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孩花22萬養男友 一個月後發現上當受騙

2019-08-31     大武漢新媒體

為滿足網戀男友鄒某某(化名)的花式借錢要求,痴情女小李(化名)從借唄、花唄等借貸平台借了22萬給他。記者26日從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鄒某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款1萬元。

2018年4月,小李(化名)在微信「附近的人」中加了鄒某某好友,兩人相談甚歡,鄒某某伺機向小李表白。4月21日,鄒某某告訴小李,自己開車與別人發生剮蹭,需要小李借其300元進行賠償,為獲得小李信任,當天下午,鄒某某還款300元。

4月24日至5月1日期間,鄒某某以挖機油缸需要修理、挖機需要加油、出車禍需要賠償18萬元等理由,從小李處借走5萬餘元,為順利拿到錢,向小李出示了自行ps偽造的車輛行駛證件及房產證,使小李相信自己具有還款能力。

5月2日,鄒某某約出小李,打下欠條,再次表白,兩人確定戀愛關係。此後,鄒某某編造發生交通事故、母親生病、車輛保險及過戶、門面租金及支付員工工資、還高利貸、賠償打砸損失等理由,騙得小李17萬餘元,至此,共計騙取錢財22.22萬,小李沒有這麼多錢,只好從借唄、花唄等借貸平台借錢湊上。


承辦檢察官審查後表示,鄒某某以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22.22萬用於日常開支及賭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構成詐騙罪,建議對鄒某某在5-6年幅度內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2萬元。最終,法院採納了檢察院量刑建議,判處鄒某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鄒某某認罪。

檢察官提醒

加好友,建立好感,以各種理由向被騙對象索取金錢或者兜售商品,這是最受騙子青睞、讓受騙者損失最多的騙局之一。網上交友需謹慎,不要隨便添加陌生人為微信好友,不能盲目答應陌生人的見面邀約,更不能因網戀失去應有的判斷力,成為對方的錢袋子,防止假戀愛、真騙錢的悲劇發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1v-t5mwBJleJMoPMtU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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