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是治理城市環境的利器

2020-04-13     宿州市人民檢察院

公益訴訟是治理城市環境的利器

作者:姚曉濱 新聞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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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城市環境司法保護力度,離不開檢察機關的保駕護航,整治城市環境污染頑症更是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的職責所在。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機關當好「環保監督員」,嚴控防疫垃圾二次污染,為確保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對社區、街道、門麵店、農貿市場、社區等關鍵區域進行了拉網式摸排走訪,調查集中收集處置防疫期間產生的醫用口罩、防護手套、隔離鞋套等防疫廢棄物,嚴防嚴控因防疫垃圾處理不當引發的二次污染,確保了人民生命安全,群眾為檢察機關在疫情防控期間的公益訴訟監督工作點贊。

  日前,我向鞍山市檢察院反映某市場環境污染比較嚴重且遲遲得不到解決的問題,並建議檢察機關對污染城市環境的問題加強公益訴訟監督。該院公益訴訟部門高度重視,不但及時與我取得聯繫,共同研究解決辦法,而且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加強管理,確保市場環境不受污染。

  依法治理城市環境,確保城市生態環境不受污染,需要不斷加大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監督職能對城市環境的保護力度,將污染城市環境的不法行為納入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因此,我建議檢察機關充分利用公益訴訟監督職能,發揮依法治理城市環境利器作用,通過檢察機關起訴前主動與行政機關磋商,或者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主動履職整改,從而實現在訴前維護公益目的的最佳司法狀態。同時,調動公眾參與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積極性,引導公眾通過12309檢察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網絡等方式積極舉報有關破壞城市環境案件線索,以案釋法,加強環境法治宣傳,提升公眾環境資源保護意識和參與度。

  (通訊員姚曉濱整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26fccXEBrZ4kL1Virz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