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李某將死蟲子偷偷放進調料碗中,以投訴到食藥監部門相威脅,先後6次敲詐海底撈門店。最終,她也成了新聞中的反面教材。日前,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15000元。
今年5月,海底撈火鍋店的總公司在進行帳務盤點時發現,多家分店被人投訴用餐時發現蟲子,而多筆賠償都給了同一個女子李某。公司覺得其中有蹊蹺,向警方報案。
經過警方細緻偵查,調取監控錄像、詢問服務員,發現李某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間,曾在北京西城、豐臺、通州、大興、順義以及河北燕郊的6家分店內,故意向自己的調料碗中放入蟲子,隨後以向食藥監部門投訴為由,要求店面進行賠償。
第一次敲詐,李某就順利得手,店裡賠償了她3000元現金和面值2000元的儲值卡。接下來的兩次,李某分別獲得餐費免單以及十倍賠償1550元和1640元。但是之後的三次作案,李某都敗露了。店裡的監控錄像拍下了李某故意往碗里放蟲子的動作,拒絕對其作出任何賠償。
5月14日,公安機關將李某查獲,還在其暫住地找到了一盒死蟲子。李某對自己敲詐勒索的行為供認不諱。
在法庭上,36歲的李某供述稱,她之前做投資失敗,不僅賠上自己和父母的存款,還欠了一屁股債。因為還錢壓力大,她看到有人用蟲子敲詐餐館的新聞後就鬼迷心竅,將出租房裡的死蟲子收集起來,帶到店裡實施敲詐。而選擇海底撈作案的原因,竟是因為李某覺得該店「服務好」,應該會賠償她。
事實上,在這6次敲詐之前,李某曾經因同樣的手段敲詐勒索其他餐飲企業被行政拘留過,但她並未吸取教訓,改邪歸正。「我確實錯得很離譜,曾經有改過的機會,我自己沒珍惜。」李某在法庭上說:「這段時間我也反省自己了,希望法庭能對我從輕處罰,再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事發後,李某的家人代她向受害公司進行了賠償,再加上李某如實供述、認罪認罰,部分行為屬於犯罪未遂,因此法院對其從輕處罰,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15000元。
來源 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 呂世成 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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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 熊波
終審 編委 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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