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了,你還願意娶我嗎?我不要彩禮和房子」「那我也不娶」

2019-09-17     小荷神侃

有句話說,金錢買不來愛情。可是,在當今有些人看來,他們不認同這個觀點,他們認為金錢是可以買來愛情的,還會舉出各種愛情和婚姻的例子予以佐證。

而實際上,「金錢買不來愛情」這句話,本身就是有問題的,無法涵蓋所有的感情狀況。

那種純粹的只是認為錢能買來一切,從而只拿這一點去換取愛情的人,你所買來的只是一段關係,算不上真正的愛情,因為彼此之間沒有感情的交換,只有金錢的交易。

但是,對於那些「錢能為感情助力」的人來說,自己本身就和對方有感情交換,除此之外還有經濟上的優勢,那說成是金錢買來愛情,並不過分。

我們來舉兩個例子具體說明一下:

第一種情況,女人面前有兩個男人,感情方面都挺合適,但經濟方面,男人A比男人B有錢,這種情況下,女人選擇了男人A,對男人A來說,就是因為有錢而更勝一籌,就是用錢買來了愛情。

第二種情況,女人面前有兩個男人,跟男人A感情上合適,但男人A沒錢;跟男人B感情上不合適,但男人B有錢,女人在這種情況下若是選擇了男人B,表面上也是用錢買來了愛情,但實際上,這並不算愛情,只是一種男女關係而已。

尤其是關乎到婚姻的時候,感情和金錢都不是唯一的,二者必須兼而有之才行,可以少,但不能沒有,否則婚姻就始終會處在一個失衡的狀態中,這樣就很容易淪為悲劇。

下面這個女人的遭遇就是我們上面提到的兩種情況中的一種,我們具體來看一下是怎麼回事。

「我離婚了,你還願意娶我嗎?」

瀟瀟和阿章從大學就開始戀愛,工作之後依舊在一起,感情一直很好,一直都羨煞旁人。不僅認識他們的人都認為他們結婚是板上釘釘的事,他們自己也有這種堅定的信念,約定了要同甘共苦,做一對患難夫妻,一步步走出屬於他們自己的幸福。

本來兩個人都說好了要結婚,也彼此見了雙方父母,也就結婚條件達成了一致,也已經訂婚了,連婚禮的日期都定好了,但是,瀟瀟卻在中途背叛了阿章,嫁給了別人。

她不知道被誰灌了迷魂湯,經人介紹認識了那個比阿章有錢的男人之後,直接就決定嫁給他,完全無視自己已經訂婚的身份。

當她以「人妻」的身份去跟阿章分手時,阿章差點氣得吐血,不停地問,「為什麼?」

瀟瀟的回答輕描淡寫,讓人聽了很不是滋味兒:

『沒有那麼多為什麼,他比你有錢,還有現成的房子和車子,相比之下,他才是那個能真正給我幸福的人。

人吶,應該活得現實一點。遇到他之後,我才意識到跟你在一起活得太虛幻了,雖然說做患難夫妻也不錯,可是,患難到什麼時候是盡頭呢?如果你一輩子不發達,我就跟著你受苦一輩子?

如果他不出現在我的生命中,我會按照約定跟你結婚,跟你做患難夫妻。但事實上,他出現了,是個現成的能給我幸福的人,你們兩個擺在我面前,我當然會毫不猶豫選擇他,誰想一輩子累死累活啊!誰不想輕輕鬆鬆生活啊!

你怪我也沒辦法,反正我還沒跟你結婚,我有權利嫁給別人。照我說,你也別拉不下臉,趁早找個有錢人家的姑娘高攀一下,或者做個上門女婿,都挺好,至少不會一輩子活得那麼累。』

從此阿章就恨上她了,他無法接受她的說法,覺得她是個不專情的女人,覺得她是個沒有原則的女人,覺得她不該背棄他們之間的約定,是個不講誠信的女人。

然而,瀟瀟婚後的生活,並沒有她預想地那麼美好。雖然她嫁給了有錢人,雖然吃喝不愁,房子車子都不愁,但是,她和那個男人之間沒有感情,而且三觀不合,男人不僅把背叛婚姻當成家常便飯,而且有家暴的傾向。

最致命的是,那個男人雖然有錢,但結婚後根本不給瀟瀟花,這樣一來,就毀了瀟瀟之前的所有美好幻想。

這時候,她才認識到阿章有多好,才知道自己跟阿章分手時說的話有多愚蠢,她嫁給那個男人,真的還不如跟阿章做患難夫妻。

為了重新回到阿章身邊,她跟那個男人離婚了。可是,她和阿章卻並沒能復合,因為阿章已經否定了她的一切,不允許自己再和她有關係。

她問阿章,「我離婚了,你還願意娶我嗎?我不要彩禮和房子。」

阿章毫不猶豫地回答說,「那我也不娶!」

她還在堅持,「跟別人結婚了才知,還是你最好,我不嫌你窮了,娶我吧!」

阿章沒對她客氣,「滾!你想吃回頭草是你的事,但我不是替代品,既然你當初選擇了悔婚嫁給別人,那我們之間就一刀兩斷了,我決不允許自己再跟你有關係!你這種人,對自己的愛情和婚姻不負責任,對自己更是不負責任,我娶你幹嘛?鬼知道你之後還會不會背叛我,我已經受夠了,輸不起了!」

你不珍惜愛你的人,那他就不會再愛你!

感情世界中,「你愛的人不愛你」以及「愛你的人你不愛」這兩種情況雖然會讓人很無奈,但筆者更讓人無奈的是上面案例中那種情況:你不珍惜愛你的人,那他就不會再愛你!

本來他們倆那麼多年的感情,在一起了那麼久,滿足你請我愛的條件,有深厚的感情基礎,結婚後只要一起努力賺錢,就會很幸福。可瀟瀟偏偏不懂珍惜,丟掉了「她愛的人也愛她」的愛情,選擇了一段「互不相愛」的愛情,最後落得個一無所有的下場,真的太不應該。

相愛的兩個人,需要有共同堅定的信念,才能長久地走下去,也才能彰顯愛情和婚姻的意義。如果所有相愛的人都半途而廢,明明說好了在一起一輩子,卻中途去愛別人了,那愛情和婚姻就會黯然失色,十有八九都會以悲劇收場。

我們上午有一篇文章也提到過這個問題,一個人結束一段感情之後開始了另一段感情,但凡新不如舊,你肯定會後悔。但這時候,不是你想吃回頭草就可以如願吃到的,很多時候都是,你不珍惜愛你的人,那他就不會再愛你,最後你會深刻體會到什麼是悲劇。

希望其他人不要犯這種低級的錯誤:不僅要有堅守愛情和婚姻的信念,而且在選擇婚姻時要綜合評判,同時關注到感情和物質,不能只關注其中一點。不然,陽關大道你不走,偏偏要過獨木橋,有更適合你的愛情和婚姻你不珍惜,非得被慾望沖昏頭腦去嫁給一個錯的人,那你最後悲劇了也是活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0capQ20BJleJMoPM5K_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