存比例至1%到4%;在疫情結束後仍存在經營困難未能恢復正常繳存的企業,可繼續申請緩繳至一年;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等使用銀行現金保函等額置換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金。(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園區、鎮街)

三、加快減租讓利步伐。對疫情期間減租金額占集體收入比重較高、收支困難的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各鎮街財政視情況給予補助。責成已獲市屬、鎮街屬和村(社區)組物業減租的「二手房東」在4月底前公布減租方案,所減租金不能少於市屬、鎮街屬和村(社區)組物業的讓利金額。開展市和鎮街專項督導,並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監督,對經查實的截留讓利「二手房東」,及時採取列入交易平台信用風險警示名單等懲處措施。倡導共度時艱、引導友好協商,鼓勵大型商場、批發市場、商業步行街,和各類工業廠房、產業園區、孵化器、眾創空間等載體的私人業主和運營主體,以減免或緩交相應租金和管理費的方式,扶持實際承租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個體戶。對今年為租戶減免租金的業主(納稅人),按減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政府在相應信貸扶持、資格認定、綜合服務、補辦不動產確權和「樂購東莞」促消費等方面優先予以扶持。(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各園區、鎮街)

四、擴大收費減免範圍。今年2月至6月,對符合規定的工商業電價用戶按到戶電價 95%結算,對截留電價優惠的「二手房東」,按「轉供電加價」予以查處,並納入農村(社區)集體資產交易平台黑名單。今年3、4月,對住宿和餐飲企業,減半收取垃圾處理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繼續按不高於2017年徵收標準徵收,落實分檔減繳和暫免徵收優惠政策。疫情防控期間,對個體工商戶在市場監管部門所屬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和標準化技術機構的相關檢驗檢測費用,和對中外標準信息諮詢服務、標準時效性確認和標準翻譯費用,均予免收。支持電信運營企業為受疫情影響暫停開放的網吧場所提供最多2個月企業寬頻月租費減免,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企業提供最多3個月的雲視頻會議、雲遠程辦公套件等免費雲服務。受疫情影響暫停開放的酒店可申請2個月的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5折優惠。(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稅務局,東莞供電局、東莞電信公司、東莞移動公司、東莞聯通公司、東莞廣電網絡公司)

五、強化金融紓困服務。鼓勵銀行機構對接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簡化貸款審批流程,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確保2020 年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去年同期水平,普惠型小微企業全年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增速,有貸款餘額的戶數不低於去年末水平,鼓勵國有大型銀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長 30%以上。推廣應用省「中小融平台」,對企業進行風險畫像和信用評價,協助輕資產、無抵押的企業獲得融資,並與東莞金融「戰疫通」平台聯動,為受困企業提供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開展供應鏈金融創新試點,推動金融機構、供應鏈核心企業、類金融機構等參與供應鏈金融平台建設。鼓勵引導銀行機構適當降低信用良好企業的承兌匯票保證金比例,適度減免手續費。協助支持企業發行雙創債、綠色債、資產證券化、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券融資,緩解資金周轉壓力。鼓勵有條件的鎮街(園區)設立紓困基金和專項資金,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資金支持或貸款貼息。鼓勵銀行機構根據企業申請,對受疫情影響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貸款本金以及貸款利息,給予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 日,並免收罰息;對於少數受疫情影響嚴重,恢復周期較長且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可協商確定另外的延期安排。鼓勵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小微企業適度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對於受疫情影響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貸款,銀行機構不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企業徵信記錄。鼓勵保險機構通過減費讓利、適度延後保費繳納時間等方式,加大對小微企業財產保險、責任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等支持力度;適度延長保單質押貸款的期限、適度提高貸款的額度。疫情防控期間小額創業擔保貸款延期還貸所產生的利息由財政給予貼息;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申請展期還款;因疫情影響經營受損未能及時還貸的,可申請延長還貸和財政貼息期。加快拓展相關政府部門與銀行機構的信息共享,高效對接、協同服務相關企業和項目的融資需求。全面開放市鎮不動產登記辦理窗口,加大抵押登記放號量,為銀行機構提供周末預約審批,優先消化放貸業務需求,力爭抵押登記最快一小時、最長兩個工作日辦結。(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東莞銀保監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商務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各園區、鎮街)

六、強化用工保障服務。加強中小企業招用工政策支持,將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對象擴大至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按每人5000元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加強中小企業用工對接,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搭建企業招用工和線上培訓平台,積極開展「春風行動」線上招聘,開展視頻招聘和遠程面試,為企業免費提供招聘服務。支持中小微企業在疫情期間開展線上技能培訓,按照「一鎮一品」等政策給予補助。建立員工返崗「點對點」服務保障機制,服務中小企業員工有組織、分批次安全有序返崗,鼓勵行業協會、中介機構、交通運輸企業等組織專車、專列幫助異地務工人員返莞返崗。優化人力資源市場環境,倡導勞務派遣行業自律,與企業共度時艱。深入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七、強化協同復工服務。加大督導協調力度,推動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梳理五大支柱、四大特色產業的龍頭企業、重點企業,及為其提供核心部件與關鍵配套的中小微企業名單,一業一策、分級分類加大協調力度,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和產業聯盟、行業協會的帶動作用,重點支持龍頭企業、重點企業牽引中小微企業協同復工復產,全面恢復產業鏈運行效率。探索搭建產業鏈供需信息對接平台,協助企業快速獲取斷供零部件或原材料的供應商信息,打通產業鏈和採購鏈堵點。切實解決中小微企業在防疫物資、用工保障、物流運輸、金融服務、法律服務、市場開拓等方面的突出困難,有效穩定產業生態。對個體工商戶實施延長證照有效期、減少經營場所限制、依法豁免個體經營者登記等包容審慎監管,並在疫情期間實施柔性執法。(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園區、鎮街)

八、強化市場拓展服務。支持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建立海外營銷網絡,利用海外市場拓展中心(海外倉)、保稅倉和出口監管倉、保稅物流中心等保稅物流監管場所以及虎門港綜合保稅區,擴大外銷市場。對企業設立海外市場拓展中心且符合有關規定的,每個項目一次性資助100萬元。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加大對品牌產品、服務貿易、國際營銷網絡、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方面支持力度,將企業出口信用保險的相關保險費資助比例上調至最高50%,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資助金額上調到100萬元,降低企業拓展新興市場的風險。在疫情防控期間,東莞製造企業通過內貿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開設網店銷售企業自產品,網店開設時間達到6個月及以上並且實際銷售業績不少於50萬元的,對其本年度向平台繳納的註冊費用和服務年費的 50%予以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支持不超過50萬元。期間上述企業申報額度總額不超過500萬元,若超出則按比例折算分配。鼓勵對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業支付預付款和免收取履約保證金。在控制履約風險的前提下,各預算單位應在與中小微企業簽訂合同 5 個工作日內支付不低於50%的預付款,累計分期付款不超過3次。對於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各預算單位應當在收到發票10個工作日內按時足額支付採購資金。在美麗鄉村建設中對民營企業、文化創意企業加大採購力度。(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九、強化財政惠企扶持。優化財政支出的預算安排,責成相關涉企部門靈活調整預算項目,根據穩增長、促消費需求,確定新對象、新用途、新額度,實現快速響應、精準定向。加快涉企財政補貼兌現和下撥,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扶持項目,力爭3 月底前完成30%以上已安排涉企資金撥付,6月底前各部門2020年預算安排的所有涉企補貼資金撥付進度不低於50%。通過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莞家政務」和「企莞家」等信息化平台,為掃碼關注、訂閱或經平台註冊的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分類精準推送扶持政策、實操案例和辦理指南。切實加強對基層局(辦)、中介服務行業和駐村團隊的政策培訓,為屬地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申報政策扶持做好指導服務,打通惠企政策落地的「最後一公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各園區、鎮街)

十、拉動零售消費復甦。市與鎮街兩級聯動,以「樂購東莞」品牌活動為主線,聯合行業協會與各大電商平台,通過消費券、折扣優惠、直播帶貨、短視頻引流等形式,積極組織、抓緊啟動零售行業線上線下系列促銷聯動。完善「樂購東莞」微信小程序,整合全市大中型購物中心、超市、品牌店與重點商圈等消費資訊,升級「一站式」指尖消費平台。發揮「首發經濟」「首店經濟」效應,鼓勵國內外龍頭企業在莞首發新產品、首開新店,支持大型商業綜合體推介進駐的重點餐飲、零售品牌,擴大商圈引流作用,帶動周邊消費。用好地標性傳播、公共傳播、專業傳播等線上線下資源渠道,擴大促銷活動影響力。動員銀行機構、支付機構、電信運營商等圍繞「樂購東莞」,集中推出信用消費返券、刷卡有禮、滿額減價、掃碼搶券、充值滿送、積分換購等消費讓利活動。(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商務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東莞銀保監分局,東莞通公司,各園區、鎮街)

十一、拉動餐飲消費復甦。加大餐飲企業防疫物資配售支持力度,鼓勵餐飲企業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積極恢復堂食服務。在主要線上平台發布《尋味東莞》等宣傳片以及「東莞美食地圖」,開展「一起查餐廳」「一起約個飯」系列活動,提振民眾消費熱情。鼓勵各級工會結合商家優惠促銷活動,組織會員開展多種形式的餐飲尤其是堂食消費。支持各鎮街、園區和商協會利用「五一」等重點節假和相關時點,舉辦系列美食促銷活動,宣傳推介東莞特色美食和特色餐廳;打造「深夜食堂」餐飲街,鼓勵餐飲企業延長營業時間,拉動夜間餐飲消費。積極組織外賣用餐供需對接,支持餐飲企業向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提供用餐供配服務,提高企業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引導餐飲企業創新發展模式,以鎮街社區為依託,構築「高端定製餐飲+基本餐飲配送+特殊人群就餐保障」的三級「餐飲生態體系」,擴大市場份額。對已納入我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數據統計名錄庫的限上餐飲企業,2020年上半年銷售額超過300萬元的,以消費券方式按照上半年銷售額給予不超過1%支持,每家企業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總工會,東莞日報社,各園區、鎮街)

十二、拉動旅遊消費復甦。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對經營規範、信譽良好的旅行社,除暫退80%質保金兩年外,可允許使用銀行現金保函等額置換剩餘的20%質保金。支持旅遊企業參加各類旅遊交易會,政企合作開展市場推介。支持旅遊企業與新媒體、OTA平台合作,加大旅遊產品策劃和銷售力度,打造旅遊消費熱點。鼓勵全市A級景區開展門票價格打折等優惠,對全國醫務工作者憑證免收門票。開展「東莞人游東莞」優惠體驗活動,向本市居民發放文化旅遊惠民券。引導本市星級酒店參與「東莞人游東莞」活動,對開展客房半價優惠月活動的,按上年度經營業績給予最長3個月的相應獎勵。依託玉蘭大劇院、市文化館等機構場所,壯大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鼓勵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企業在省市規定支出定額範圍內,委託旅行社、酒店、文化傳媒等企業承辦培訓、會議、拓展等活動。倡導在本市範圍內開展工會職工參訪游、療休養活動。(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總工會)

十三、 拉動文體消費復甦。加快推進文化精品和文化產業專項資金年度申報工作,確保三季度資金撥付到位。抓緊修訂出台東莞市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培育壯大電子競技、數字動漫、在線旅遊、數字文博等新興產業,支持一批高成長創新型中小文化企業發展。簡化審批程序,建立國內營業性演出「一個工作日審批」綠色通道,確保企業以最短時間取得演出批文。支持中小微文體企業參與政府採購,鼓勵免費提供採購文件,在控制履約風險的前提下首付款按不低於50%執行。以舉辦全國公共文化和旅遊產品採購會為契機,加大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工會組織採購文體旅產品力度。鼓勵產業園區引進一批新媒體企業,打造直播產業基地,對創意文化項目在文化產業發展項目評審中予以傾斜。鼓勵推動文化消費線上線下融合創新,探索發展「直播+產業」的經濟新模式,助推全市優勢產業發展。(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園區、鎮街)

十四、拉動會展產業復甦。對受疫情影響暫停舉辦且年內繼續在我市舉辦,以及經市商務局備案、新引進在我市專業展館舉辦,規模達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展覽會,按場館租金給予支持,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150萬元。鼓勵展館和酒店招引承辦世界500強、中國500強、省級有關機構和上市公司在我市舉辦學術會議、行業會議、供應商大會等會議,經市商務局備案後,對於國際性、國家級的會議,按照實付場租的8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於全國行業龍頭企業和上市企業在我市舉辦的行業性會議,按照實付場租的5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30 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十五、拉動批發物流復甦。對物流企業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整合全市物流資源,支持物流、商貿企業組建保障供應運輸專班,確保各類生活必需品高效及時投放市場。對疫情期間符合有關條件並參與保障供應運輸專班的物流類企業車輛(含合約車),按照實際運營里程給予每公里0.15元支持,每家企業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 100萬元。支持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在莞設立獨立法人,推動商業綜合體實現中央結算,對已納入我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數據統計名錄庫的限上批發零售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堅持開業運營以保障我市市場供應的,優先列入我市促消費重點推薦企業名單。對全年營業額達10億元及以上的限上批發企業和5億元及以上的限上零售企業,符合相應條件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支持。向參與跨區域聯合集中採購的公立醫療機構增撥相應周轉金,緩解醫療機構採購藥品的資金壓力,加快醫療機構與藥品生產或流通企業結算貨款速度,支持藥品生產和流通企業的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

十六、整合實施消費促進。根據市政府「一號文」部署,依託民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各方力量落實促消費、惠民生任務。實施數據挖掘、營銷推介、促銷組織和異業聯盟四大協同行動,協同開發市外遊客、網絡用戶、持卡用戶、支付用戶、平台用戶、工會組織、先進模範、各類保障和優撫對象等消費群體,協同投放促銷資訊,協同發放消費券與優惠券,協同開發跨行業、多鏈條的消費套餐優惠,集成開展線下線上大型營銷活動,放大消費券的乘數效應,共同拉動零售、餐飲、住宿、旅遊、文化、體育、交通運輸等行業的消費回補。優化相關服務,便利住房、汽車等銷售。積極實施小店扶持行動,聯合相關平台,通過優化審批、營銷推介、扶持周轉等措施,支持發展一批有東莞特色、有文化底蘊、受市民歡迎的特色小店,鼓勵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精準化的消費產品和服務。(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商務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東莞銀監分局,市總工會,東莞電信公司、東莞移動公司、東莞聯通公司,各園區、鎮街)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除另有規定和要求外,有效期至2020年底。其他相關規定和預算安排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有關部門解釋,並開展專項督查。

來源:東莞日報

編輯:陳直

版式:王小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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