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能作為申請福建商標撤三的依據?

2019-10-31     一休說智慧財產權

如果你的商標3年沒有使用了,很有可能會被他人提出商標撤三從而導致商標失效,然而3年不使用商標並不是唯一依據,以下這幾點都能作為提出商標撤三的理由。

福建商標撤三依據

1、看商標是否使用

使用了,就看是否規範,比如是否使用在核准註冊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

2、看註冊人是法人還是自然人

如果是自然人,受自身主觀因素影響,商標可能會出現閒置;

3、看註冊地址是否一致

比對商標註冊的地址和實際經營的地址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那就有可能不能及時接收到商標局下發的各種通知,不能及時作出回應,從而被撤銷;

4、看是否有經營資質

有些商品或者服務涉及到特定的行業,需要具備特定的資質才能正常經營。比如食品、藥品。如果沒有相關資質,也就等於無法正常使用商標;

5、是核心商標還是保護性商標

如果擬申請撤銷的商標是註冊人主營業務所在類別上的商標,則撤銷可能性較低;如果是註冊人在非營業範圍上註冊的防禦性商標,則撤銷可能性相對較高;

6、註冊時間長還是短

老商標還是新商標。一般而言,註冊時間越長,商標獲得有效管理和使用的可能性越低;註冊時間越短,商標得到重視和使用的可能性相對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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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1CxAIW4BMH2_cNUgkl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