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 :《蜀王本紀》與考古發現

2021-03-30     歷史研究

原標題:林向 :《蜀王本紀》與考古發現

《蜀王本紀》是兩漢三國間蜀地學者整理和改寫的古蜀國傳說的輯本。參加過整理改寫的學者甚夥,據《華陽國志•序志》記載:「司馬相如、嚴君平遵、揚子云雄、陽成子玄子張、鄭伯邑廑、尹彭城貢、譙常侍周、任給事熙等各集傳記,以作《本紀》。」但這七八家所集記的「蜀本紀」,除題為揚雄所撰《蜀王本紀》外均散佚無考。這見於《隋書•經籍志》、新、舊《唐書》等著錄的《蜀王本記》一卷,是晉以後人從《華陽國志•蜀志》等書所採錄的部分容抄錄補綴而成的,加題為揚雄所撰的《蜀王本紀》。唐宋後又佚散,到明清有鄭、洪頤煊、王仁俊等學者從《藝文類聚》,《太平御覽》等類書,以及《史記》、《漢書》、《後漢書》及《文選》等的注家的引用中輯出,文字互異。清嚴可均的《全漢文》參合互見、稍加整理的揚雄《蜀王本紀》是目前可用的本子。此外只有常璩在《華陽國志•蜀志》中保存的古蜀史料,這兩者是當今的我們認識和銓釋地下出土的古蜀歷史信息的寶貴鑰匙,是後世了解古蜀的門檻石。

我們知道歷史文獻離不開考古發現的證明和補充,考古發現離不開歷史文獻的指引和銓釋。歸根結蒂考古發現的是保存在地下的、物化的、歷史的片斷,需要文獻記載的銓釋,否則難以說清楚。同理,《蜀王本紀》同樣需要考古發現的證明與補充,因為它所載的蜀國世系是漢以後的人采頡前人口耳相傳的古史傳說,那麼它只可能是歷史的投影,並非信史,不可過分穿鑿。但有的學者認為「對待古史傳說不能太理性」,我們認為此說值得商榷。歷史學者尊重民間對「自我的過去」的緬懷感情,所以有些名勝古蹟在史實上不必深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若要推而廣之,認為研究歷史時採用古史傳說,也「不能太理性了」,則有問題了。例如你能相信《蜀王本紀》所載「從開明以上至蠶叢積三萬四千歲」,是信史嗎?!你能相信「此三代各數百歲,皆神化不死,其民亦頗隨王化去」,是信史嗎?!你能不加分析辨證地採用「武都丈夫化為女子,顏色美好,蓋山之精也,蜀王娶以為妻」等入史嗎?!古人云「盡信書不如無書」,信然。

我們不排斥古代傳說,因為它是一種先民表述歷史信息的話語權,理論上講它與後代學者表述歷史信息的話語權,具有同等的意義。傳說不同於民間故事,它是有更多的歷史事實為依據的。古代的先民們還沒有掌握文字,他們只能靠「傳說」這樣的「口述史」來實現歷史的記憶與傳播,所以「傳說」就必定是不穩定的、可變異的。經過後代人們的研究加工,用文字記載下來,就可能成為人們有共識的、相對穩定的「歷史」了[1]。但是,傳說與歷史有三點不同:1.傳說的幻想、誇張、虛構成分很多;2.傳說可以將若干人的事件綜合、集中到一個人身上;3.傳說可以將不同時代、不同地域發生的事件粘合在一個時空里,甚至隨時代而層層疊加的。而這些都是編寫歷史時最忌諱的,因此有學者說「傳說是對過去的虛構」[2]是有道理的。

我們歷史工作者的任務不是一般地用感情去緬懷過去,而是要理性地提取那些儘可能接近真實的歷史信息。這就必須對古史傳說進行合情合理的科學分析,即使是對待那些早期的、樸素的、經過學者整理的古史傳說,也是需要作理性的「去偽存真」的歷史考訂工作,才能入史。這就是我們對待《蜀王本紀》應持的態度。

如果我們也同意「歷史正以此證明自己是一門人類學:歷史是上千年的和集體的記憶的明證」[3],那麼我們不妨把《蜀王本紀》、《華陽國志》等記載的蜀王世系的傳說,看作是對社會歷史發展程度「順序」的一種「記憶和傳播」,它是有歷史事實為依據的,但它有「虛構誇張的」、「把許多人和事集中在一個人身上」、「有後代疊加」的成分,所以不可能是有什麼準確起迄年份的「三代」或「五代」蜀王的王朝史,而只是反映古蜀文明化發展進程和特徵,「仙化」傳說只是某種歷史興廢事實的折射。如果這樣認識,那麼有歷史價值是肯定的。試申其說。(一)我們先來看《蜀王本紀》中有關「蠶叢」事。據嚴可均校輯的《全漢文》卷五十一文載:「蜀之先稱王者,有蠶叢、柏、魚鳧、開明。是時人萌(民)椎髻左衽(按:似以「左言」為確),不曉文字按:不曉中原的甲、金、篆文,先秦巴蜀有自己的文字符號,至今未被釋讀耳,未有禮樂按:與周禮等中原禮樂不同。從開明以上至蠶叢,積三萬四千歲。」常璩的《華陽國志•蜀志》了他認為的「怪異子所不言」者,還比今本《蜀王本紀》多說了幾句:「有蜀侯蠶叢,其目縱,始稱王。死作石棺石槨,國人從之,故俗以為石棺槨為縱目人冢也。」《古文苑•蜀都賦》章樵注引《先蜀記》說:「蠶叢始居岷山石室中。」從「居石室」、「葬石棺」、「始稱王」等數語的提示,我們只可能說蠶叢氏還處在岷江上遊河谷地區,社會歷史的發展程度只可能相當於進入氏族社會之末的部落聯盟階段。「蠶叢」的考古發現迄今不清楚。但從上世紀三四十年代以來在岷江上游今名「蠶陵山」一帶的岷江河谷兩岸山麓上,考古發現了大批石棺葬,似乎可作為這一帶確曾有過「蠶叢石棺槨」習尚的證據[4]。但已知的石棺年代大都在東周時期,少數可到西周時期,似乎與古老的蠶叢傳說難以匹配[5]。當然也有學者把岷江上游的石棺葬文化分為九期,認為「(茂縣)撮箕山發掘清理的一期墓」,「其年代似應早至新石器時代晚期」[6]。可惜的是1984年撮箕山發掘的資料已散佚,無從核實。我們正焦急地等待著石棺葬文化考古的新發現早日公布。

(二)我們再來看《蜀王本紀》中有關「魚鳧」的記載:「蜀王之先稱名蠶叢,後代曰柏,後者名魚鳧,此三代各數百歲,皆神化不死,其民亦頗隨王化去。魚鳧田於湔山得仙,今廟祀於湔」。可見記述的是先秦巴蜀地區摻雜了神話成分的傳說,還夾雜了秦漢的神仙之說。有關「魚鳧」的最早文字,就這麼聊聊數語,但經過唐代大詩人李白的名篇《蜀道難》:「蠶叢及魚鳧,開國何茫然」的文學描寫,頓使「魚鳧」作為蜀王的一代而名揚海內。《華陽國志•蜀志》沿襲《蜀王本紀》,沒有提供更多「魚鳧」的史料。就這條材料來分析,關鍵有二:(1)「湔山」應近「湔水」,學者一般認為即在今都江堰境內[7]。說明「魚鳧」已從岷江上游南遷到成都平原的邊緣了。(2)「田」字有兩說。「田」可作耕種講,通「佃」;「田」又作打獵講,通「畋」。學者一般對此條記載「魚鳧王田於湔山」的「田」,都傾向于田獵說[8],判定「魚鳧」還處於漁獵時代。其實經過推敲,是不能排斥耕種說的。「湔山」已在成都平原的邊緣,這種山前面水的環境正有利於發展原始農業,因而原本以漁獵為生「魚鳧」部族來到成都平原,逐漸發展農業是完全可能的。《蜀王本紀》還明確地記載魚鳧王「仙(死)去」時,「蜀人思之,為立祠」,祠者廟也,能建廟祭祀更可以作為農業定居的重要證據。

因此可以認為「魚鳧之世」是由岷江上游遷入成都平原發展農業定居,逐漸形成有設防的聚落,建立「早期國家」,或稱「酋邦」的時代。成都平原上龍山時代的「寶墩文化」古城群[9],有可能為其遺存,乃順理成章之事。從這個意義上講,筆者以為溫江萬春鎮魚鳧村的「魚鳧古城」比起廣漢「三星堆古城」來,更像是「魚鳧之世」的遺存[10]。至於溫江壽安鄉的「魚鳧王墓」,則本是東漢磚室墓,而被民間訛傳的,成為名勝古蹟,不在論例。當然,萬春的「魚鳧城」,因為缺乏記載,不能肯定是「魚鳧」所築。「魚鳧城」在文獻中最早出現在南宋時,有郫縣人孫松濤者,字老,紹興五年(1135)進士,曾為漢嘉守(今雅安境),大概在此遊歷後寫了一首《觀古魚鳧城》詩曰:「野寺依修竹,魚鳧跡半存。高城為野壟,故國靄荒村。古意憑誰問,行人謾苦論。眼前興廢事,煙水又黃昏。」(《成都文類》卷二)可見孫松濤是在已成為「野壟」的古城牆遺蹟下憑弔後發出的感嘆。也可知到了宋代時當地能知道這「高城」來龍去脈的人己經很難找了,因此只可證明它在宋代是一座廢棄的古城,只能是故老相傳「魚鳧跡半存」的「魚鳧古城」的名勝古蹟罷了。但是,1996年的考古發掘證明了溫江萬春鎮魚鳧村的「魚鳧古城」遺址是一座早於三星堆古城的古城[10]。我們可從陶器排隊分析得出其歷史發展的年代順序。魚鳧村遺址的早期(第一、二期),是魚鳧城的使用年代,屬於新石器晚期龍山時代,與三星堆遺址的第一期文化年代相當,當時還沒有建築三星堆古城。魚鳧村遺址的晚期(第三期)是魚鳧城廢棄的年代,它介於三星堆遺址的第一、二期之間,而三星堆古城是從三星堆遺址的第二期開始建築的[11]。可見考古發現證明「魚鳧古城」早於並與「三星堆古城」相先後銜接。

再進一步來討論考古發現的有關「魚鳧」的圖像。我們知道,魚」和「鳧」本是兩種水上習見的動物。鳧即野鴨,常與水中的魚在一起,構成一幅人們習見的水上園林景觀,所以「魚鳧」常被聯稱。例如《畿輔通志》卷九十四載:京東永平府一帶地方,「凡陂塘淀澤俱可種菱藕,蓄養魚鳧,其利尤溥」。《江南通志》卷十七載:「淝河……入於淮,有魚鳧菱芡之利。」至於詩人所詠的魚、鳧也只是兩種與水有關的動物,例如元代有王逢的詩句:「葑田連沮洳,室亂魚鳧。」虞集的詩句:「太液雨餘波浪動,龍舟初試散魚鳧。」明代顧清的詩句:「水心雲月間相映,陂里魚鳧各有依。」(見《佩文韻府》引)在整理古史傳說時,可能對先民傳說作了意譯,也是情理中的事。先民傳說中因經濟文化類型的不同,對某些賴以為生的事物特別熟悉而關注,於是用它來命名本部族,這似為通例,如有學者作過檢查,西南彝族內部有鷹、蛙、蛇、羊等部族;傈僳族內部有魚、蛇、熊、猴、馬、牛等氏族[12]。那麼,古蜀人中的某些漁獵部族以其熟悉而賴以為生的動物如「魚」和「鳧」來命名氏族,並賦予其神聖性,又在氏族部落的融合中,把「魚」與「鳧」兩個氏族部落的名號復合起來,形成蜀王「魚鳧」的名號,是完全可能,也不難理解的。

因此,在還不能釋讀巴蜀文字的情況下,要考察「魚鳧氏」的存在,地下出土圖像的重要性就顯示出來了,「魚」和「鳥(即鳧的表征)」既為兩種習見在一起的動物,在文物圖像中尋找它們在一起的蹤跡就成為當務之急。這裡說的圖像與紋飾同義,我們認為它必需是「具有象徵意義的圖像或圖形文字」,而「不是毫無象徵意義的純美術作品,並含有相當複雜的深層含意的象徵符號」,而且「紋飾主要用於宗教性的場合」[13]。所幸的是我們不僅在三星堆、金沙遺址可以找到大量「鳥」的圖像和象徵「魚」的龍、蛇圖像[14][15]。而且找到了這種象徵鳥和魚結合在一起的「魚鳧」圖像紋飾的例證。1986年夏,在三星堆遺址考古發掘現場,當我第一眼看到一號祭祀坑出土的金杖上紋飾圖像時[16],曾脫口而出:「這不是魚(魚圖像)、鳧(鳥圖像)、王(人頭圖像)嗎?!」現在看來現場的第一印象還是很寶貴的。當然那還只是一種假設,有待論證,但並無鑿空之嫌,所以就有學者引用,認為「林向先生的解釋尤為確切」。並進一步對古蜀部族對「人頭」及「魚」和「鳥」兩種動物的神性崇拜作了論證。不過,該學者由此推論出三星堆古城即魚鳧王都的結論[17],則與我的原意有所不同,這裡謹申鄙見。金杖是蜀王兼祭司的權杖也是法杖,金杖上的圖像表現的應該是蜀國過去的一段歷史,後代蜀王祭司是要藉助先王之神靈作為符號來鞏固自己的權威,所以它不一定就是本王自己的徽記。無獨有偶,不久之後,在2001年成都金沙遺址出土了與三星堆金杖有極其相似圖像紋飾的「金射魚紋帶」,還有「金鳥首魚紋帶」,其圖像紋飾都被認為與「魚鳧王」有關[15]23-28。因為金沙的時代比三星堆晚,所以其圖像紋飾顯得更為抽象。更值得注意的是,「金鳥首魚紋帶」上的魚圖像相當奇特,魚嘴是鳥的長喙,其長度超過魚身長度的一半。看來這圖像最生動地表現了「魚」和「鳥」兩個部族已融合為一體,形成鳥首魚身的「魚鳧」族了。三星堆與金沙一而再、再而三出土有「魚鳧王」圖像的文物,地下證據確鑿,不過它的出現只是在後代蜀王所用的權杖也是法杖上的神聖宗教符號。

至於圖像中有射中魚的箭,有學者以為「金杖上還有一個重要圖像就是將魚和鳥貫穿起來的箭……實際上箭是一個重要的象徵物,它代表著權力」[18],是說有理。但筆者另有一說,細察三星堆金杖與金沙金帶的圖像,箭是越過鳥身而射中魚頭的,並非直接「將魚和鳥貫穿起 來」,所以金沙金帶才會命名為「金射魚紋帶」。那麼,這「射箭」是否意味著鳥對魚使用權力傷害呢?我認為它是表現在「鳥(鳧)」氏族和「魚」氏族的融合中,「鳥(鳧)」氏族占主動地位,但並不是象徵對「魚」氏族的傷害,相反象徵的是兩者的親密結合;就像古希臘神話中的丘比特,他用金箭射中情人的心臟,象徵著由此結成連理,而不是象徵著對另一方的傷害,是同樣的道理。鑒於上述,筆者認為「三星堆金杖」與「金沙射魚紋金帶」可作為古蜀歷史上曾經有過「魚鳧王」或「魚鳧時代」的地下出土文物證據;而另一條「金沙鳥首魚紋金帶」可作為古蜀歷史上曾經有過名號叫「魚鳧」部族的地下證據。

(三)再看「魚鳧」之後的「杜宇之世」。

社會歷史發展成熟,史料也多了。《蜀王本紀》說:「後有一男子,名曰杜宇,從天墮止朱提。有一女子名利,從江源井中出,為杜宇妻。乃自立為蜀王,號望帝,治汶山下邑曰郫,化民往往復出。」關於杜宇來自何處的問題,學者歷來有爭議,但有一點爭議不大,那就是他是個「外來戶」,他不是從江源―岷江上游下來的,另有來歷,只是在與江源的女子聯姻後才能立為蜀王的。《華陽國志•蜀志》說得更多:「後有王曰杜宇,教民務農,一號杜主(按:由此推知此前魚鳧之世的農業還很原始)。時朱提有梁氏女利游江源,宇悅之,納以為妃(按:兩種記載正好相反,常璩改杜宇在江源,利來自朱提,主客位顛倒,也許是基於父權意識的改動吧)。移治郫邑,或治瞿上。七國稱王,杜宇稱帝(按:此說與中原的時序有誤),號曰望帝,更名蒲卑。自以功德高諸王,乃以褒斜為前門,熊耳、靈關為後戶,玉壘、峨嵋為城郭,江、潛、綿、洛為池澤,以汶山為畜牧,南中為園苑。會有水災,其相開明決玉壘山以除水害。帝遂委以政事,法堯舜禪授之義,遂禪位於開明,帝升西山隱焉。時適二月,子鵑鳥鳴,故蜀人悲子鵑鳥鳴也。巴亦化其教而力農務(按:當時巴還在江漢平原西部的三峽地區仗鹽業而雄),迄今巴、蜀民農時先祀杜主君。」這兩段記載的岐義甚多,但至少可見「杜宇之世」的社會歷史發展的階段特徵是:(1)原始農業鼎盛,已能大規模治水。(2)確立了君主政治,有了國家機器,以統治所轄疆域中的人民。(3)其國力漸強,經濟、政治、文化的輻射力已超出成都平原、乃至四川盆地了。

我們曾歸納過廣漢發掘的三星堆古城(屬於三星堆遺址二、三、四期,或稱「三星堆文化」)所提供的歷史信息:「城內有大、小型不同規格的建築物,大量精美的飲食器、漆器、玉器、禮器、樂器和陶塑藝術品等社會上層人物享用的物件;還有神巫們在祭祀後埋下的成噸的青銅神像、人像、神樹和禮儀器,罕見的黃金權杖、金面具、金箔等。可見己具備文明時代的社會標誌:冶金術、城邑、禮儀中心、藝術和文字符號,此城應是古蜀文明的中心城市。」[19]

我認為在三星堆遺址發掘總報告出來以前,這是對三星堆古城考古發現全面的概括了,正待驗證。當然,這樣的社會歷史發展水平只能與文獻記載中的「杜宇之世」相匹配,而是「魚鳧之世」所不能比擬的。但有一點,三星堆遺址第一期文化與寶墩文化重合,因此說三星堆遺址兼屬魚鳧與杜宇兩世也是勉強可通,而三星堆古城屬於三星堆遺址的第二、三、四期的三星堆文化,要說還是「魚鳧王朝」之遺蹟就困難了,所以認為「魚鳧氏古蜀王國曆三星堆遺址文化第二、三期」之說[20],就值得商榷了。

三星堆青銅縱目面具與青銅人頭像

(四)「鱉靈」為古蜀國的擴展之世,古蜀的經濟、政治、文化逐漸鼎盛而戛然中落。《蜀王本紀》:「鱉靈即位,號曰開明帝。」即開始了「開明之世」。而《華陽國志•蜀志》記載更多,此處不贅引,不過其所提供的歷史信息很值得注意:(1)君主已固定世襲。「始立宗廟」,「廟稱青、赤、黑、黃、白(五色)帝」,(按:有了帝王諡號)。(2)有禮樂陵寢。「以酒曰醴,樂曰荊」,立大石「為墓誌」。(3)成都成為古蜀國都從此開始。「開明王自夢郭移,乃徙治成都」。(4)擴張勢力。「帝攻青衣,雄張獠。」(5)與秦、巴交惡,而自取滅國。「(蜀王弟)苴侯與巴王為好,巴與蜀仇,故蜀王怒,伐苴侯,苴侯奔巴,求救於秦」,秦「從石牛道伐蜀」,「開明氏遂亡」。這些記載明確地說明「開明之世」可以分為兩段,前盛後衰。

成都的「十二橋文化」反映的正是開明的盛世,其「金沙遺址群」的宮殿與祭祀區所發現的大型宮殿建築、成噸的象牙、無數的金、玉、銅器珍寶,不僅承襲了三星堆古蜀文明,且推進達到新的高度。但隨著巴人受楚人協迫,由江漢平原峽江東部,向西進入四川盆地,帶來新的文化因素(巴楚文化),與「古蜀文化」進一步融合,形成傳統意義上的「巴蜀文化[21]。1980年新都曬壩甲字形木槨墓中出土「邵之食鼎」等鼎、敦、壺、盤、等後戰國中期巴楚文化因素,被認為是荊人鱉令之後、開明王朝某王陵是有道理的[22][23]。四川盆地各地發現的戰國木槨墓和船棺葬就反映了這段歷史,其中尤以成都商業街的船棺墓地為洋洋大觀,可能是開明王族的陵寢[24]。但表面的強盛已難掩蓋其受秦、巴的夾擊而走向滅亡的命運。

總上所述可知,今本《蜀王本紀》可以與最近的考古發現相印證,雖尚待進一步研究,大體總算有了一些面目。「蠶叢之世」還處於原始氏族制的部落聯盟時期;「魚鳧之世」應該是開始了從「野蠻時代」(酋邦制)向「文明時代」(國家制)的過渡,即處於原始社會開始向文明社會的轉型期;「杜宇之世」已具備文明時代的社會標誌(冶金術、城邑、禮儀中心、藝術和文字符號),三星堆應是古蜀文明的中心城市;「開明之世」為古蜀國的擴展之世,前期以十二橋遺址為代表,其社會經濟、政治、文化逐漸鼎盛,後期的輝煌以船棺墓地為代表,而戛然中落,為秦所滅。可惜的是「柏之世」因記載闕如而不知所以,有待於進一步的發現與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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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林向.中國石棺葬俗的討論與研究(1987)[M]∥林向.清江深居集,成都:巴蜀書社,2010.

[6]徐學書.岷江上游石棺葬文化綜述[C]∥四川大學考古專業創建三十五周年紀念論文集,成都:四川大學出版

作者簡介:林向(1932―),男,上海人。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考古系教授。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23aJhngB9EJ7ZLmJR1O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