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拍了我的視頻上傳,合法嗎?

2020-02-18     煙台市福山區檢察院

我出門約會,被無人機催著回家和戴口罩,當時覺得挺難堪的,後來還在網上發現了無人機拍的視頻,他們沒經過允許上傳視頻合法嗎?


專業解答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趙輝:


在疫情防控期間,市民外出至公共場所或出現發熱等症狀均需戴口罩,既是道德義務,也是法律義務!對於未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的行為,屬於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民警有權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突發事件發生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應當針對其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依照本章的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不服從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布的決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採取的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結合此次肺炎疫情,因存在傳染性,很多地方政府發布了公共場所應當佩戴口罩的規定。因此,作為公民應當遵守規定,這是法定的義務。對於不佩戴口罩的相關人員,民警有權執法。如果當事人不配合民警執行職務,則觸犯了行政處罰的相應規定,會受到行政處罰。如果當事人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可能還會構成刑事犯罪。

  

您提問中未提到使用無人機喊話並拍攝視頻的是否為公安等執法人員。一般來說,此類無人機喊話運用均為執法所需,其目的是提醒教育大眾做好自我防護,同時為自己和他人負責。在當前疫情嚴峻的形勢下,國家一直在倡導少出門、戴口罩等防護措施,用無人機喊話提醒您戴口罩和回家,也是對您的一種保護。此外,執法人員在公共場合拍攝的執法視頻,在遵循真實、客觀的前提下,沒有以營利為目的,上傳至網上作為教育警示視頻不會侵犯您的肖像權、名譽權和隱私權,尤其是在當前全國抗擊疫情的形勢下,個人私權應當部分向社會公權讓渡,而且此次疫情期間各級部門在出台強制措施的同時盡最大可能保護個人信息安全,許多執法人員和志願者為了抗擊疫情連續多日加班加點,還請您能理解和支持。

  

貴州大學民商法學專業研究生鄭翔升:


無人機拍攝行為合法,上傳視頻行為應視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提問者是在疫情期間(特殊時期)出門與男友約會,即默認已經處於公共場所,而非私人空間。疫情期間,在特定區域進行巡邏執法的無人機應當默認為執法機關的執法行為,當無人機發現當事人未戴口罩出現在公共場所,而進行的督促並拍攝的行為具有合法性。

  

視頻上傳到網絡是否合法需以上傳視頻的處理方式是否規範進行判斷。如上傳的視頻已做過相應的馬賽克、模糊等可以保護被拍攝者隱私的處理方式,則為合法行為。反之,如果未經過相應的處理,上傳的視頻明顯的降低了被拍攝者的社會評價或出現其他負面因素,則為非法行為。故需對上傳的視頻是否對自身隱私或其他合法利益造成損害進行合理判斷,如對被拍攝者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則應及時聯繫視頻發布者或視頻發布平台,將所上傳視頻刪除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此外,提問者在疫情期間未戴口罩進入公共場所,並與他人進行直接或間接的接觸,已經違反了當下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如果執法機關上傳視頻時未進行相應的處理行為但是遵守了疫情期間推出的相關法令,則可能出現了違法阻卻事由。違法阻卻事由,符合要件的行為雖然原則上具有違法性,但也存在例外現象,即在具有特別理由、根據的情況下,也可能否認符合構成要件行為的違法性,這便是違法阻卻性事由,又稱排除犯罪的事由,所以違法阻卻性事由是從反面否認行為構成犯罪。即執法機關因為事實或者行為違反法律規定,但是由於疫情的特殊原因而推出的相關法令而不必負法律責任,即發生違法阻卻事由時上傳完整未經處理的視頻不負法律責任。

  

在疫情特殊時期,執法機關利用無人機進行監督執法的行為可以提高執法效率,減少人員直接接觸等優勢。在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規定,積極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和人員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群防群治,聯防聯控,全力打好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來源:正義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0s3LVnAB3uTiws8KRNv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