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清單暗藏陷阱!你不得不知!

2019-04-24     園林景觀界哆啦A夢

作為工程中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工程清單中暗藏的陷阱著實不少,今天就來為您一一揭露。

發包人和承包人條款

陷阱

開始合作時,可能出現承包人本身與其所提供的資質與資格不相符,並用其上級且獨具法人資格的單位進行冒名頂替的情況,如此會為今後的施工埋下隱患,無法保證工程質量。

防範

仔細核對承包人是否具備清單上所述資質,不能單以文本內容為主,可以進行實地考察,嚴格審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設資質和等級。

委託書


陷阱

委託人所寫的委託書內容不詳盡,表達意思不明確,容易造成雙方理解不同,在之後的合作中容易產生誤解。

防範

委託人要全面、正確、詳細地填寫委託書,同時被委託人也要起到監督的職責,如此不僅有利於雙方各自的利益,而且方便工程的順利開展,對工期以及成本都可以做到有效節約。

委託人、承包人義務條款

陷阱

清單中對委託人與承包人所需盡到的義務描寫不完善、過於籠統,今後出現糾紛或是更為嚴重的情況,比如安全事故,就很難判斷工程責任。

防範

簽訂之前,雙方務必查詢相關規定,嚴格劃分各自的責任與義務,並且保證文字表達詳細,雙方不會造成理解上的差異。

糾紛解決方式條款

陷阱

不論何時何地,只要遇到糾紛,當事人都會選擇對自已有利的那一面。工程也是如此,當事人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糾紛解決方式和地域管轄,忽視公平性原則,不顧工程利益。

防範

事前通過協商,根據法律與規定對解決方式和地域管理進行確定,並落實於文本之上,若發生糾紛,則根據已定好的解決方式和地域管理進行處理,減少無用的扯皮時間,加快效率,節約時間成本。

規定違約責任

陷阱

在編制工程量清單之初,部分承包人會盡力減少自己違約所需承擔的責任,確保在今後如果發生違約可以儘量減少損失。

防範

在遇到上述情況時,發包人須注意,務必要將承包人不履行義務的責任寫全面、寫明確、寫具體,最好杜絕承包人鑽文字漏洞的機會。

增補條款

陷阱

合同條款過於籠統且發包人並沒有對此現象注意的時候,部分承包人可能會故意造成疏漏,不對工程事項進行增補

防範

若遇到上述情況,首先發包人應做到主動將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要求及各種細節補齊,防止上述問題發生,同時,承包人也應該在發現合同條款過於籠統時自發地補全。如此,有利於在工程質量出現問題時進行追究,對雙方的權益可以提供保障.

編制過程中我們應該著重注意哪些內容,可以避開以上陷阱呢?下面幾個問題為您解答。

編制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時,有哪些地方容易遺忘?

(1)土方運距:取土與棄土一般是本著就近原則,分為兩種方法:1)如取土與棄土地點為業主指定;2)不是業主指定的需要在招標文件中註明。

(2)混凝土超高:考慮到工程中可能存在的混凝土超高項目,為了方便計入綜合單價,應按不同標高列明。

(3)計量單位:1)鋼筋計量單位為小數點後3位;2)門窗按樘及其他為小數點後兩位。

(4)分項:上人屋面的樓面、保溫、防水須分開列項,不可列成一項。

(5)注示:三級鋼鋼筋要註明,和二級鋼筋不同,要注意。

合理低價應如何衡量其合理性?由誰來衡量?

(1)為了判斷不合理價格存在與否,評委(招標方)可通過質疑和澄清、說明、補正及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等方法,多方查證進行判斷。

(2)首先,投標方本身就要衡量自己的報價是否低於自己的成本;其次,招標方應對投標方的低價策略的合理性需要進行評審。

在其他項目清單中招標人部分專業分包工程以暫估價形式出現,在單位工程費匯總表中是否應計規費和稅金?

分兩種情況,一是一般情況下,工程的規費和稅金的計取由總承包企業承擔;二是專業分包進行單獨招標時,總包企業不計取。

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

(1)關於清單需要和業主溝通的問題,針對業主對清單有特殊要求的情況,要和業主用聯繫函的形式勾通,並給出暫定材料價格表,此時要謹記,務必要求業主面材料進行回復,避免產生歧義,最好可以雙方進行商定統一意見。以信函以及書面形式進行溝通,方便雙方留底,如果今後再次出現糾紛,可以以此為據。

同時,為避免失去競爭意義,不應給出多種暫定材料價格。

(2)編制時應注意,設備費屬於項目設備購置費列項,清單報價中不進行考慮。所以在清單編制過程中,要明確哪些為設備、哪些不是設備,讓所有投標人都在同一個水平線上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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