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6日電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健全社會治理體系作出重要部署。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戰略高度提出的重大任務。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於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推動我國社會治理領域改革,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積累了寶貴經驗,續寫了「兩大奇蹟」新篇章,開創了中國之治新局面。一是豐富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相關理論,科學回答了新時代社會治理的重要意義、發展方向、價值取向、理念原則、方法路徑等重大問題,開闢了馬克思主義社會治理學說新境界,為全面深化社會治理領域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加強黨對社會治理的全面領導,健全黨對社會治理全面領導的體制機制。黨中央出台系列文件,作出系統部署,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組建中央社會工作部,成立地方黨委社會工作部門,建立健全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鄉村治理、信訪工作等工作機制,實現社會治理方式歷史性轉變,構建起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體系。三是社會治理整體效能顯著提升。社會治安狀況持續好轉,全國信訪總量持續下降,社會保持長期穩定,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續增強。
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我國社會結構日趨多樣,價值取向日趨多元,利益訴求日趨多變,社會矛盾風險累積疊加。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要求日益增長,更加重視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參與社會治理意願強烈。城鄉結構深刻變化,城鎮化進程快速推進,城市規模急劇擴張加重城市治理負擔,農村局部「空心化」讓鄉村治理難度加大,新的社會群體湧現、網際網路和新技術普及應用快速發展,給社會治理帶來新挑戰。
健全社會治理體系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特別是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工作。新時代新征程上,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必須立足中國式現代化歷史進程,提升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堅持黨管社會治理,堅持社會治理為人民、社會治理靠人民,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在發展方向上,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優勢,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話語體系。
在領導力量上,建立健全黨對社會治理全面領導的體制機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
在內容重點上,堅持為民謀利、為民辦事、為民解憂,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強化市民熱線等公共服務平台功能,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人口管理制度,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和常態化推進機制。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健全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治理中作用的機制。完善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依法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活動。
在參與主體上,明晰各方力量職責任務和權責關係。健全鄉鎮(街道)職責和權力、資源相匹配製度,加強鄉鎮(街道)服務管理力量。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推動志願服務體系建設。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健全社會組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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