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法認為印星為「權星」,這種理論是否合理?

2022-05-25     西風獨醉

原標題:子平法認為印星為「權星」,這種理論是否合理?

偏印和正印我們現在統稱印綬,代表的是一個人的名氣。但是如果要追根溯源,在古代的時候它們兩個可是被嚴格區分的,一個叫做「印綬」,一個叫做「梟神」。而在宋代及以前,「印」的說法則又有不同。(圖片來源於網絡)

「印」這個名詞在命理學中從古到今一路走來,可能是含義變化最頻繁的詞彙之一。比如我們現在常說的「官印」是正官和正印的統稱,而在古代並非如此,當我們讀到《五行精紀》中的「官印」的時候千萬不可理解為是「正官和正印」,因為該書中的「官印」單指正官。我們現在所稱的「正印」和「偏印」是子平法確定以後才有的說法,我們閱讀古籍的時候不可不留意這一點。

既然我們是談論子平法的「印綬」,那為什麼還要「拉上」祿命法呢?這是因為雖然名稱和內涵在不斷的變化,但「印綬」的本質功能沒有變化。我們既然要理解印綬的功能,就不得不從源頭說起。

有文無印,賈誼屈於長沙,有印無文,李斯專於上蔡。文為文星、天才、詞館、學堂之類,印謂正印、印綬之類,有印無文者,雖不才而權重,有文無印者,雖懷才而位卑」。因此在祿命法看來,印星就是名氣

人要如何得名?主要有幾條途徑。一條途徑是入仕,比如說為縣令,則一縣皆知,自然得名。另一條途徑是科舉,「一唱頭名天下知」,如果某人考了全縣第一名,則他的名氣肯定也小不了。還有一條途徑,就是其事業成果為眾人所知,比如某個領域的專家因為科研成果為大家所知,某個教師因為精彩的課堂教學為眾人所知,某個醫生因為精湛的醫術為眾人所知,某歌星、影星或藝術家因為其文藝作品而為眾人所知。出名之路很多,我略舉前面三條。

跟祿命法相比而言,子平法雖然將印綬嚴格限制在了「正印和偏印」的範圍內,但對印綬的最主要的作用「名氣」其實是沿用了。但子平法中並未沿用官星為「官印」的說法,這是一個很大的區別。在祿命法看來,官星本身含有印綬的功能,只要有官星在,則名氣自然就有了,所以叫做「官印」。因此,祿命法中的印綬只不過是對官星的一點點名氣上的補充,所以才有「印綬之福星最殊,更看權殺在何居,忽然並守居元位,聲振朝廷位不虛」這樣的斷語。

也就是說,祿命法認為有官星自然就有權星,印星只不過是給命主增加點名氣,成為「名臣」而已。但子平法對祿命法中的這個概念做了改變。子平法認為官星本身不帶權星,所以需要有印星來充當權星的作用,所以才有了「有官有印」的說法。

子平法對印星附加「權星」的功能是否合理?我個人認為值得商榷。為什麼?因為太多的命例證明只要官星旺,印星是否很旺並不是特別重要。當然話又說回來,印星旺對官星確實是有幫扶作用的,這點我們也不用懷疑,但是我仍然認為將印星的作用比喻為名氣是最恰當的。今天的文章就寫到這裡,謝謝大家!

文|西風獨醉 探討命理藝術,弘揚傳統文化(請大家關注我,和我探討命理知識)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170cbea4e724099e2dc5c973e90d54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