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一直以來都是交通執法部門的重點整治對象,但部分電動自行車車主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表示不了解。接下來幾期普法微課堂,榕小豸將帶大家一起來學學《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
近期,
福州交警持續開展非機動車整治行動
!!!
交警在倉山南三環路段
1小時查處29起交通違法行為
其中多起
均為駕駛超標電動車
被交警暫扣的超標電動車
這名紅衣男子騎著超標電動車,看到前面有交警,便冒險在機動車道上掉頭,企圖逃避檢查。
這輛行駛在南三環快速路機動車道的超標電動車,被交警攔下。
這輛行駛在南三環快速路機動車道的超標電動車,也被交警攔下。
騎行超標電動車上路將罰款200元
那麼,什麼樣的電動自行車
才是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允許銷售的呢?
2019年4月15日起
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正式實施!
問題一
新國標實施後,舊國標車能上路嗎?
據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消息,《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條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應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牌證後方可上路行駛。
因此,已註冊登記領取牌證的電動自行車可以上路行駛。新國標正式實施後,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技術要求的超標車輛不予登記為非機動車。同時,新國標正式實施後,對於已經上牌的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國家鼓勵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收、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進行置換和報廢,請市民留意政府部門出台的有關政策。
問題二
新國標具體有哪些內容?
新標準將最高車速為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調整為400W,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新國標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的軟硬體均應當具有防竄改設計,防止擅自改裝或改動最高車速、功率、電壓、腳踏騎行能力。
問題三
想買新國標電動車,
去哪裡查產品目錄?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表示:
《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福州市市場監督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現行國家標準編制《福州市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在本市銷售和登記報牌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福州市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
第八條規定,本市電動自行車實行帶牌銷售。
因此,建議市民看中某款車型後,先確定該款電動自行車是否列入《福州市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後再購買。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根據《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未列入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不得銷售,福州市現行的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可在該局官網和「e福州」App中進行查詢。
大家對電動自行車的標準都了解了嗎?
下一期,
我們繼續學習
電動自行車的相關管理辦法
來源:法治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